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三章 法務(2/2)
等著錢貶值呢。
拖上個半年就能大賺。
要是賴上兩年, 那就更不虧了。
韓春風:「詩風不是什麼慈善企業,也不是扶貧企業。再說在座的各位都不是窮人。我話就放這兒了, 三天之內,如果再沒結清款項,就不用再跟詩風合作了。也請諸位去請一下律師。」
不給錢,那就打官司。證據都在詩風,欠債還錢,詩風妥妥能贏。
韓春風有這個底氣,大不了這幾位爺的錢不賺了。不差他們幾個的。
「行了,就說這麼多。各位自個斟酌。老陳,走了。」
留下這幾個老闆繼續在酒店中。
互相對視著。
再想著詩風這回是認真的。
「怎麼搞,要不把錢給了?」
「要給你給。我才在京城買了一套大宅子,十幾萬塊錢,現在可沒錢了。」
「照我說,先給一點,應付過去再說。詩風也不會做的這麼絕。」
心裡各自有各自的想法。
就是這頓飯吃的沒有那麼香了。
到了第二天,六七個老闆只有一個人付了全額的錢。
兩個人付了一部分,剩下的幾個是一分沒給。
其中有一個人親自又到了詩風來。
找上了詩風的管理層說了自己的難處。
真挺難的,負債很多,還欠著一大筆錢。
「這是合同,再容我一周的時間。我用店鋪還有自己的房子向銀行貸了點錢,馬上就能還上。」
這一個態度倒是很好。
又和詩風重新簽了一份契約。
至於其他的人,只要沒有全額給的幾個。
當天就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這可是強制執行的,賴不了。
怕是連他們自己都不知道,詩風集團竟然會做的這麼決絕。
打官司,韓春風他們沒有去。
就這麼一樁小官司沒必要親自上。
財務部的一個管理者,再有一個律師,能輕鬆的勝訴。
各種有利的資料都在己方。
開庭,一套操作下來,叫那幾個老賴還錢。強制執行。
殺雞儆猴,再想在詩風這裡占這種便宜的以後怕是不能了。
韓春風:「贏了?」
陳默:「贏了,明擺著的事,我們有理,這官司肯定贏。恐怕那幾位老闆以為我們不會打官司的。畢竟做到這一步差不多就是撕破臉以後合作的機會沒有了。」
韓春風:「寧缺母濫。對了,在京城政法學院再請幾個學法律的來。詩風還要成立一個法務部才行。盤子越來越大了,以後遇到的事情也會越來越多,各種棘手的手,都需要打官司解決。」
最好是請到最優秀的學法律的。詩風公司要合法合規運營。
別人使絆子也要即時能處理掉。
成立一個法務部是完全有必要的。
以後的商業詐騙之類的桉例可是數不勝數。
陳默:「成,改天我去那個學校看看。」
現在的大學生都是天之驕子,不過慢慢的也開始多了起來,還是很值錢的。
不像以後都爛大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