第312章 於大章是懂得選人的(1/2)
回去的路上。
「想好選誰了嗎?」李鈞問道。
他有一點可以肯定。
於大章一定會選和自己一個級別的。
人之常情嘛。
假如選一個隊長級別的進專案組,於大章指揮起來肯定會覺得彆扭,那就是給自己找不自在了。
而且那兩個人還得是他熟悉的,不然這個選人的權利就浪費了。
「這次我師父得跟我一起去。」
於大章透過車窗看著窗外飛速後退的景象,語氣平緩:
「我們師徒在一起的時間最久,也是最默契的。」
如果有選擇,他自然願意和師父在一起辦案。
呂忠鑫這個人雖然古板,但卻公私分明。
於大章之前帶領專案組的時候,呂忠鑫也曾跟在他後面做事,而且並沒有因為是他的師父而有所怠慢。
與這樣的人在一起共事,不用顧慮太多東西,很舒心。
之前的三甲醫院案就是個例子。
和師父說明情況後,他毫不猶豫地選擇幫自己,絲毫不顧及後果。
做刑警的想要破案,自然要玩腦子,但還有一點更重要:
熱血!
說得直白點就是:要有一股莽勁兒。
無論是警校的教官,還是單位的領導,都會告訴你:遇事要冷靜、理智,要有判斷力。
可你想過沒有,遇到危險最理智的做法是什麼?
答案是:避險。
於大章可不想關鍵時刻一回頭,組員們都理智的避險去了,只剩自己在那裡傻乎乎的站著。
所以,首先一點,要選擇能和自己一起莽的人。
「另一個呢?」李鈞又問道。
於大章選自己師父,他一點都不意外。
這師徒倆在某些方面是非常像的,尤其是脾氣秉性。
別看這個胖子貌似很圓滑,和同事能打成一片,但要觸及到底線,他和呂忠鑫一樣,
絕對不會妥協半分。
「還沒想好。」
於大章依然看著車窗外,淡淡地回答道:
「等到了分局再說吧。」
如果真的能選擇,他肯定不願意異地辦案。
父母健在,女朋友又是松海本地的,牽掛太多。
而且這一去不知道又要多久。
回到分局,李鈞沒有和他一起,而是去了辦公室。
於大章則是直接來到一大隊,剛到門口就見到了隊長魏謙。
「你怎麼回來了?」魏謙一臉驚訝地看著他。
聽得出來,魏隊還在把他當成是一大隊的人。
這個語氣,這個措辭,真舒服啊—於大章不自覺地露出笑容,覺得自己就像回家了一樣。
「回來看看。」他往屋裡看了一眼,然後又回過頭來:
「魏隊,其實我是來借人的,上面讓我成立一個專案組,我準備讓我師父和我一起。」
他和魏謙的關係也很好,所以有話就直說了。
但說歸說,他的手卻沒閒著,此時一根華子已經遞到了魏謙的手邊。
「就借他一個?」魏謙一邊說,一邊接過煙點燃。
「對,就我師父一個人。」於大章說完又補充道:
「劉局說,會另外派人下來暫時頂替我師父的崗位。」
聽到「劉局」二字,魏謙眉毛不自覺地抖了一下,眼中流露出慎重之色。
「什麼案子啊,要劉局親自過問?」
他問完之後又後悔了,立刻擺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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