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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發行團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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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了一下措辭,她簡要介紹:「文就波與徐曉鳳沒有拍拖,你不要聽媒體瞎傳!

69年徐曉鳳受邀去馬來的吉隆坡,在羅敏申酒樓駐唱,當時馬來歌星鄭錦昌也在,覺得她有潛力,把她推薦給吉隆坡的南國唱片廠,替她灌錄第一張專輯!」

丁賢知道南國唱片廠,專門發行華人歌星的專輯,同時也是外地唱片公司的代理商。

香江唱片公司,想把旗下專輯銷售到南洋,往往會採用代理策略,尋找當地有實力的機構合作,南國唱片廠就是這種機構。

但馬來歌星鄭錦昌是誰,丁賢不清楚。

孟月楨多說了一句:「布魯斯李你知道吧?他的電影《唐山大兄》主題曲,就是鄭錦昌唱的。」

哦!

丁賢一副恍然姿態,其實心裡仍舊不知道是誰,太古董,他只知道布魯斯李是李小龍。

這也不重要。

丁賢繼續追問徐曉鳳:「徐曉鳳後來怎麼樣了?」

孟月楨說:「70年徐曉鳳回港,在南國唱片廠的推薦下,她簽約到文志唱片,文志與南國有業務合作,雙方互相代理各自的唱片!」

文志在香江代理發行南國唱片,南國在星馬代理發行文志唱片,這樣一來,雙方唱片都能在大華人區形成便捷的流通渠道。

孟月楨點明其中原委:「是南國唱片廠建議文就波簽下徐曉鳳,以便拿到徐曉鳳新專輯在馬來的代理發行權,所以徐曉鳳不是文就波捧紅的,她離開文志唱片,也不欠任何人的情分。」

徐曉鳳在文志唱片待了五年,期間總共發行十四張專輯,平均每年三張,工作強度還是蠻大的,她足夠拼命,替文志唱片賺了大錢,確實沒有欠情一說。

丁賢聽孟月楨這麼熟悉娛樂圈的事情,忽然問:「老媽,你對徐曉鳳的經歷怎麼這麼清楚?」

孟月楨笑道:「徐曉鳳親自對我講的,她得知我收購文志唱片,立刻聯繫我,請我吃了一頓飯,主要是商量她在文志唱片的歌曲版權,順便提了提她的出道經歷。」

吃飯的時候,徐曉鳳曾經不無遺憾對孟月楨說了一句話,『如果早知道丁太你要收購文志,我說什麼也不會跳槽的!』

但如果她不跳槽,孟月楨根本不會有收購文志的念頭。

正是因為她離開,導致文志唱片的價值大縮水,孟月楨才能輕鬆收購成功。

孟月楨買下文志,就是為了給寶貝兒子一個人服務,其餘歌手合約已經全部賣掉,僅僅保留管理團隊,以及香江與南洋各區的銷售渠道。

丁賢好奇追問了一句:「徐曉鳳的歌曲版權你是怎麼處理的?」

如果賣掉的話,那就虧大了。

徐曉鳳的歌曲版權極有收藏價值,不誇張的說,幾年後徐曉鳳越來越紅,僅僅這批歌曲版權,就值兩百萬港幣。

還好孟月楨沒有出售,她真是做了一個好生意。

「原本呢,我是想賣回給她,但她的歌曲有上百首,她支付不起版權費用,如果賣給她的新東家永恆唱片,她自己又不能做主,所以……」

丁賢不由一樂:「所以你保留了下來?」

孟月楨點點頭:「我承諾徐曉鳳,如果將來再版她的歌曲,絕對不會繞開她,到時會請她合作,你要記得這件事。」

她講完收購文志唱片的大致經過,指指丁賢手裡的協議書,「簽了這份股權轉讓協議,文志就是你的了,這間公司的發行渠道非常成熟,管理團隊也已經準備就緒,你隨時可以要求他們來澳,給你發行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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