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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3章 互助?前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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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把話題聊到這裡,旁邊叫錢國棟的髮小說了一件事,引起了韓立的注意。

錢國棟剛剛上完初中的時候,因為父親工傷沒有繼續上學去接班了。

他們廠子裡面家裡條件還不是很好,但是最近想要談對象,想要買個大件、例如自行車、手錶來沖明面的人,他們好幾個人搞起了解放前「理門」那一套。

但是跟理門那一套又不完全一樣,有點像各個單位組成的「互助會」,不過跟互助會也不太一樣。

這幾個人管這個叫「抬會」,首先這幾個人選出來一個「會頭」或者「會首」,他們的規矩也只有兩條。

第一條、要求大家節儉、從禁菸禁酒開始,互相監督不許亂花錢,省下來錢用在第二條。

第二條、「湊錢」,大家把節省下來的錢放在一起,用這些錢來實現他們這些人之間的互助,到時候你把這個錢用來買東西也行,拿去還帳也可以。

當然,這些人的工資都差不多,每個人、每個月湊上來的錢數有一定的要求。

不能我一個月省出二十塊、你一個月省出五塊錢,最終每個人、每個月要上湊多少錢在一開始的時候就商量好了。

「會首」作為組織者、發起者,第一個月不用出錢,而且第一次湊到的錢需要先給他使用。

時間到了第二個月的時候,由「會首」把大家聚集起來,他不用一次性把上次的錢還上,而是組織大家按照上個月的份額再湊一次錢。

這個月誰最需要這筆錢就交給誰來使用,要是都不太需要的話,那就由「會首」指定一個人使用。

時間到了第三個月的時候,還是按照上個月的情況來辦,「會首」根據自己的情況還上一點錢,再把大家湊上來的錢交給第三個人使用。

這個情況會一直到,他們當中最後一個人也用過了這筆湊上來的錢。

這時候「會首」也算著日子也把自己欠的錢給還上,一般情況下這些人組織起來的這個「抬會」就會自動解散。

但是也有特殊的情況,例如他們當中某個人急需一些錢,這個情況可能會再維持一點時間。

他們這些人的這種情況,打著讓大家省錢、互助、陸續改善生活的旗號,所以無論是單位領導,還是街道辦都不會管。

但是現在有些人用同樣的方式來湊錢,但是不需要加入的人戒菸戒酒,這讓原本有心加入的錢國棟心裏面泛起了嘀咕。

韓立聽到這裡心裏面同樣泛起了嘀咕,因為他前世的時候好像是看過一篇關於八十年代中期發生在浙省東甌、鹿城的一些事。

雖然韓立記不太清楚詳細的過程,但是他記得在那件事之後,上級直接禁止任何地方搞任何形式、名義的抬會。

那種情況也被定義為F、Fa、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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