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智囊團(2/2)
其實這有些挑釁的意味在裡面。
林書桐曾經沒少挑釁姜萊,姜萊覺得自己也應該還回去。
她說:「先發律師函。」
鍾泊謙點頭:「好,我會給林書桐和沈荀發送律師函,還能起到留痕和固定證據的作用,告訴沈荀的贈與行為無效,限期讓第三者返還,如果不能在規定期限全額返還,我們就進入到訴訟環節,律師函也將成為一份有力證據,並且我們已經盡到催告義務。」
「我有個事想問一下。」鍾泊謙看向柯重嶼和姜萊,「如果我在律師函中限期十五天,林書桐和沈荀會不會湊齊這個錢?如果能湊齊,我們就直接立案起訴。」
這個還真不一定。
柯重嶼緩緩出聲:「林書桐肚子裡懷著沈荀的孩子,沈荀不會不管,他還有不動產。」
姜萊也補充說:「沈荀對林書桐很捨得,林書桐又有父母和外公,外加一個顧知宴,如果三方都竭力保她,很大概率湊出來。」
柯重嶼看向鍾泊謙:「三天。」
三天?賣車賣房都來不及。
這跟明晃晃告訴他們,姜萊這邊不想私了,只想訴訟有什麼區別。
柯總一如既往的,既用陰謀,又使陽謀。周特助心道。
鍾泊謙則搖了搖頭:「沈荀給林書桐的金額太大,賣房賣車的手續需要時間,容易被法院認定為不合理,七個自然日適合金額不大的案子,也不適合我們。」
他笑笑:「十天和十五天都可以,姜小姐的意思呢?」
姜萊:「十天。」
鍾泊謙點頭:「好的,明天傍晚六點前,律師函會送過去。」
「辛苦鐘律了。」姜萊眸光微閃,既然只是想讓他們經歷一段心裡的恐慌,那麼有什麼辦法讓他們收到律師函的時間比發出的時間晚呢?
這樣才沒有時間籌錢,接著就進入訴訟開庭,跟打完一巴掌又落下一巴掌差不多。
姜萊詢問三人。
柯重嶼老謀深算,周特助是只狡猾的笑面狐狸,鐘律善於鑽空子,應當有好的建議。
柯重嶼:「林書桐的律師函送到紀家,她最近不住那裡。沈荀的律師函送到星宇科技,同理,沈荀在住院。」
周特助推了下眼鏡:「沈總住院了?是個好消息。」
鍾泊謙:「我會用郵政EMS寄過去,郵戳和日期等於鐵證,直接被法院認可,即使對方拒收,一樣視為送達。」
周特助解釋:「不管是紀家的傭人還是星宇科技的前台,都不敢擅自拆這個文件,只會放好等本人來拆,但是EMS送達的時候,他們會幫著簽收。」
「法律效力拉滿了,鐘律。」周特助毫不吝嗇地讚賞。
鍾泊謙一笑:「周特助不愧能跟在柯總身邊。」
兩人在那裡彼此拍馬屁。
姜萊眼底流露出些許震驚,真正體會了一把什麼叫做智囊團。
按照這番操作,律師函她寄了,對方也簽收了,是否看到是沈荀和林書桐的事。
總之自簽收日起,十個自然日後林書桐不能全額返還那筆夫妻共同財產,等看到律師函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起訴後對方不在期限內履行,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