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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造成不良影響我要賠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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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造成不良影響≠我要賠償

「草!顛公!」

「這個時候還要發癲!」

「你真沒事吧?」

「他到底想幹什麼?」

「他怕是以為這個世界上沒人能治得了他了吧?在種種大是大非的事情上抖機靈真的很低俗,這種人竟然曾經是頂流!想想都覺得悲哀!」

「我覺得我已經揣摩到他的心理活動了,全世界都覺得他是錯的,都覺得他出軌了,而他無力反駁,所以只能用這種自以為是的幽默表示自己一點不在意,表示自己的戲謔!幼稚的跟小學男生一樣。」

「求求了,把他給封殺了吧,我不想再看見他了,髒了我的眼睛!」

「支持封殺!」

「劣跡藝人給我滾!」

「成丞硬生生把自己活成了一個笑話。」

「有沒有膽量正面回應啊,前面說公司不讓你回應,現在公司跟你解除合約了,所以能說說是怎麼回事了嗎?」

——

又趁機刷了一波積分的成丞沒管微博上的紛紛擾擾,因為只來得及甩出三個字的他正在跟各品牌方對線。

跟祥華娛樂解除合同的連鎖反應來了。

此前,各品牌方單方面宣布了解除了跟成丞的代言合同,索要賠償都是直接跟祥華娛樂公司溝通的,但也沒有討到好,如今成丞跟祥華娛樂公司解約了,祥華娛樂公司直接把成丞的私人電話號碼公布給了各品牌方。

伱們不是要索要賠償嗎?找他本人就好了!他現在已經不是我們的人了,不關我們的事,你們愛要多少要多少。

於是乎,各品牌方約好了一樣,排著隊給成丞打電話。

又一個電話。

成丞接通,開門見山:「喂,你好,我是你爹。」

對面愣了一秒,頭上冒出了問號,但職業素養還是勝過了個人榮辱,她強忍著怒火說道:

「成丞先生,我知道是你,我是芳華美肌品牌法務部的經理,想跟你溝通一下關於你對我方品牌造成不良影響的賠償事宜。」

成丞:「我可以跟你溝通。」

對面鬆了一口氣,但緊接著成丞就道:「但我不想跟你溝通。」

被涮了的對面急了:「成丞先生逃避不是辦法,因您自身原因出現負面輿情而損害品牌方商業利益,我方有權採取發布聲明、解除合同、撤換相關宣傳等措施,同時要求您退還佣金、賠償品牌方為此支付的合理費用與其造成的損失。」

成丞:「你所謂的負面消息是假的,我不承認。」

對面:「但您切實的對我方造成了不良影響,根據「不安抗辯權」原則。《合同法》第69條規定,您未能及時消除不安,我們有權解除合同,並對您提出追償。」

成丞道:「造成不良影響≠我要賠償,你的意思是說只要有人造謠污衊我,你們就可以要求我賠償了是吧?那你們完全可以找人代言後,再請人污衊他,然後你們就可以要求賠償了。恭喜你,你發現了創業新渠道,憑藉著這個業務,我相信你們馬上可以腳踩雷沃斯,拳打奧貝隆,成為世界最大公司,我是不是還要提前給你們道一聲賀?」

對面:「首先,造謠污衊你的並不是我們公司的人,其次,只要你對我們公司造成實質上的不良影響,不管是不是造謠污衊,我們都有權追責你,最後冒犯的說,是不是造謠污衊,成丞先生你自己不清楚嗎?現在全網都已經認定了你出軌,還請不要再胡攪蠻纏,自欺欺人了。」

成丞:「你是我以前的粉絲吧?」

「什麼?」,對面一時間沒有反應過來。

成丞道:「只有我以前的粉絲會這麼白痴,以及這麼恨我,從你的語氣中我聽出了濃濃的怨氣,如果不是生活的不如意,就是看不慣我,說實在的,我這麼一個大頂流,浪費那麼多口舌已經是在施捨你了,好了,現在施捨結束,我要掛斷電話了,你可以在往後的人生中懷念曾跟我有過如此近距離的接觸了,我想,這足以支撐著你度過無數空虛寂寞的夜了。」

對面:「成丞先生,你在說什麼胡話?我奉勸你積極配合,否則這會對你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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