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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9章 太過激進?(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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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安,太極宮。

三日後的大朝會,如期舉行。

這是貞觀十八年開年以來,規模最大、氣氛最緊張的一次朝會。

天未亮,皇城門外已車馬如龍。

文武官員按品階排隊入宮,紫袍朱衣,冠帶儼然,但幾乎無人交談。

每個人臉上都寫著兩個字:凝重。

辰時正,鐘鼓齊鳴。

李世民身著十二章紋袞服,頭戴通天冠,緩步登上御座。

他的目光掃過丹陛下黑壓壓的群臣,平靜如水,卻讓所有人心中一凜。

「眾卿平身。」

「謝陛下!」

例行禮儀後,殿中監唱喏:「有事啟奏,無事退朝——」

通常這個時候,會有短暫的沉默。但今日不同。

李世民直接開口:「既然眾卿無本,那朕有幾件事要說。」

他站起身,走下御階。這個動作讓許多老臣心頭一跳——陛下要動真格的了。

「第一件,洛陽獨孤氏案。」

殿內落針可聞。

「三司會審已有初步結果:獨孤懷義走私軍械、販賣私鹽、私通突厥殘部,證據確鑿。其子獨孤亮參與行刺太子,人證物證俱全。」

李世民的聲音在大殿中迴蕩,字字如錘:「按《唐律》,當處極刑,夷三族。」

「陛下!」御史中丞於承慶出列,「臣有諫!」

「講。」

「獨孤氏雖罪大惡極,然其祖上於國朝有功。

武德年間,獨孤懷義之父獨孤信,曾獻糧十萬石助軍,此功不可忘。

請陛下念及舊功,從輕發落,免夷三族之刑,以顯皇恩浩蕩。」

這話說得巧妙,既承認獨孤家有罪,又搬出「功過相抵」的老套路。

李世民看著他:「於卿的意思是,只要祖上有功,後人就可肆意妄為?那要律法何用?要朝廷何用?」

「臣不敢……」

「你不敢?朕看你們敢得很!」

李世民突然提高音量,「走私軍械時,你們怎麼不站出來說『祖上有功』?

行刺儲君時,你們怎麼不站出來說『皇恩浩蕩』?

現在人要殺了,倒想起這些了!」

於承慶面色煞白,跪地不敢言。

「還有誰要求情?」李世民掃視群臣。

無人應答。

「好,既然無人再求情,那朕宣判:獨孤懷義、獨孤亮,斬立決。

獨孤氏直系男丁,十六歲以上者,流放嶺南,遇赦不赦。

十六歲以下者及所有女眷,沒入官婢。家產全部充公。」

頓了頓,他補充道:「此判決,三日後執行。屆時,朕會親臨刑場監斬。」

滿殿譁然。

皇帝親臨刑場監斬,這是大唐開國以來從未有過的事。

這意味著什麼?意味著陛下不僅要殺人,還要讓天下人看著他殺人!

「第二件事,」李世民像沒看到眾人的反應,繼續道,「火汽船一案,牽出工部、戶部、兵部十三名官員受賄瀆職。名單在此。」

王德展開一卷黃綾,朗聲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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