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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作品序列(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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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梧桐已經把編輯部的材料,全部攤開,整齊放在丁賢面前。

丁賢先觀看了1975年度編輯部製作的劇本。

按照作品序列。

第一部是賽車劇《暴風一族》。

第二部是博彩劇《賭神》。

第三部是民國劇《大俠霍元甲》。

第四部是武俠劇《天蠶變》。

第五部仍舊是博彩劇《千王之王》。

去年九月份丁賢爸媽在淺水灣道的家中舉辦遷居宴會,曾經邀請何洪森過家聚會,當時佳藝電視台剛剛開播,何洪森受了何左芝的委託,找丁賢購買《賭神》廣播劇的改編權。

但丁賢並沒有同意,他向何洪森推薦了一部新劇《千王之王》。

丁賢觀看的作品序列上,前四部作品全都做成了廣播劇,唯獨《千王之王》不曾做成廣播,而是被佳藝電視台改編成了電視連續劇。

「廣播劇目前我們還在做嗎?」

「澳門電台的廣播劇業務全都外包給了我們,並且簽訂了長期採購協議!」

澳門的綠村電台、香江的商業電台,每年從十一月份開始,持續到春節結束,也會採購荷東劇集,連續播放《暴風一族》、《賭神》、《大俠霍元甲》的續集,播完一輪差不多需要四個月。

其餘八個月時間,只有澳門電台會採購荷東出品的廣播劇。

馬承邦匯報完畢,向丁賢提了一個意見:「廣播劇的採購費太低,這些作品已經上市兩年,價值沒有被開發出來,導致編劇部成了荷東創利最低的部門,丁生,我想擴大一下盈利渠道。」

丁賢看看他:「我早就對你講過,不准發售這些作品的電影電視改編權。」

「我不是要賣改編權。」

馬承邦滑稽的舉舉雙手,笑著說:「我讓小周把這些作品全部撰寫成了小說,咱們的隨身聽與唱片包裝盒,印刷業務被香江幾家報業瓜分,可以讓他們在報紙上推廣小說,再在書店裡發行圖書,即使單部作品銷量不好,但只要作品數量夠多,盈利必然可觀。」

這些作品是由丁賢提供故事創意,再讓周梧桐執筆撰寫,版權全部屬於公司,不歸個人所有。

目前因為薪水低,周梧桐與編輯部成員全都沒有怨言,可一旦某部改編小說出現了暢銷潮,發行量達到百萬冊的時候,這些編劇寫手可能就會與公司出現利益糾紛。

假如把小說推向外埠市場,發行量達到千萬級別,那麼編劇寫手就可能與公司對簿公堂。

丁賢要防患於未然。

他對馬承邦講:「你先做一份分紅合約,只要作品進行改編,無論改編成小說還是其它形式,編輯部都能享受紅利,小周這些編輯,都是公司的寶貴人才,她們卻拿著公司最低的薪水,這種局面是時候改改了!」

他重點強調:「阿邦你記住,給編輯部的分紅比例要與香江一線作家看齊。」

公司只索要作品版權,至於這些作品衍生出來的廣播劇、小說利潤,公司與會編輯部分享。

周梧桐聽了很是激動,編輯部的作品每年都在增加,倘若增加十年,版稅豈不是要累積成天文數字?

她忽然間鬥志昂揚,張口說了一句:「丁生,今年我們計劃推出三部新的廣播劇作品,我已經寫完劇本,請你過目。」

這些作品的大綱全部來自丁賢,第一部是時裝題材的《最佳拍檔》,第二部是民國題材《中華英雄》,第三部是武俠題材《如來神掌》。

(第三章,如果你們在追看的話,求你們訂閱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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