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案件(1/2)
正月,成都。
「咚」
伴隨著鐘聲,寒風中大漢諸卿整理隊列,脫下鞋履,踩在軟墊上入殿。
「陛下聽聞陛下今日欲立太子,真假如何?」有人竊竊私語道。
「大概如此。」
話音剛落,劉禪身著冕服,緩步坐於榻上。
眾卿跪地拜服,說道:「臣等拜見陛下,願陛下長樂未央,永受嘉福。」
「免禮!」
「謝陛下。」
眾人其齊刷刷地起身,各歸位上,等候陛下發言。
劉禪輕咳一聲,說道:「如今天下三分,局勢不明。今朕歲數已長,皇后駕崩,不甚悲矣!故為大漢後事,欲擇賢及長者大皇子為嗣,不知諸卿以為如何?」
尚書令蔣琬起身出榻,拱手說道:「啟稟陛下,大皇子為人仁德,天資聰慧,繼位嗣君,乃國之幸事也。」
「臣等複議。」眾高官出言應和道。
「既然如此,便從諸卿之言。大皇子何在?」劉禪說道。
「兒臣在。」
身著王服的劉璿,抑制著喜悅應道。
廖立得到天子的指示,攤開公文,沉聲說道:「自古帝王繼天立極、撫御寰區,必建立元儲、懋隆國本,以綿宗社無疆之休。朕纘膺鴻緒、夙夜兢兢。仰惟祖宗謨烈昭垂。付託至重。承祧衍慶、端在元良。」
「大皇子劉璿,日表英奇、天資粹美。茲恪遵皇太后、陛下慈命。載稽典禮。俯順輿情。謹告天地、宗廟、社稷。於建興十六年正月十五日,授劉璿以冊寶,立為皇太子。正位東宮、以重萬年之統、以系四海之心。」
「兒臣奉詔,叩謝陛下之恩。」
劉璿緩步上階,領取象徵太子的印璽及冊封奏疏。
廖立遞上奏疏,低語說道:「殿下,當勉之。」
劉璿面帶微笑,答道:「多謝廖侍中警醒,日後若有不足,還望勸諫一二。」
「不敢。」
……
冊封太子的流程走完後,朝會亦是結束。劉禪返回宮中處理政事,而太子劉璿亦是緊跟在劉禪身後。
董允將尚書台整理的案件公文上呈,說道:「此乃去歲國內犯死刑諸案,請陛下閱覽。」
劉禪指了指案幾,說道:「去歲犯死刑者,共有多少人?」
董允將疑難的案件放在劉禪案前,說道:「啟稟陛下,犯死刑者共有三百九十八人,疑難未絕有異議者二十三例,請陛下查閱。」
劉禪指向劉璿,說道:「分些與太子。」
「諾!」
漢代律法中的刑罰有死刑、族刑、肉刑、笞刑、徒刑、籍沒、遷刑和徙邊、罰金等不同的處分。其中死刑有梟首、腰斬、棄市三種。
至於劉禪復近年來審核死刑,乃是他根據漢代『死刑復奏』制度演變修改而來。
在秦漢之時,死刑是完全不用皇帝審批。而至漢時,由於皇帝對官吏犯死罪的案子開始予以重視,是故常對兩千石以上的官吏的死刑案件進行覆核,二千石以下官吏的死刑案件則不需經皇帝覆核就可執行。
而到蜀漢之時,因為戰亂緣故,加上劉禪有後世人慎刑思想,故在平定關中之後,加上諸葛亮脫去尚書台事務。於是下令地方州郡陛下在死刑犯行刑前上疏中央,由劉禪重新核定。
當然這一點在並非劉禪獨自所定,曹叡亦是在青龍四年下詔地方州郡上報死罪重囚案件。只不過大漢更先進一步,將死刑復奏通過詔令的形式確定下來,即當死者,部案奏聞。以死不可復生,俱監官不能評,獄成皆呈,帝親臨問,無異辭怨言乃絕之,諸州郡之大辟,皆先速報,乃施行。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