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陰損招數(1/2)
律師函正文大體分為兩個部分。
第一部分告知沈荀他在和姜萊婚姻存續期間名下資產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擅自贈予第三者價值約一億一千八百萬的夫妻共同財產,包括但不限於豪車、高端住宅、名貴珠寶首飾若干及其他大額動產,依法認定為無效民事法律行為。
他和受贈人林書桐女士,均負有全額返還之義務。
第二部分則是律所正式代表委託人的通知,十日內返還,期限內未返還,律所將代理委託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不僅需要返還財產,還要承擔訴訟費律師費等等。
沈荀捏著律師函的手指都在抖,眼睛瞪著很大,瞪到酸紅。
姜萊真的不顧夫妻情意要走到這一步。
喬川看見律師函後一陣心驚,卻又在看到一億一千八百萬時,心想居然這麼少。
根本他的預估,起碼還要多個五六千萬。
這應該是姜萊調查到的極限了。
天啊,一億一千八百萬,現在讓沈總湊八百萬的零頭都得賣房賣車賣股票。
林書桐?
她傾家蕩產都還不上。
喬川心裡直抽冷氣,難怪都說別惹老實人,老實人狠起來誰都吃不消。
喬川看著沈總目眥欲裂,默默往旁邊退了一步,並提醒:「沈總,斯諾的項目啟動在即,要是夫人真的訴訟到法院,後果……不堪設想。」
不用他提醒沈總應該明白這件事會帶來多大的連鎖危害。
喬川心裡也有點慌,他是沈總的助理,沈總要是倒台,星宇科技一樣不能留他,即使留下來也會邊緣化,簡直生不如死。
沈荀怎麼會不明白這件事會帶來的結果,他現在不止胃疼,還頭疼,後腦勺突突的疼。
低聲喃道:「姜萊,一定要這樣嗎……」
他忽地注意到上面的限十日期限,眼睛微微發亮,回頭看向喬川:「你去找林書桐,她肯定也收到了律師函,聯合她一起,讓她能變賣的都賣了,如果不能,就讓她想辦法,十天內,把這筆錢還給姜萊。」
喬川想到前台說的六天前,往上面的日期掃了一下,心中拔涼拔涼的。
「沈總,只剩四天了。」四天低價賣房賣車都不一定賣得出去,更別提還要辦理過戶手續等等。
「什麼?」沈荀愣了下,低頭看向最下方的日期。
喬川:「這封EMS文件早在六天前就寄到公司,前台簽收了……」
他越說越小聲。
沈荀瞬間震怒,呵斥喬川:「為什麼不在當天就通知我!前台是在幹什麼吃的!」
喬川其實也不知道,因為那會他還在G省,誰知道幾天不在,A市就發生這麼多事。
簡直就是個多事之「冬」。
但他還是很快根據自己知道的信息摸索出點門道:「沈總,這個文件送上來的時候面單上沒有填寫文件內容,跟普通文件一樣,拆開后里面又是無字信封,信封裡面才裝著律師函,跟套娃這樣,用這種迂迴的方式寄律師函,明顯是故意挑……」
挑釁。
他沒敢說全。
這是姜萊讓律師寄的律師函,必然是姜萊點的頭。
沈荀聽出喬川話里的意思,這何止是故意挑釁,更是一種變相的折磨。
原本可以直接起訴,偏偏在起訴之前發個律師函做做樣子?
姜萊這種清冷的性子,不可能想出這種陰損的招數。
「不,不是姜萊。」沈荀目光陡然變得陰森,咬著牙說,「是柯重嶼,一定是柯重嶼給她出的主意!」
沈荀在事業上,最嫉憤的就是柯重嶼這種生下來就金尊玉貴的天之驕子,偏偏還是個商業奇才,不止如此,還有著諸多富家少爺各集團太子爺都羨慕的一點,他父親的放權。
總之柯重嶼這個人,感覺生下來就是來當「人間帝王」的。
別人拼盡努力都夠不著他一片衣角。
事業上碾壓也就算了,柯重嶼如今還奪走他的妻子,教他的妻子使壞!
沈荀砸了桌上的水杯,猩紅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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