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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8章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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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6章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忠武路金表會影視約打包十億,賣給華策和愛奇藝。

把韓娛三大社的愛豆綜藝約打包十億,賣給華策和愛奇藝。

這兩個打包是一個草案,並沒有細節。

所以,李明洋把自己的股份賣給三星,離開雲端會客廳後,趙老闆、龔余、

韓娛三大畜,進行細節的溝通。

溝通的火藥味十足,所有人都在給自己爭取利益。

不可避免地就會損害同夥的利益。

愛奇藝和華策是這樣,韓娛三大社也是這樣。

雙方談得還是很好的,可一旦牽扯到內部利益瓜分,雙方內部就內訌了。

吵得賊厲害。

王常田作為這次開會最大的受害者,他倒是一點都不急,樂呵呵的喝著茶,看著大家內訌爭吵。

偶爾插幾句嘴,火上澆油,也倒是挺歡樂的。

「李導是不是和你說了什麼,我怎麼覺得你一點都不急————也不搞回購條款了。」

「三星是外企,入股光線需要國內公司的殼,沒那麼容易的————」

「麻煩只是暫時的,時間問題而已。

「對,時間問題而已。」

李明洋要把光線的股票賣給三星,還只要外匯的那一刻。

王常田就不爭了。

雖然不是很清楚李明洋要幹嘛,但肯定和FBTV上市有關。

用股票套現外匯,然後去美股做空。

時間差!

新聞機構、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業務、各級廣播電視頻道以及各類文化電影製作公司、拍賣公司等等,對外資的注入有明確禁止規定。

尤其是影視產業,極其嚴苛!

三星找到殼,入股光線至少要半年的時間。

如果上面干預,有可能超過一兩年,也有可能遙遙無期!

一兩年的時間,對於別人很短暫。

但對李明洋而言,是分秒必爭,是蛟龍入海,再出現時,誰也不知道他會成長到何種地步!

首先第一點就是資金隱蔽。

華策和愛奇藝能搞到外匯,但完全不符合李明洋的需求。

只有三星能給李明洋。

王常田猜中了很多,也猜錯了很多。

但錯有錯招————

他沒有反對,也沒有加回購條款,也算幫了李明洋的忙,讓賣股份進行的非常順利。

順利快速套現了海外大量資金。

速度是李明洋最需要的!

李明洋完成多筆交易之後,帶著這些合同的複印件,又去見了一個人。

清潭洞檢察官金在俊。

「恭喜你成為CJ的副會長,來自東大的李明洋先生。」金在俊意有所指的說。

「我的身份註定我永遠成不了會長。」李明洋說。

「也不一定,你娶個棒子老婆就行了。」

「哈哈!」

金在俊用食指扶了扶眼鏡,作為李明洋在檢察廳的人脈,他很希望李明洋繼續在棒子取得成功。

然後幫助自己成為三十位檢察長中的一位。

李明洋以流媒體成為棒子的新財閥,看起來很美好。

其實都是建立在CJ集團的扶持,以及一心向東的大趨勢下。

美好的表象下,是利益的裹挾,身不由己。

一旦逆流,財閥就會張開獠牙!

CJ集團的會長李在賢,就是個心理變態的紈繪子弟。

真正撐起CJ集團的是三個人,孫福男、孫京植、李美金。

CJ集團的發展,總結而言很簡單,就是孫福男撐到了李美金成長起來的那一天!

李美金輸了,按照慣例,終於離場了,很多人鬆了一口氣。

總不能真把李美金抓起來吧————

促成這件事的李明洋,解決了一個令所有人都頭疼的難題,短時間內,他會受到前所未有的支持。

但沒有李美金,後面的路就很難走了。

「金檢察官,我有一件事想讓你幫我做一下,事成之後,我給你這個數。」李明洋伸出一根手指。

金在俊歪了歪頭,韓幣不值錢,你這是一億韓元,還是十億韓元。

「我的服務費不變,還是一億韓元。」

「是嘛,那就一億韓元好了。」

李明洋笑著和金在俊聊起了炒股,先是A股和韓股,很快就拐到了美股上!

