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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簽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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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懷禮突然介入唱片生意,這是他評估後的結果,他認為這個行業可以賺到錢。

他甚至已經草擬了在葡萄牙推廣《暴風一族》的初步計劃。

這個計劃的第一步就是從丁賢手中拿到發行權。

他向丁賢明確提出,由他全權負責歐美市場的推廣營銷工作,性質相當於代理商。

丁賢在南洋市場就有一間代理商『南國唱片廠』,雖然做代理的利潤稍微低一些,但丁賢不需要付出什麼成本。

丁賢只用提供唱片給代理商,其它的宣傳與銷售工作,可以全部交給代理商去做。

如果莊懷禮在歐洲做代理,他能把丁賢的《暴風一族》售出百萬張銷量,那他短期內就能暴富起來。

但假如莊懷禮在歐洲只能售出幾萬張,結果就是白忙一場,最多賺一個車馬費,丁賢自然也跟著賺不到錢,卻也不會有任何損失。

丁賢考慮後,答應了莊懷禮的提議,並承諾會儘快完成葡語與英語專輯的灌錄。

定下這件事,丁賢又去找了葉振堂與肥媽,各自送了一張名片,並邀請兩人明天去唱片公司參觀。

早前丁賢與羅斯爭吵時,這兩人做出維護丁賢的行為,不管他們是不是存有什麼私心,丁賢都需要有所表示。

次日早上。

還不到八點鐘。

丁賢趕到公司時,看見肥媽正拘謹坐在前台邊的沙發上。

「阿肥,什麼時候來的?」

「剛剛到!」

肥媽立刻起身,表情略顯一些緊張。

她因為踏足社會早的緣故,導致面相有些老成,其實年紀只比丁賢大一歲,今年不過二十歲而已。

丁賢說話儘量溫和:「你隨我到辦公室來,我有事情問你。」

從辦公區一路走過去,丁賢也給她介紹了公司的大致情況。

等進了丁賢辦公室,落座以後。

丁賢開門見山:「昨晚在葡京灣舞台的休息區,我與鬼佬在吵架,你為什麼要插手?咱們只是一面之緣,並不是朋友,你沒有義務幫我。」

肥媽實話實說:「丁生,我想跟你混,就這麼簡單!」

她出面搞那個鬼佬,就是為了引起丁賢的注意,她並不隱瞞她的私心。

丁賢笑了笑:「這間公司的業務有兩塊,一是做唱片,二是做廣播劇,你說你想跟著我做事,那你具體想做什麼樣的工作?」

肥媽的夢想是唱歌,但她並沒有挑挑揀揀:「我沒有學問,讀到中四已經下學,也沒有一技之長,但我願意從最底層做起!丁生,公司里的衛生、雜務、搬運都可以交給我!」

她以前做過其它公司的雜務工,不過因為薪水太低,她就跳槽去了搬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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