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眼光問題(1/2)
其實,黃連振轉讓麗風唱片的手續,這是元旦節前後才辦理妥當。
鄧莉君加盟荷東唱片並沒有幾天時間。
但即使只做了一天荷東藝人,藝人出事時,荷東也必須負責到底。
「這件事荷東公司會處理。」
丁賢見馬承邦已經安排完何少瓊與王京,返回了包間。
他就交待馬承邦:「你馬上去聯繫山葉荷東社,去那邊的警局先把特麗莎保釋出來,再給她聘請律師打官司。」
被警方羈押,這已經是限制了人身自由,如果是普通人的話,倒也沒有什麼影響,但鄧莉君是華人著名歌星,她被關押的消息一旦傳開,那肯定會搞的沸沸揚揚,華人區的所有媒體都會加入炒作行列。
馬承邦回應道:「剛才黃生找到我,給我講了鄧小姐的情況時,我立刻聯繫了東洋荷東社的負責人,讓他們去保釋鄧小姐,我叮囑了他們,見了鄧小姐後,不管情況如何,都要第一時間向我辦公室匯報,他們很快就會有回信。」
丁賢點點頭,目光轉回來,又問黃連振:「特麗莎的印尼護照到底是真是假?」
「據她媽媽講,這本護照百分之百是印尼官方簽發,並不是偽造的。」
黃連振是在轉述鄧莉君媽媽的說辭:「台島的出入境管制相當嚴格,導致那邊的藝人在外埠演出的時候,出行非常麻煩,為了在外埠順利開展工作,他們基本都在南洋辦理有護照,特麗莎也是這樣,她並沒有移居印尼,就是為了演出方便。」
「既然是正規護照,東洋警方為什麼羈押她?」
「她的護照是真的,但她獲取的方式有點特殊。」
「難道她不是通過正規途逕到使館辦理出來的?」
「她可能是買來的。」
黃連振之所以用上『可能』的字樣,這是因為鄧莉君媽媽在講解這件事原委的時候,措辭比較模糊:「她媽媽講,她去年在印尼演出時,被印尼文旅部的一位官員贈送了護照,那名官員也給台島其他藝人送過護照,全都沒有出任何問題,她就覺得也沒有關係。」
事實上,數月間鄧莉君都是手持印尼護照,在南洋各個地區做巡迴演出,也曾經往返過台島,期間並沒有出事,但她入境東洋時卻出了麻煩,那邊的入境管理事務所查出她護照的異常,對她實施了抓捕。
黃連振把來龍去脈講了一遍。
這時包間外傳來敲門聲,馬承邦開門出去,片刻後又返了回來,對丁賢說道:「剛剛荷東社打電話到我的辦公室,他們保釋失敗了。」
丁賢立即問:「東洋人為什麼不讓保釋?」
馬承邦說:「東洋警方要求先讓印尼駐東洋使館出具證明,鄧小姐的印尼護照真實有效,才准許鄧小姐離開警局。」
丁賢立刻站起身:「去你的辦公室。」
開證明需要時間,如果印尼使館拖延十天半個月,那鄧莉君豈不是要關押在警局這麼長時間?
丁賢準備親自處理,今天就要把鄧莉君先從警局給弄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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