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立人設,沒軟肋(1/2)
李律師一聽這話,更加殷勤了,趕緊給徐婉茹搬來椅子。
「徐女士,恭喜你,今年咱們滬市放開私營經濟,可以辦營業執照,可以僱傭員工。不過,你可以先找地方,準備材料。等離婚了,再辦執照。如果您的執照在離婚之前下來,算是婚內。你前夫不是好人,如果以後要跟你分割粥鋪,麻煩不斷。」
徐婉茹覺得李律師說得很有道理,「對對對,等拿到離婚證再辦理手續,我還是先擺攤。」
從律師事務所回去,剛到弄堂樓下,就看到一樓的王婆婆給徐婉茹使眼色,「婉茹,你去哪了呀?你婆婆來了,剛剛罵得可難聽了。」
徐婉茹不怕丟臉,更不想替趙志剛瞞著,愁眉苦臉,「王婆婆,趙志剛偷了家裡的拆遷款,想偷渡出國,被抓了,我剛剛從拘留所回來。」
「偷渡?趙志剛?」王婆婆一愣,猛拍大腿,「怪不得了,昨天下午我看到他拎著行李,鬼鬼祟祟,我跟他說話,也不理我!」
「哎,丟人啊,還把我打成這樣,這日子過不下去了。」徐婉茹紅著眼睛,低著頭,上樓了。
只要王婆婆知道了,這一片的人基本上都知道了。徐婉茹要的就是這樣的效果!
她如果不先占據輿論上風,婆婆王蘭花能把黑的說成白的。
離婚,錯全部是趙志剛的。這會讓她這個離婚女人,日子好過一點。
剛推開門,徐婉茹就看到矮胖的婆婆王蘭花正在吃麵條,用的是白面,上面飄著一層厚厚的油花。兒子趙明傑三歲,熟練地拿著筷子吃麵條。
「你半夜三更不回家,在外偷人了?」王蘭花臉上肉很多,把眼睛擠得更小,說話刻薄。
「你兒子不僅偷人,還偷渡呢,現在被抓起來了,一定坐牢。」徐婉茹嗤笑,反唇相譏,「昨天他偷錢,差點打死我!我已經委託律師離婚,以後你別在我面前裝大瓣蒜,這是我租的房子,快點滾!」
王蘭花驚愕,並不相信,「你別瞎說!我們家拆遷這麼多錢,好日子在後頭呢,志剛怎麼會偷渡?」
「那你要去問你兒子了。」徐婉茹現在已經不生氣了,當笑話看,反正錢,她已經找回來了,但她一分都不會給王蘭花。
王蘭花眼珠子滴溜溜轉,把趙明傑抱在懷裡,「明傑是我們趙家的孩子,你離婚,絕不能帶走。」
徐婉茹看透了,也不想被人用孩子拿捏,掐著腰,「隨便你,我無所謂。」
見徐婉茹一點不在意孩子,王蘭花麻了,昨天幫忙帶了一天,她就煩了。以後要是天天帶,她能煩死。
「你……你別想把麻煩給我。我兒子沒有偷渡,你別亂說。」想到這,王蘭花一把推開趙明傑,扭轉矮胖的身子,溜了。
至於趙明傑,看了看跑走的奶奶,又看了看媽媽,繼續吃麵條。
前世徐婉茹把趙明傑的一些舉動歸結為慢熱,但實際上是薄涼,從小時候就有徵兆了,只是作為媽媽,沒人會承認自己的兒子是個自私自利不孝的人。
徐婉茹拜託王婆婆,幫忙看一下孩子,去雜貨市場買材料,她要好好補身體。
徐婉茹買了一隻雞,又買了一些米和青菜。受傷了,她要好好補補,不能虧著自己身體。
回去的路上,在靠近大路邊上的一個拐角處,徐婉茹看到有兩間空房子,上面居然寫著招租,而且還是街道辦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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