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何為良法(2/2)
隱約間,劉禪仿佛聽到宮娥挨管事訓斥打罵之聲,如此沒有眼力,需要太子親自吩咐,劉禪心裡念及掌燈宮娥年紀略小,本想阻止,卻見劉備沒有一點動作,劉禪又繼續把視線落於手中奏摺。
換過新燭之後,堂中光線果然亮堂不少,視線也清晰了許多,此時劉備出聲打破沉靜道:「公嗣本想阻止,為何又不阻止。」
劉禪有些愕然,劉備觀察細緻入微,有些惶恐,但鎮定下來緩緩說道:「我見父皇批改奏摺,不忍打擾。」
劉備面露笑意解釋說道:「你我父子不用如此拘束,你心懷善念,如此甚好,但規矩之下,善念不可違也。」
「掌燈乃宮娥之責,就如同我乃大漢天子,天子之責,乃是救濟斯民,安定天下。宮娥失責,可主管責罵;若為父失責,無人責辱,但天下危矣。你之後切記日後治國,以規矩、律法行事。」
劉禪拱手聽訓,面色平靜,腦筋急轉,劉備也不著急,似乎等他回話。劉禪目光往前掃,瞥見劉備沉穩的面孔,劉禪已然想明白,身體放鬆,深深鞠了了個禮:「謝父皇良言,天子之責禪必銘記於心,不敢忘也。」
「好。」劉備見劉禪如此態度,劉備撫須表示滿意,又不禁生起考究之意。
劉備撫須問道:「既然以律法、規矩行事,阿斗你且說說何為良法?」
劉禪面色平靜,心中思緒萬千,想及諸葛亮在成都教導自己的哪些良言,沉默半響,劉禪拱手道:「良法有四,其一,為循變協時,變中求穩;其二,平之如水,公正無私;其三,簡而能禁,使人易知;其四,洽於民心,反映民意。」
劉備聽言面露喜色,指向劉禪說道:「你且展開說說。」
劉禪起身行至中央,將手伸出袖口,昂聲說道:「治國者,立善法於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於一國,則一國治。此乃法之重也。」
「良法其一,為循變協時,變中求穩;《周禮?秋官?大司寇》曰:『一曰刑新國用輕典,二曰刑平國用中典,三曰刑亂國用重典。』丞相與翼侯(法正)制《蜀科》就是如此,劉璋時益州士大夫多挾其財勢,欺凌小民,使蜀中之民思為亂者,十戶而八。故以重典治亂國!」
「其二,平之如水,公正無私;前漢許慎言『灋(法),刑也。平之如水。從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從去。』此乃法之本意,丞相曾言:『吾心如秤,不能為人作輕重。』因此法下刑無等級。」
劉禪揮袖至背後繼續說道:「其三,簡而能禁,使人易知;『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此言錯也!人不知法,如何守法?故春秋鄭子產鑄刑書於鼎,商鞅仿之。故法需與民易知,則民守之,不易知,民如何守之?」
「其四,洽於民心,反映民意;周滅商後,周公深切感到殷之所以「墜厥命」,在於「失民」。因此他叮囑周人,「人無於水監(以水為鏡),當於民監(以民為鏡)」。就如同父皇所說『夫濟大事必以人為本』。故法若不由民出,民不守之,此法何用?」
劉禪言完正衣冠,對劉備拱手道:「此乃兒隨丞相所學,治國之思,若有擾亂父皇,兒臣罪過也!」
劉備聽完喜極而笑,手挽劉禪情切說道:「好!好!好!,阿斗,日後父不憂也,孔明不僅是賢相還是賢師啊!天賜孔明,我大漢復興有望。公嗣,明日隨我見吳使!」
劉禪也隨之拱手稱諾,心中補道「相父還是一位能夠打的中原不可卸甲的大猛男,大漢最後一位下馬安國,上馬治軍的偉人!」
額,上一位是曹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