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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對飲千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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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復洒然一笑,起身一抱拳:「在下修慶,見過吳前輩!」

吳長風連忙放下手中的酒罈,抱拳還禮。

不過讓人忍俊不禁的是,雖然他手上的禮數叫人一點挑不出毛病,嘴上卻一點也不客氣:「哎呀,什麼吳前輩的,老叫化喝了你的酒,俗話說『吃人嘴短,拿人手軟』我這又吃又拿的,嘴短手也軟,怎麼還好意思受你的禮。」

慕容復撲哧一笑,這老頭確實有意思。

剛才對方報出名字的一瞬間,慕容復便知對方是丐幫六大長老中的吳長老吳長風了。先前他向眾人討酒的時候,慕容復只覺有趣又感動,於是才故意來了一出大宋版的『今晚全場由慕容公子買單』。為的就是施恩於人不望記,以率性對率性。

如果直接對人家招手,叫人家過來,倒顯得看輕了人家。換做別人,這樣做沒問題,可是慕容復做不到。因為他知曉這些人的事跡,發自內心地尊敬這些人。所以他寧肯甩出一錠金子,請整個酒樓的人喝酒,全了老乞丐想喝酒的心,也不願像一個不知情的普通好人一樣以一種居高臨下的姿態單獨把老乞丐叫過來。

那樣做老乞丐就成了一名被施捨者,而自己希望此刻,老乞丐只是一名同自己一樣的酒客。

要說武俠世界最令人感動的一個門派,當屬丐幫了。這個由一群最底層的叫花子組成的宗門比任何一名大言炎炎的大宋御用文人都更加有氣節,更加值得敬佩。

在這個士人以簪花敷粉為榮,狄青這樣的名將都算不得好漢的病態時代,他們撐起了大宋不多的骨氣。真正詮釋了什麼叫忠志之士在於野。

雖然有個別令人噁心的老鼠屎,但這並不妨礙慕容復對這個團體發自內心的尊重。這是一群最富理想性的人。

吳長風笑道:「修公子,老乞丐多謝您顧全咱這張老臉,特意破費。但咱們丐幫弟子本就是吃百家飯,受千家氣。您啊,實在沒必要這麼辦。」

慕容復爽朗一笑:「進了酒館,大家就是一間屋子喝酒的酒客。哪有什麼乞丐和公子?看您老也是善飲之人,區區一碗酒豈能夠,不如坐下,一同喝上他個三五壇可好?」

吳長風聞言,大喜,他只道對方是個心善的富家公子,不想居然如此豪放灑脫,驚喜之下,他對慕容復說道:「修兄弟如此豪興,不如將眾位與我一道的丐幫兄弟叫過來同飲如何?」

他喜慕容復豪邁不羈,也不顧兩人明顯差著輩分,直接稱對方為兄弟了。要知道,以他在江湖上的名聲,威望,無論平日在幫里還是幫外,都是被稱為前輩高人的。

慕容復撫掌大笑:「正當如此,還請吳前輩速速為在下引見。」

「害,什麼前輩的,你若看得起老叫花子,叫咱吳兄弟便好!」

吳長風喜不自勝,衝著隨行的眾伴當一招手,群丐立馬湊到慕容復桌前,慕容復連忙起身行禮。

吳長風笑容滿面:「各位兄弟,我給大家介紹一位了不得的豪傑。這位修兄弟剛才慷慨解囊,請眾兄弟一塊兒喝酒吃肉。大家一起敬修兄弟一碗!」

眾人都喜慕容復謙和有禮,舉止行動都是發自內心,沒有一絲看不起眾人的意思。他們平日裡以討飯為生,受盡白眼。聽聞慕容復如此奢遮,心中歡喜,齊齊地舉起手中大酒碗,一飲而盡。

這個時代可不是某些人想像中的太平盛世。充其量算文人士大夫的盛世,商人的盛世,官吏的盛世,唯獨不是普通人的盛世。

統治者對於普通人尤其是依附土地為生的佃農的盤剝,史無前例,敲骨吸髓。所謂「十倍於漢,五倍於唐」不是說著玩的。佃農需要將三成以上的收成拿來交皇糧,四成以上的收成拿來交佃租。

往往一年到頭,難得一飽。

更加殘酷的是,這個時代對於士大夫有多寬容,對於佃農就有多殘忍。《宋史》記載,有宋一朝,主家毆殺佃戶者,罪責減半。反過來,佃戶殺傷主家者,罪責加倍!

而受不了這種折磨,就只能選擇成為流民。

不要看汴京城多麼的繁華耀眼,汴河的水道上盤踞著不知多少走投無路,去鋌而走險的人。出了城牆,二十里外就有孫二娘的包子鋪,現實版的《狂人日記》在這個時代每天都會上演。只是這個時代沒有所謂的國之良輔倡導佃戶將閒置的宅子租出去,用家裡的馬車去拉貨以補貼家用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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