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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心有靈犀一點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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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平野搖頭道:「倒也不是這個意思,只是我這一時半會兒也拿不出來啊。」

「沒關係,這個月之內都行。」

趙平野苦笑道:「這個月可只有不到一周的時間了啊。」

鍾世強笑道:「開個玩笑,其實我是說十二月份之前都行。」

趙平野心中一動,對方這是打算在元旦節的時候推出了?

「我回去想想吧。」

「那就有勞老弟了,放心,我肯定是不會虧待老弟你的。」

拿出幾首歌來對趙平野而言確實不難,但趙平野也不會拿著前世的好歌當零花錢使。

若是別的公司來問,趙平野自然是不會給,但鍾世強,怎麼說呢,好歹也是劉以筠手底下的人,這天齊第二也是天齊公司,給了就給了吧。

但鍾世強說要用這些歌來捧許瀟?

鍾世強和許瀟原本都是星光公司的人,如今許瀟在整個天齊的藝人之中也稱得上是二姐,給幾首歌給鍾世強與許瀟,或者說是鍾世強將許瀟捧起來的話,對劉以筠有影響嗎?

趙平野不懂天齊公司如今的狀況,拿出手機準備先問問劉以筠。

電話剛撥出去,趙平野忽然心中一動,又將電話摁斷。

不對啊!

你鍾世強買歌就買歌,你買了歌之後給誰出專輯跟我一個公司外部的人有關係嗎?用得著在我面前將這幾首歌將給誰用,為什麼給她用,以及前因後果都講清楚?

看似鍾世強在利用自己與劉以筠是夫妻關係、許瀟是你老婆的藝人以及自己與許瀟認識這兩件事來給自己打同情牌,但實際上不是這樣。

試想,自己作為劉以筠的老公,鍾世強要從自己這裡買歌捧許瀟,自己會不會給劉以筠打個電話詢問?

自然會這樣做,而且趙平野剛剛就打算這樣去做。

而劉以筠知道這件事情之後呢,她應該怎麼做?

是讓自己賣還是別賣?

如果讓自己不賣的話,一是自己雖然與對方是夫妻關係,但公司與公司之間的交易,劉以筠能管,但管起來沒有那麼順理成章。

其二,自己是賣歌給天齊第二公司,也相當於是自己賣歌給劉以筠,有夫妻之間你給我一百塊買菜,我給你一百塊坐車的意思,劉以筠自然也沒必要說讓自己不賣呢?

其三,許瀟是劉以筠公司的藝人,鍾世強是以正當理由給許瀟買歌出專輯——至少理由是說給自己聽了的,也就相當於告訴了你劉以筠——你劉以筠說不賣,是不是不將許瀟當成自己公司的藝人來看?

所以,雖然劉以筠可以讓自己不賣,但會相當彆扭。

因此劉以筠只能對趙平野說一句賣給他。

而將這幾首歌賣個鐘世強就是劉以筠點頭的,也自然是默許了停下許瀟當前由你天齊總公司控制的各種出鏡活動,轉而來天齊第二公司專心出這張專輯。

當然了,劉以筠也完全可以強制性地說專輯可以出,但是必須要延後,這些活動不可以停。

但鍾世強已經跟自己說了必須要出專輯的理由,你劉以筠這樣安排許瀟,是不是壓根就沒有將許瀟的前途放在心上,而只是想用她現在的知名度來撈錢?

因此,鍾世強完完全全就是用自己來試探劉以筠,看劉以筠究竟是怎麼想的,看她是否同意在許瀟最能撈錢的時候讓其停下撈錢去為其今後的星途做打算。

趙平野無奈搖搖頭,鍾世強老狐狸果然是老狐狸,自己一不留神就著了他的道。

雖然對方此舉是為了許瀟好,是迫於無奈,但也總感覺心裡不大舒服。

其實趙平野不知道的是,在最開始的時候鍾世強也已經將許瀟的經紀人權利給了天齊總部,鍾世強是沒有權利安排許瀟的行程發展,他實際上是完全沒有資格決定許瀟出不出專輯。

因此,他也是藉由趙平野之口提醒劉以筠,現在許瀟已經到了非要出專輯不可的地步了。同時,也並不是不存在著想要從劉以筠手裡拿回一點許瀟的控制權的想法。

他擔心的還是對方擔心許瀟壓過陳明妃,從而想要打壓許瀟。

要是自己有一點控制權,自己也能幫許瀟謀劃謀劃,否則許瀟永遠只能是劉以筠與陳明妃案板上的一塊肉。

此時趙平野手機響了,是劉以筠將電話撥了回來。

「怎麼了?有事嗎?」

「確實有件事。」

趙平野將這件事原原本本地跟劉以筠講了一遍,然後苦笑著致歉道:「我原不知道你們公司的情況,一時之間沒留神,被對方鑽了空子設計了一把,倒是讓你為難了。」

「沒關係,你直接賣給他就好了。」劉以筠回道。

「你這邊沒關係嗎?」

「沒關係,有些東西我反正遲早都要給他的,你不用擔心。」劉以筠道:「但我給和他主動要是兩回事,所以,我需要你幫我給他下下絆子。」

趙平野笑道:「專輯可以想出就出,但歌不是想寫就能寫出來的?」

劉以筠回答道:「心有靈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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