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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6章 當年的合法買賣(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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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韓哥哥你怎麼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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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立帶著張蔓玉這朵綻開的鮮花再次出現是晚餐時間,目前這次的交流發放出去十五份邀請函的參與者已經全部到齊。

這也讓今天的晚餐變的非常熱鬧,吃完飯後的舞會大家全都參與了進來。

不過大家都是文化人、而且彼此之間都不怎麼熟悉,當然不能跟在酒吧、夜總會、爬梯當中那樣的縱情恣欲。

因此整個舞會所有人都比較矜持,主題還是以拉攏關係、交流心得為主。

韓立因為要打聽其他人對於此次交流會的看法,他當然要積極的參與到交談當中,他手裡端著酒杯整場舞會基本上都在拉關係、打聽消息。

這時候無論是他們自己帶來的女伴,還是在這裡臨時挑選的女伴全都在一旁閒聊,張蔓玉當然也被韓立給支到了一邊。

這些來參加研討會的人,他們在來的時候導師都有暗示和交代,所以這件事情跟韓立想的差不多,因此他也趁機講了一些自己的觀點。

這些人聚在一起當然不能光談這個,因為他們來自英吉利不同郡區的大學,各自的情況不同,所以每個人講的事也各不相同。

怎麼說呢,今天晚上的舞會是成功、圓滿的。

韓立這邊不但知道了大家這次的任務,以及他們的一些看法,還知道了很多在報紙、雜誌上看不到的事情。

例如:其中有位叫露西婭·湯普森的女性,她跟大家主修的都是人文和社會科學】,但是他鑽研的是偏向於英吉利歷史的那一部分。

她目前正在研究英吉利以前的「賣妻」這個舊習俗,這份研究已經取得了一定的進展。

露西婭·湯普森搜索了各種歷史文獻,認定了「賣妻」這個舊習俗起源於1302年左右。

這種習俗盛行於十七世紀,當時民間、教會一直認為女性結婚後完全屬於丈夫所有,並且不允許有任何的財產。

丈夫認定婚姻破裂的時候,他只需要帶著自己的妻子來到當地的集市上就可售賣,沒有集市的地方,在人多的路口、車站、酒店也可以舉行售賣。

這種習俗在當時不但得到了很多民眾的認可,還得到教會的承認,有些地方在進行「賣妻」交易的時候需要找牧師證明。

而且當時各地的教會是最大的買家,很多生活貧困過不下去的家庭會選擇把妻子連同孩子一起賣給教會。

丈夫收到的錢大多都是幾「先令」,這點錢只夠他享用一頓還算豐盛的晚餐。

至於教會買下那些人做什麼,這就不是其他人可以得知的了。

1753年英吉利出台了婚姻法也沒有改變這當中情況,不過當時的王室、權貴為了穩定社會上的情況,在裡面增加了一條規定。

「若是妻子在婚後有了殘疾,不支持丈夫離婚(賣妻)。」

有些妻子不願意被趕出富裕的家,不願意離婚(被賣掉),所以當時有很多人選擇了自殘。

到了十八世紀,英吉利的社會上發生了很多變化,城市裡面的男人忙著去國外、海上發財。

農村的男人到城市裡面打工賺錢,他們見識的越多,對於原本的配偶就越挑剔,這讓「賣妻」這種情況變的更加普遍起來。

當時還出現了另外一種情況,那就是男人長時間不在家,留守的女人為了生存、也可以說為了生活的更好,她們大多都會找其他人嫁過去。

這種情況下,她原先的丈夫要是回來之後,得知妻子已經改嫁他人的時候,原先的丈夫可以找上門索要錢財。

女性現任丈夫不出錢的話,那原先的丈夫就會拉著她到外面售賣。

「賣妻」這種情況到了十九世紀變得更加嚴重,因為這種事情沒有法律依據,英吉利官方對此採用了模稜兩可的態度。

神職人員只要你肯交錢,他們就能證明這場交易的合法化。

這也讓賣妻這種情況從底層勞動者蔓延到中層民眾當中,集市上、碼頭上、酒店當中賣妻的比比皆是。

而且這個習俗一直延續到了二十世紀初期,在英吉利的某些地方依舊以其它的方式流傳著。

不過那這些人不承認這種說辭,他們說這是一種「離婚的高級狀態」。

根據露西婭·湯普森這些年搜集到消息統計,僅二十世紀初期這段時間內,他就收集到了387起關於出售妻子事件的資料。

有些女性因此把丈夫告上法庭,但是最終給出的結果是「模糊和可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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