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0章 有些事不能讓步(1/2)
如果那些犯罪分子伏法,工廠用工就成了犯罪鏈條上的一環,到時候無論怎麼解釋也無法逃脫法律制裁。
說白了,那些工廠老闆還是存在一定的僥倖心理。
見沒人有意見,華凱泉繼續說道:
「就算最後東窗事發,這種案子也很難定罪,畢竟工廠沒有強迫勞動的事實,那些智障人員也不是他們綁來的。」
「估計也就能判定為非法用工,法律後果為行政處罰和民事賠償。」
分析得很透徹……於大章聽後點點頭,
行政處罰最多也就是罰款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這對於那些工廠老闆來說只是損失錢財,並不需要負刑事責任。
和那些犯罪分子相比,這些奸商同樣可恨,只是最後還是得按照法律法規來執行。
「這麼來看的話,對方的做法倒是很像以前的收容站。」
又有一名警員開口說道:
「我說的是抓人的方式,最早以前的收容遣送站就是在大街上抓人,針對的也是特殊人群。」
「只不過後來變味了,不需要救助的人也被抓進去了,以至於最後鬧出了人命。」
他的這番話引起了眾人的議論,有人贊同,有人搖頭。
於大章對此不是太了解,只是聽說過而已。
因為收容站是2003年以前的稱呼了,那時候他還在上小學,所以對當年的事情並沒有多少印象。
不過在警校的時候,聽老師和同學說起過有關當年收容所的事。
收容所本是救助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
本意是好的。
可後來不知怎麼的,救助的範圍擴大了,也開始抓外地人了。
只要被抓進去,就是罰款,沒錢的讓家屬拿錢贖人。
直到2003年的一天,抓到了一位孫姓青年,對方寧死不從,最後在收容所里被毆打致死。
現在其墓志銘的最後一句還是:以生命為代價推動法治進程,值得紀念的人。
也是在2003年,收容所改名叫救助管理站,從以前的抓捕改為了現在的護送。
通往地獄的道路,都是善意鋪就的。
這是當年警校老師對此事發出的感慨,於大章一直記到現在。
聽著大家的議論,他也開始思考起來。
之前他想過對方是在模仿入監隊,可這裡少了個環節,入監隊並不會去街上抓人。
抓人、關押、遣送……
這一套流程確實和當年收容所非常相像,只不過兩者針對的群體不同,目的也不一樣。
但這不妨礙於大章進行推測。
想出這個流程的人,有沒有可能在當年的收容所工作過?
如果是的話,那個人的年齡最少也要在35歲以上。
還有一點始終是於大章想不通的。
對方是如何閉環的?
這麼多智障人員被奴役,假如有人失去了勞動能力,他們是如何處理的?
遺棄不可能。
人數太多了,就算是拉到另外一個省遺棄,也會引起警方的注意。
而且智障人士也是可以溝通的。
憑對方謹慎的做事風格,不會放任他們和警方接觸。
還有生病和死亡的情況,人吃五穀雜糧,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
如果發生這樣的情況,對方會採取什麼樣的措施?
「好了,都靜一靜。」
華隊突然打斷大家的討論,也讓於大章收回了思緒。
他用拿著香菸的手敲了敲桌面:
「這個問題暫時先放一放。」
聽到華隊這麼說,原本嘈雜的會議室瞬間變得安靜起來。
他停頓了一下,等眾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他身上後,才問道:
「還有沒有其他方面的想法?」
看得出來,華凱泉的威望很高,在他詢問之後,警員們都不敢輕易發聲,甚至連呼吸都變得小心翼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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