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8章 故意給楊辰製造麻煩,代價是很大的(2/2)
如果這樣的人都不給處罰,那大夏還有法律和人權可言嗎?
米聯社的文章發出來,米國的小弟們趕緊跟著。
法新社,***……
國際媒體們鋪天蓋地報導這件事,逼著大夏方面給出回應。
大夏方面始終覺得這只是私人恩怨,警察就能處理,沒必要以外交的方式解決。
所以,這件事就交給了楊辰所在的轄區***處理。
處理楊辰的警察是李勝男,上次楊辰因為見義勇為傷人,也是她處理的。
李勝男笑著說道:「你現在可火了,拒絕諾貝爾獎,你可真牛。」
楊辰:「小意思。怎麼樣,今天又要拘留我嗎?」
李勝男:「別鬧了,我們可不想再跟上次一樣,整個院子裡都擠滿了各家公司的老總。這樣,你跟我說一下具體過程,我看看能不能幫你爭取私了。畢竟你把人打傷了,不管因為什麼原因,醫藥費你肯定要承擔。」
沒辦法,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
現在打架就是這樣,打輸了住院,打贏了坐牢。
楊辰就詳細地跟李勝男敘述了一下過程。
李勝男點點頭,很有信心地說道:「那這個事簡單,我把他叫過來調解一下。」
很快,李勝男帶著馬修斯格林來了。
馬修斯格林一看到楊辰就很激動,立刻就大聲說道:「法克,我說過你會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你就等著坐牢吧。」
李勝男:「坐下。我沒提問,你不准說話。能聽懂嗎?」
馬修斯格林點點頭。
李勝男:「根據你們雙方的口供來看,其實就是因為一點口角引發了鬥毆。」
馬修斯格林:「不不不不,這可不是鬥毆,我們沒還手,是他單方面毆打我。」
李勝男:「那你威脅他沒有?有吧!你威脅他,他才會打你,你要搞清楚這個因果關係。這件事楊辰承擔主要責任,馬修斯格林承擔次要責任。楊辰承擔馬修斯格林的醫藥費,誤工費等,這件事就這麼了結了吧。」
馬修斯格林肯定不願意私了,他堅決要求楊辰坐牢。
但是法律是有明文規定的,只要不構成輕傷以上級別的傷害,不算刑事犯罪。
李勝男就對馬修斯格林說道:「那你去驗傷吧。如果達到輕傷以上級別的傷害,他就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沒達到輕傷以上級別,那就是民事糾紛,按照我剛才說的方法處置。你有意見嗎?」
馬修斯格林也不傻。
這裡是大夏,楊辰現在又是「國寶級」的重要人物。
別說只是嘴角撕裂,哪怕是斷胳膊斷腿,鑑定機構也一定會出具不構成輕傷的檢測報告。
與其浪費時間去驗傷,最後還得私了,又何必浪費那些時間呢?
但是上級很快就給他來了新命令,無論如何要糾纏楊辰,給楊辰製造越多的麻煩越好。
所以,馬修斯格林只能硬著頭皮去驗傷。
很快,結果出來了,他的傷連輕傷都不算,楊辰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有了堅定報告,李勝男直接宣布私了。
如果馬修斯格林繼續糾纏,那就直接結案,隨他怎麼鬧去。
馬修斯格林身上有任務,身不由己,只能鬧了起來。
李勝男立刻招呼同事把馬修斯格林抓了起來,以尋釁滋事,襲警等罪名逮捕他。
尋釁滋事和襲警都要承擔刑事責任,少說也得判個三兩年的。
知道自己可能要面臨三年的牢獄之災,馬修斯格林害怕了。
「我願意接受私了,我願意接受私了,別讓我去坐牢!」
楊辰嘴角露出一絲嘲笑,隨手扔了幾千塊錢,準備起身離開。
這時,一個年輕的警察急沖沖跑了進來。
「不好了!名揚水岸發生命案,母子四人被燒死在房子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