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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7章 時刻保持懷疑態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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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姝瑤,女,26歲,高中學歷,松海本地人,早年喪父,和母親一起生活,在本市一家小公司當職員。

於大章來之前就已經看過她的資料了。

這就是一名再普通不過的打工人,沒有什麼特別的。

唯一值得注意的是,方姝瑤近期去了一趟燕京。

這個時間點離開松海,確實值得懷疑,但她也有不得不去的理由。

「請進。」

方姝瑤讓開身子,對他們做了個「請」的手勢。

兩人進屋後,她又將他們讓到了客廳:「坐,別客氣,家裡就我和我媽。」

她一邊說著話,一邊拿過兩個杯子,給於大章他們倒上熱水。

「別麻煩了,你也坐。」於大章連忙擺擺手:「我們問幾句話就走。」

他發現方姝瑤動作很麻利,一看就是個勤快的人。

雙方都落座後,於大章問道:「你的身份證辦好了嗎?」

「還沒有。」方姝瑤吐槽道:「都一個多月了,我還以為從燕京回來就能拿到,哪知道要等這麼久。」

身份證丟了,可以立刻去辦一個臨時身份證,也一樣用,只不過有效期僅有三個月。

但正式身份證因內置晶片,支持電子化驗證,所以總體來說,還是更方便一些。

「應該也快了,一般本市的,三十個工作日就能辦下來。」

於大章回了一句後,又問道:「你回憶一下,當初你的身份證是自己弄丟的,還是被人偷了?」

他必須要問得細一些,因為這兩種情況差別很大。

沒有扒手是專門偷身份證的。

一是賣不上價。

二是不好銷贓。

因為失主一旦掛失,已經丟掉的身份證就會失去作用。

所以基本不會有人去扒手那裡購買身份證。

這也是為什么小偷得手後,會將證件和錢包全扔掉,這樣可以最大限度的掩蓋罪行。

因此,於大章問這個問題,其實是在試探方姝瑤,看她是否在說實話。

「是我自己弄丟的。」

方姝瑤回答道:「平時我的身份證不帶在身上,有一次我要用身份證買票,結果到了售票處發現身份證不知道什麼時候掉了。

沒看出有撒謊的痕跡————於大章一直在觀察著她的面部表情。

有必要懷疑一個被用來冒名的法人嗎?

細節決定成敗。

特別是在偵查案件的過程中,每一個線索都有可能成為破案的關鍵所在。

於大章之所以能屢破大案,就在於他總能發現別人沒有注意到的細節。

「發現身份證丟了之後,你多久去掛失的?」於大章又問道。

其實這個問題他已經有答案了。

如果方姝瑤當天去掛失,詐騙犯根本來不及去辦營業執照。

找代辦也不行嗎?

當然不行了。

身份證掛失之後,原證件會立即納入失效信息系統,只要通過聯網核查就可識別其無效狀態。

說得直白點,掛失之後,原證件就成了一張假身份證,不再具備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哪怕代辦本事再大,也不可能用一張假證件去把執照辦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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