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要麼五百萬打包帶走(2/2)
「看見時間了沒有?就剛剛發的!老娘一個電話,我助理就給我轉了十萬塊,這還不能證明老我錢?」
趙平野笑道:「既然姑娘這麼有錢,何必不直接給我看看你的帳戶餘額呢?搞得這麼麻煩。」
蔣南雪哼了一聲,「千金難買我願意。」
「對對對,姑娘說的是。」趙平野給蔣南雪倒了一杯茶,道:「既然這樣,那我們就直接開門見山好了,八十萬對不對?」
「八十萬!」
趙平野想了想,「要不兩百萬?」
「靠!你臨時變卦啊?」
「這怎麼能叫臨時變卦呢?我們不是還沒簽合同嘛,這叫商業談判。」
「那也不能兩百萬,頂多一百萬。」
「一百五,這是我的最低價。」
「我看你像一百五,我多加五萬。」
「一百三,不能再少了。」
「最多一百一,不同意我馬上走!」
趁著對方端茶的檔口,趙平野道:「咱們也別這樣討價還價了,你能出的最高價是多少?白琳怎麼說的?」
「說是一百……」蔣南雪忽然閉上了嘴,張著大眼睛死死瞪著趙平野。
趙平野笑了一聲,道:「一百萬?少了。這樣吧,我給你一百萬的價,不要分成,全版權買斷給你。但是我這裡有五首歌,你五百萬打包帶走,要不就別買了。」
蔣南雪半晌說不出話來,最後死死瞪了趙平野一眼,拎著包蹬蹬噔走出了門。
老唐看得有些迷糊了,「什麼白總?白總是誰?」
劉以筠的大名在平沙娛樂圈可以算是如雷貫耳,但白琳這個幕後工作者的名氣就沒有那麼足了。
趙平野笑著搖搖頭,沒吭聲。
他也只是詐一下,沒想到詐成功了。
其實也不難想,這姑娘怎麼看都不像是意外跑到這裡來的人。
原蔣南雪回來這裡張口說要買這首《千年之戀》之際,趙平野還以為她是某個歌手藝人的經紀人,或是某個音樂公司的工作人員,就憑著趙雅唱的一兩句歌詞就聽出了這首歌的商業價值。
某些涉足音樂、經驗足的確實有這個本事。
可她後面又說這首歌是她私人購買,並一直不肯改口。
按理來說,若是為公司、為歌手買的話,沒必要這麼藏著掖著,又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而且說出來可信度還高一些。
再看她手裡的包包、腳上的靴子,甚至是牛仔短褲都是高仿的贗品,便難以相信她是個真有錢人。
有錢人不一定非得全身名牌奢侈品,但肯定不會一身高仿。
這個時候趙平野以為她是一個騙歌的騙子,便隨意讓她給幾個證明自己有錢的證據,沒想到立馬對方就有了十萬塊錢的轉帳。
臨時起意的騙子不會有這麼快的轉帳記錄,只能說她是有備而來。
可自己這樣一個破公司,不顯山不露水的,誰惦記呢?
思來想去,就只能是劉以筠。
但劉以筠最近為公司的事情忙得焦頭爛額,不會親自跟她打招呼,但又不好將這件事讓外人去做,以免落人口舌,那麼答案就只有一個了。
白琳。
趙平野笑了笑,要不是在那條轉帳信息上看到了轉帳人的帳戶信息,他就被自己的推理折服了。
「天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