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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漫畫市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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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酒店時,丁賢答應過鄭紹秋,把他的合約從tvb要過來。

整個七八十年代,無論港台還是南洋的電視市場,最具號召力的男演員就是鄭紹秋,女演員則是趙亞芝。

所以想讓MTV亞洲各台的連續劇收視率常年保持長虹,最好是多多使用鄭紹秋與趙亞芝。

丁賢準備把他們兩個全部挖到荷東經紀部。

等與馬承邦開完會,丁賢聯繫了利嘯和辦公室,準備約利嘯和談一談。

但利嘯和正在給利記紙業做上市招股書,最近都沒有時間,利嘯和在電話里告訴丁賢,等招股書做完,到時會約他。

丁賢就先把鄭紹秋的合約放在了一邊。

隨後他返回了和記大廈,開始處理華記總部的公務。

誰知也就隔了兩三天,丁賢才與孟月楨交接了工作,剛剛把華記各公司的業務熟悉一遍。

馬承邦就跑來述職。

他聽從丁賢要求,準備開辦漫畫部門,但是深入調研以後,他發現漫畫業務牽連太廣,很多事務他自己拿不定主意,必須向丁賢請示不可。

他所請示的第一件事,與MTV傳媒密切相關。

「丁生,這兩天我先招募了一批顧問,向他們諮詢了香江漫壇的情況,目前在香江市場上發行漫畫,一開始並不會先發單行冊,都是先在漫報上進行連載,如果讀者反響良好,到時才會大量刊印漫畫書。」

這麼做也是出於成本考慮。

印製漫報比較便宜,且每一份漫報上都能同時連載數部甚至十數部漫畫作品,這些作品不一定來自本公司,也可以對外徵集。

另外漫報上還能打商業GG,盈利較多,基本不會虧損。

假如一部新出的漫畫作品,發行之初就直接刊印成書籍,萬一不受讀者歡迎,結果就是撲大街,白白浪費資金。

雖然荷東旗下的廣播劇與小說都已經發行了數年,可是馬承邦不敢保證,改編成為漫畫後,這些作品一定可以暢銷。

他必須先製作一份漫畫報紙。

但報刊全部劃歸在MTV傳媒旗下,不再屬於荷東公司的業務,他需要向丁賢請示。

丁賢聽了這個情況,說:「那就先發行一份報紙,沒有問題的,你放手去做。」

馬承邦隨即又問:「報紙怎麼冠名呢?以MTV為主,還是偏向荷東?」

丁賢一聽,報紙本身是傳媒業務,但宣傳內容卻是荷東漫畫,也確實是比較難以決策。

考慮了一會兒,丁賢拍板:「辦這份報紙的目的是為了給荷東服務,那就以荷東冠名。」

議定這件事。

馬承邦又提出了他的第二個難題。

「等報紙做出來,應該放在什麼地方銷售?我們自己有直營店,但直營店不是太適合賣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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