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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度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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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早上。

丁賢出外晨跑。

回來時發現孟施雅正坐在院子裡,支著一個畫架,非常專注的忙活。

昨晚她與丁賢約定,今天交出幾份拿手作品。

她決定現場做畫,讓丁賢觀摩點評。

丁賢走過去看了看,見她畫的是自家別墅,使用的是油畫筆:「這幅畫的色彩讓我感覺很舒服,你畫的不賴。」

孟施雅並沒有停筆:「表哥,好就是好,賴就是賴,什麼叫不賴?」

「不賴就是好的很。」丁賢夸完她,又說:「但荷東只發行漫畫,不發行油畫,不管你油畫水平有多高,都對荷東沒有用。」

「油畫是我最擅長的領域。」孟施雅輕聲細語,她一點不急,哼著小曲先把油畫作品畫完,取紙下來,遞給丁賢:「你先欣賞!接下來,看我使用鉛筆畫素描,這是漫畫需要的畫技。」

丁賢對油畫沒有興趣,只盯著她的素描畫觀摩。

她畫的是丁賢個人肖像,筆鋒相當細膩。

引得丁賢讚不絕口:「好,很好,你先等著。」

丁賢急忙返回臥室,取出昨晚他自己手繪的『外星人ET』原畫。

孟施雅拿在手上瞧了瞧,點評一句:「恕我直言表哥,你畫的是垃圾。」

「我知道。」

丁賢笑了笑:「如果你能讓垃圾的形象豐富起來,變的栩栩如生,我才能認可你的畫功。」

孟施雅好奇問:「你是想讓我畫一幅這種形狀的怪物畫?」

「不錯!」

丁賢交待她:「你大膽起筆,我會給你指出這個怪物的特點。」

「OK!」

孟施雅提筆就畫。

半個小時過去後,一張丁賢熟悉的『外星人ET』原畫,就已出現在丁賢面前。

丁賢不由開懷大笑:「阿雅,想不到你竟然是一個繪畫天才,你將來的志向是不是做一個畫家?」

「有什麼不可以嗎?」孟施雅仰頭望了丁賢一眼:「畫畫是我的興趣,我也想以此為職業,但我爸爸認為搞藝術沒有錢途,表哥,你能不能勸一勸我爸爸,讓我自由選擇我的職業。」

「沒有問題。」丁賢說:「你可以到荷東來,我委任你為首席漫畫師。」

「你要聘請我?」孟施雅輕輕發笑:「我才十六歲,屬於童工,在美國僱傭我是犯法的。」

「你可以留在香江工作。」

「但我更想跟著我爸爸媽媽,雖然他們有時對我嚴厲,但他們只有我一個女兒,等我將來畢業,即使找不到工作,他們也會資助我,如果留在這裡打工,我要面臨被裁員、職場交際、業績優差的壓力,哎,實在太辛苦了。」

「阿雅,啃老不是習慣,你要自我奮鬥!我是你表哥,不會像普通員工一樣對待你,你擔心什麼。」

「什麼叫啃老?」

「啃老就是沒有謀生能力,一輩子都像嬰兒一樣依靠父母供養。」

「你認為我是寄生蟲?」

「從你的講話里,我覺得你是希望做一個寄生蟲。」

孟施雅聽了,顯得很不高興,忽然抬手指向剛剛出門的丁姍:「如果我是寄生蟲,阿姍就是寄生蟲里的女王,她全身上下都是依靠父母才能買到的奢侈品,我都是撿她的二手貨。」

丁姍聽見這番話,立刻衝過來:「什麼二手貨?你講話要憑良心,哪一次出門逛街,我買東西不是買雙份,然後送你一份。」

「你買雙份不假,但你每次都把我那份用上一遍,才會還給我。」

「拜託,我只是拿來看一看,怎麼就成二手了?你要是再這麼斤斤計較,下次我不送你。」

「不送正好,我可以摘掉寄生蟲的頭銜,全部讓給你。」

丁姍不和她爭辯,上前拽住丁賢手臂,開始撒嬌:「阿哥,你可千萬不要收走我的零花錢,我保證以後乖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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