金在俊對炒股興趣不大。

檢察官等收買就好了,炒股還得出本金。

李明洋旁敲側擊,確定金在俊對股市只懂皮毛之後,就交給了他一個任務,那就是幫他盯著一伙人。

「你在棒子不是有延邊街的人嗎?他們幹這種盯梢的事情更專業。」金在俊說。

「那伙人在城北洞,是富人區。」

「哦。」

「你能調動警察吧?」

「不能隨便調動。」

「如果這夥人有暴力前科,你為了以防萬一,是不是可以對他們進行暗中監視?」

「嗯————其實不需要那麼麻煩,只要我覺得他們有罪,就可以對他們進行調查,在不使用暴力的情況下,進行監視監聽。」

李明洋一聽就樂了,檢察官權力真大。

「好,這件事我就交給你了,監聽就不必了,這夥人很機警的,你派人監視他們就行了,行動的費用我全包。」

「監視周期是多久?這夥人有多少人?必要的時候是不是可以逮捕他們?你有安全屋嗎?要不要我借你一個?」

金在俊的專業程度令李明洋咋舌。

他就是想關鍵的時候把這夥人給逮起來,關起來。

神不知鬼不覺!

「在俊啊,這就是我為什麼誰都不找,就找你的原因,真專業。」李明洋豎起大拇指,口述了這夥人有多少人,居住的具體位置,周期是兩個月,必要的時候,當然是逮起來了,安全屋的價格,租兩個月。

「二十億韓元。」

「沒問題。」

當然沒問題了,李明洋本來想給一百億韓元的,這事挺傲人的。

他跟張大牛談過,張大牛獅子大開口,問他要兩百億韓元。

還說不賺錢,這是市場價————

張大牛安排的都是自己的嫡系,要付安家費,還要負責衣食住行。

金在俊是用公家的人,吃國家的糧,這個成本不就下來了。

金在俊是一個很謹慎的人,他親自開車帶李明洋,去認地方。

半個多小時後,一輛黑色的現代車駛入了城北洞,停在了一條很少有人經過的十字路口。

李明洋先給金在俊指地方,然後把那伙人的照片遞給了金在俊。

金在俊翻著照片,突然皺起了眉頭,「怎麼都是外國人!」

「嗯。

「」

金在俊搖頭道,「不行,我沒有對外國人執法的權力。」

「...

.」

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又可靠又廉價的監視團隊,可不能功虧一簣啊!

李明洋大腦飛速旋轉,旋轉到一半,金在俊突然說沒問題了。

因為這群人里有亞洲人。

「亞洲人不也是外國人嗎?」

「不一樣的,這個人和我們長得很像,可以把他誤認為是本國人,那樣我就有執法權了,以監視他的名義,監視所有人。」

還能這麼玩?

李明洋看著金在俊手裡的照片,是一個鬼子的照片,「這個傢伙是一個小鬼子。」

「小鬼子嗎?那正好,不用誤認了,誤認,收尾很麻煩,我有小鬼子的執法權。」

「...

—」

這有色眼鏡戴的,管不了歐美人,可以干小鬼子。

李明洋又問,如果是東大人呢。

金在俊回答得很誠實,他同樣有東大人的執法權。

不過東大比較護短,大使館會保人。

小鬼子不一樣,本子內閣根本沒把小鬼子當人,只是耗材罷了,沒人管,沒人問。

不過本子對於媒體的控制和輿論輸出的能力,不輸老美,很捨得砸錢。

金在俊懂得挺多,看出了本質,而且願意解釋給他聽。

和他的認知基本沒衝突————

這也是為什麼李明洋喜歡找金在俊幹活的原因。

張大牛有腦子但見識太淺薄,而且一旦解決不了,就喜歡用最簡單方式解決一暴力。

金在俊有腦子有見識,有魄力。

雖然沒親眼見識過,但這傢伙絕對是個陰人的小能手!

能不碰正面,就不碰正面。

「金檢察官,話說你有沒有更進一步的可能?」

「我現在是中央地方檢察廳刑事1部檢察官,我又不想去地方,很難升的。」金在俊笑道。

「很難,也就是有機會咯。」

「位置都被填滿了————只有一個機會能更進一步。」

「選舉嗎?」

「是的。」

李明洋在和金在俊聊到更進一步的可能時,忽然想到一部韓國電影,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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