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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2章 立法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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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到他們為官一方時,遇到的突發狀況和複雜人情比這更加複雜,若只會按部就班、墨守成規,如何能應對自如?」

「朕是要通過這些題目,篩選出一些不拘一格的變通之才。」

「哪怕不能答出,也要讓他們知道,這世上之事並非都會按照書本上的知識按部就班,總會或多或少出現一些意外。」

其實李徹出的這些題目不是腦筋急轉彎,而是後世的考公原題。

看似抽象,但考核的就是考生透過現象看本質的能力。

文載尹聞言,沉思片刻,臉上漸漸露出恍然之色。

他深深一揖:「陛下思慮全深遠,老臣拜服,原本老臣還想著,或許能在科舉事務上為陛下分憂。」

「如今看來,實是跟不上陛下的節奏了。」

李徹聞言,卻是微微一怔,敏銳地捕捉到了他話中的異樣:「朕不是讓你去牽頭編寫新法了麼?怎麼,是新法的編纂遇到困難了?」

文載尹搖了搖頭,從袖袍中取出一本冊子,薄薄不過十幾頁紙,雙手呈上:「老臣正欲稟報陛下,新法編撰已初步有了些框架,此乃部分草稿,請陛下過目。」

李徹接過冊子,入手輕輕一捏,眉頭便不易察覺地皺了起來。

但他沒有立刻出聲,而是迅速翻看起來。

他看的很仔細,越看眉毛皺得越深。

片刻後,他抬起頭,目光銳利地看向文載尹:

「不行啊,文老。」

文載尹微微一怔,似乎沒料到皇帝會否定得如此乾脆。

不由得問道:「陛下,這幾條法規皆是臣等精研大慶舊律之後,去蕪存菁,又參照前朝典章加以修正而成......不知陛下覺得,是哪裡不妥?」

「哪裡都不行,尤其是法條不夠具體,太模糊了。」李徹語氣肯定道。

他隨手翻開一頁,指向其中一條:「比如這個『狂悖罪』。」

「何謂『狂悖』?法條上指出藐視聖旨、殿前失儀、私下非議朝政......這些行為,難道都能用一個『狂悖罪』囊括嗎?」

「在朕看來,它們性質不同,輕重有別,完全可以單列為不同的罪名,規定不同的罰則。」

他拿起那本薄薄的小冊子,在手中掂了掂,分量輕得讓他搖頭:「朕覺得,這不夠厚,遠遠不夠。」

「立法若是如此籠統含糊,便留下了大片可供解釋的灰色地帶,日後必會被有心之人利用。」

「日後會有人藉此曲解法律,構陷忠良,此風絕不可長!」

「一部完善的法律,當儘可能巨細靡遺,面面俱到。」

「每個法條,都必須清晰地指向具體的行為,明確罪與非罪的界限,規定相應的刑罰。」

「只有這樣,才能使得日後判案,官吏能嚴格依據律條宣判,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治的隨意性,杜絕以權謀私!」

其實這個狂悖之罪,就是典型的『口袋罪』。

何謂口袋罪,即成要件行為具有一定的開放性的罪名的俗稱,比如上世紀的『l氓罪』。

這種罪行的判罰條件尺度極大,什麼樣的犯人都能被定罪,罪狀含糊。

文載尹也聽明白了,陛下這是要將判案的權力,從官員個人的『權力解釋』中剝離出來,牢牢鎖死在詳盡的法律條文之內。

法律的完善,本質上就是對官員權力的約束與規範。

只有這樣,官員才不會成為掌握百姓生殺大權的人上人,而是讓法律替代如今官員的部分位置。

想通這一點,他臉上泛起一絲苦笑:「陛下所言,字字珠璣,老臣亦覺茅塞頓開。」

「只是......臣年事已高,思維恐已僵化,要構建如此精密龐雜之律法體系,實在是沒有頭緒。」

「陛下,要麼......還是讓老臣回內閣,或者禮部去吧?」

李徹看著他,緩緩搖了搖頭,語氣不容置疑:「文卿,你這是不想再管立法之事了?」

「非是不想,」文載尹連忙解釋,「實在是唯恐才疏學淺,有負聖望,耽誤了朝廷大事。」

李徹打斷了他,拋出了一個石破天驚的決定:「文老,你可要想好,若決意要主持編修這部全新的法典,便不能再回其他部門了。」

文載尹猛地抬頭,眼中充滿驚詫與不解:「陛下,這是為何?」

李徹迎著他的目光,一字一句,清晰地說道:

「因為朕準備成立一個立法司,將確定、修訂法律之權,從朝堂各部門職能中,徹底獨立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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