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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8章 佃農有了身份,工匠有了自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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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幕上。

一名穿著補丁的清瘦少年站在乾草垛上。

周圍站滿了衣不蔽體的百姓。

少年揮舞手裡的破布,上面隱約有幾分碳漬。

「叔伯們!陛下發了詔書!」

「以後!大家就不在是地主家的奴僕了!」

「他們再也不能拿我們當牲口使喚了!」

「我們的地位!是一樣的!」

他們仰著頭,臉上帶著幾分不敢置信看著少年。

「夏家大郎,這是真的嗎?」

「真的……真的不是……」

「大郎,你不是看錯了吧?」

百姓依然帶著幾分不相信。

少年漲紅著臉,大聲道:

「我能看錯,我爹也看不錯啊!」

「諸位叔伯嬸子,你們還不信我爹嗎!」

鄉民帶了幾分不好意思。

「夏教諭都這麼說……那真是……」

「陛下萬歲!」

猛地一聲高喝!

一名皓首老人向南方跪拜。

一頭磕在地上,肩膀抽動不止。

……

大明·永樂時期

朱棣看著天幕若有所思。

這小子怎麼看著這麼眼熟呢?

姓夏,還窮,老爹是教諭……

「夏原吉?!」

……

【朱元璋是貧民出身,他知道最底層的百姓想要什麼】

【元代的農民對地主存在強烈的人身依附關係】

【法律規定佃戶對地主行主僕之禮,地主打死佃客,僅科以「杖一百七,征燒埋銀五十兩」,便能了事。】

【明制父輩曰「尊」,兄輩曰「長」】

【朱元璋的詔令便是將農民與地主的人身關係,由仆主升為少長。】

【而第一條詔令的意思,就是佃戶見了自家的地主,無論年齡大小,要行小弟見兄長的禮節】

【如果雙方是親屬,那麼不論地主與佃戶的身份關係,都要行親屬的禮節】

【這條詔令毫不起眼,卻是難得的尊重。】

【並且,也取消了元律關於地主打死佃客的處罰規定。】

【又規定,地主如果打死了佃農,照樣殺人償命。】

【如果地主想要佃農替自己服勞役,得給佃農勞務費,法定價格是「須出米一石,資其費用」。】

【雖說還是地主高,但地位一下子拉平了。】

【再想拿佃農當牲口使喚,法律首先就不答應。】

……

大秦。

嬴政看著天幕,又看了看手裡的《呂氏春秋》

「你說的的確有道理。」

劉邦心中暗暗吐氣。

與其餘幾人對視一眼。

總算勸動這頭倔驢了。

「陛下,秦法不全是一無是處,恰恰相反,它事無巨細的特點正是其優點。」

蕭何指著竹簡道:

「但對民嚴苛和輕罪重罰則讓秦法成了洪水猛獸。」

「陛下,朱元璋調動民力而不崩解國家,就是讓百姓不光受制於法,還能被法保護。」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

「百姓也要有利可得啊。」

幾人不自覺的點頭,唯有馮去疾默不作聲。

他總覺得哪裡不對。

遷民、墾田,這的確是休養生息的好事。

有利可圖也算說得過去。

但天下不全是安分守己的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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