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登聞鼓前告御狀(1/2)
賣炭翁姓張排行老三,人稱張老三。
一大早,張老三便來到了京兆府門口,擊鼓鳴冤。
兩面牛皮大鼓乃是李下旨所立,左側鳴冤鼓,專為百姓伸張不平冤案所用。
右側有座登聞鼓樓,這登聞鼓就沒這麼簡單了。若是你有冤情,官府卻包庇罪犯,而你手裡有十足的證據,那麼你就可以敲這登聞鼓了。
登聞鼓又稱告御狀,鼓樓有專門侍衛看守,一旦你敲了,便能直達天聽。皇帝無論幹什麼,都必須放下手中的工作親自替你申案。
但是有一點,你若沒有十足證據,你敲了這登聞鼓,那麼就麻煩了。輕則流放,重則殺頭。畢竟皇帝很忙的,不能因為屁大的事就讓百姓擊鼓告御狀。
《帝王紀》中提到,上古時期的賢明君主堯舜時就設有「敢諫之鼓」。任何人有勸諫君主的意見或是蒙受了冤屈都可以擊打此鼓公開處理。
至西周時,有明確的史書記載稱,周天子居住的宮室正門外就懸著一個「路鼓」,有專門官員負責看守。若是有百姓擊打此鼓,官員必須立即層層通告,冤情若重由周天子親自處理,不得延誤。
後來,百姓擊鼓鳴冤所用之鼓有了專門的名詞,稱為「登聞鼓」,在晉朝時允許申冤無門的百姓直接向朝廷申訴。
從此,這項制度在隋唐之時都有沿襲,唐律規定,若有百姓擊打登聞鼓,官員必須受理,否則官員便有罪責。
張老三拿起鼓錘,將左側的鳴冤鼓敲得震天響。
不多時,京兆府兩班衙役手持棍棒立與兩側,京兆伊裴樞身著官服登堂申案。
京兆府仿州縣衙門,冤鼓立於門前。大堂正中懸掛一個匾額,秦鏡高懸。
傳說秦始皇有一面鏡子,能照人心膽。原比喻能洞察一切。後也用以比喻官吏善於審察案獄,斷案公正嚴明。
到了宋朝,這秦鏡高懸變成了明鏡高懸,詞意是一個意思。
秦鏡高懸之下,京兆伊裴樞坐於堂前。裴樞身後置一屏風,屏風後面李坐鎮聽堂。
裴樞一拍驚堂木:「下面何人,你擊鼓鳴冤又狀告何人?」
張老三有點發抖,自古民不與官斗。官字兩個口,怎麼說都有理。
可自己收了那位公子十兩銀子,當下只好硬著頭皮說出昨日遭遇:「回大人,小人張老三,乃城北離村人士。昨日自黃陵山拉了一牛車石炭來京中販賣,怎奈遇到鴻臚寺卿府上,與那管事講好一車炭一貫錢。怎奈那管事蠻橫不講理,連同小人牛車一併搶去,小人無奈,只好來此鳴冤擊鼓,求大人做主!」
離村,乃城北流民所在地。
大批流民湧入京城,朝廷將其安置到北城。按照八卦方位分為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個村子,這張老三正是離村人士。
裴樞一拍驚堂木:「來人,去農景逸府上,將鴻臚寺卿與管事給本官請來對質。」
幾名衙役帶著佩刀拱手領命,轉身去了。
張老三有些害怕,他東張西望沒看到昨日那青年公子,正思慮見,李自屏風之後轉出。
張老三一看大喜:「公子!」
「噓!」李做了個噤聲姿勢:「張老三,等會那鴻臚寺卿來與你對質,你萬不可泄露我在這裡。若是那寺卿抵死不認昨日之事,你就去敲這面鼓。」
李指的是東側鼓樓那面登聞鼓,張老三嚇了一跳,他平日走街串巷對京城也多有耳聞。知道這登聞鼓一敲,乃是驚動天顏的,一時間嚇得茫然無措起來。
旁邊裴樞沖他點了點頭:「你儘管放心大膽的敲,一切自有本官替你做主。」
有了京兆伊這句話,張老三稍微心安了些。
鴻臚寺卿農景逸正在家裡烤火,這黃陵山石炭當真耐燒。比那木炭強多了,這玩意兒又暖和燃燒時間又長,真是個好東西。
旁邊管事二娃在一旁給他捶著肩膀,農景逸一臉享受的閉起了眼睛:「二娃啊,昨日昨日買來那頭黃牛可好?」
二娃賊特嘻嘻:「大人放心吧,已經拴進後院了。多了這頭黃牛,開春咱們耕地又會省下不少勞力。」
『砰砰砰!』外面有人將府門敲得震天響。
農景逸大怒:「誰活的不耐煩了,敲本官家大門!」
二娃一抬頭:「我去看看。」說著去了門外。
不多時,二娃一臉緊張的帶著幾個衙役闖進了府內。
農景逸嚇了一跳,他猛地站了起來:「這是作甚?」
一名衙役一拱手:「寺卿大人,奉我家京兆伊裴樞裴大人之令,勞煩寺卿隨小人到京兆府一趟。」
農景逸暗叫不妙:「發生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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