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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從今天起,你自由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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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英從房間裡取了她自己的一個不大的帆布包。

畢竟是嫁人,裡面多少帶了點體己的東西。

宋凝這才朝吳有全道:「好了!你好好贖罪吧!今後要是再娶婆娘,就真心對人好一點!吳有全!祝你和蘭英這輩子再也不見!」

說完帶著蘭英揚長而去。

吳有全一臉不甘和怨恨,卻又無可奈何。

等他們走了老半天,才覺察出有什麼不對勁。

證明?!

他們給了錢,卻沒找自己拿證明!

吳有全心中一喜!

要是那張證明還在!那蘭英就還是自己訂了婚的婆娘!

自己是不是還能拿它再換一回錢!

他連忙去翻自己的行李——

不料翻了個底朝天,也沒翻出半張紙來!

證明呢?!

明明就放在這裡的啊!

火車站門口,宋凝當著蘭英的面,將那張證明撕成了粉碎。

若不是拿到了這張證明,怎麼知道他真名叫吳有全。

若不是知道他叫吳有全,又怎麼查到他犯的事兒!

昨天宋凝知道吳栓並沒有在蘭英老家辦結婚證,便覺得其中有隱情。

現在的婚姻法規定,在雙方任一方的戶籍所在地,都是可以領結婚證的。

按蘭英和吳栓這種情況,男方應該會著急拿證才會更保險。

可吳栓偏偏丟了介紹信。

這就不正常。

對於陳良和韓霄,從他行李里拿一張證明,簡直輕而易舉。

打水、上廁所、服務員找……他離開的隨便一個空檔就夠用了。

因為結婚證明關係到之後辦結婚證。

所以證明上寫的名字必須是真名。

果然,證明上寫的並不是吳栓,而是吳有全。

他只需要跟開證明的人說吳有全是大名,吳栓是小名,人家多半也不會深究。

證明上不光寫了吳有全這個名字,還寫了他老家的地址。

有了地址,只需要打幾個電話,就能查清楚他在老家的底細。

「他……真的燒了村裡的糧庫?」蘭英問。

宋凝剛看了眼陳良。

陳良笑道:「村裡的幹部說,糧庫的管理員是個寡婦,他起初是想去偷看寡婦洗澡,不料被人發現了,逃跑時打翻了外間的油燈,引起了大火。他見火勢越燒越大,怕坐牢,就跑了!」

「其實火只燒著了外間的屋子,以及牆邊的草垛子,沒等燒到裡面的糧食便被撲滅了,並沒有多少損失!只是吳有全卻在外面跑了兩年,可能是後來打聽到沒人追究這件事了,才想著回來,但他心裡總歸是虛的!」

宋凝道:「只能說這人從根兒上就不正,也算是自作自受!活該他擔驚受怕了兩年!好了!既然和他沒關係了,你就把這件事情忘掉吧!」

蘭英點點頭,「凝姐!謝謝你!若不是遇上你!我怕是真就跳進火坑了!你幫我還的錢,我以後一定掙了還你!」

宋凝笑笑:「好!那你可要努力哦!」

蘭英使勁地點點頭。

宋凝看了看表,「蘭英!我們準備坐十點的火車去福州。你現在有什麼打算?還是說,我幫你買回家的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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