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等不及自然排爆(2/2)
掛了電話,鄭恣看向李鳳儀。兩人站在碼頭明暗交界處,身後是深邃的海,面前是璀璨的城。
「走。」鄭恣說,「去聽聽律師怎麼說。」
她們攔了輛計程車。車子駛過綬溪公園,千燈會的彩燈還沒拆完,在白日裡寂寞地晃著。鄭恣忽然想起元旦那晚升空的孔明燈,想起肖陽寫的那句「小姨被找到」,想起火焰吞噬紙面的剎那。
所有美好的願望,都容易被現實燒穿。
但燒穿了,也得繼續往前走。
車子在甜里文創園老街口停下。鄭恣推開車門,聽見不遠處傳來興化滷麵攤的吆喝聲,混著油鍋的滋啦響。她抬頭看向三十平辦公室門口,倪泓已經穿著一身西服站在門口,身後背著黑色雙肩包,利落乾淨。
鄭恣和李鳳儀快步走去,三人打了招呼開門進去,門口發財樹正冒出新芽。
三十平的空間裡平日只有李鳳儀一個人在這裡辦公,前邊展示區被樣品和文創整齊填滿,後邊工作區域三個座位推進桌下,只有一個李鳳儀常用的位置座椅隨意。
李鳳儀轉了另外兩個椅子,搬來邊上的一張桌子,組成一個新區域後,將錄音筆放在桌上。
「我們有個員工,最近有點問題,這個員工還是技術崗的。」
「又?」倪泓打趣,「你們得看看風水了,材料我看看,怎麼個問題?」
鄭恣概括道,「簡單的說,他賭球。」
李鳳儀將錄音筆向倪泓推去,「我們的資料,你先聽聽。」
倪泓快速適應,坐下打開包里的平板電腦和筆記本,邊聽邊在紙上記錄著。錄音結束,她指尖已經在電腦划動,調出《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相關條款。
「你們看這個,賭球,涉案金額累計超過五萬,或組織三人以上參賭,可處拘留並罰款。」她抬頭,眼神冷靜得像手術刀,「但這是他的個人行為,除非你們能證明他用公司資源、工作時間,或損害了公司利益。」
李鳳儀分析道,「他拉阿明叔下水,阿明叔是我們的養殖合作方!」
「那屬於商業合作方之間的私人行為,除非公司因此遭受實際損失。」倪泓頓了頓,「但他說得對,信息差不是罪。難點在於,如何界定『利用職務之便』。」
鄭恣重新聽了一遍錄音,邊聽邊划動手機,此時她將手機推到倪泓面前。屏幕上是韓新宇朋友圈截圖,昨晚發的九宮格,其中一張是加工廠實驗室的操作台,背景白板上隱約有養殖數據公式。
「你們看文案。」
」深夜為品質把關?」
鄭恣聲音發澀,「但他昨天應該和阿明叔在市區。」
倪泓放大圖片,「他這樣下去如果造成工作失誤,別人會質疑你們的技術水準。但更重要的是……」她調出另一份文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他持續偽造報告、曠工,並因此導致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公司商譽受損,你們可以合法辭退,且無需賠償。」
「可他現在還沒造成實際損失。」李鳳儀皺眉。
「所以需要證據鏈。」倪泓看向鄭恣,「錄音有用,但不夠。要收集他偽造數據的原始記錄、曠工證明、以及他賭球資金與公司業務可能產生交集的痕跡。」
「你是說他拉阿明叔賭球的事情嗎?」
倪泓搖頭,眼神堅定。
「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