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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版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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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近有什麼專輯要忙嗎?」

丁賢直接詢問麥可傑克遜的檔期。

「我在摩城的專輯合約都已經處理完畢,今後幾個月可能都要無所事事。」

麥可傑克遜家族今晚接受了哥倫比亞唱片的宴會邀請,但他們並沒有決定簽給這間唱片公司。

他們已經打算離開摩城,但下一家具體要簽給誰,他們還沒有做出最後的選擇,這件事處理停當,大約需要半年。

前世麥可傑克遜家族就是從1975年下半年開始跳槽談判,一直談到1976年中期,才算正式加盟了哥倫比亞唱片,這期間麥可傑克遜沒有發過任何專輯,也沒有進行什麼演出。

今後半年就是麥可傑克遜出道以來最閒的時候。

丁賢又問他:「那你有什麼演出活動嗎?」

「同樣沒有!」

麥可傑克遜聳聳肩,笑道:「如果丁先生有工作想要介紹給我,那我樂意之至。」

丁賢覺得這是趕巧了。

換作任何一個時間段,丁賢想拿到麥可傑克遜的檔期都非常困難,這段時期是剛剛好。

丁賢開始發邀請:「我在籌備一部電影,有個角色比較適合你,我讓奧維茨先生請你過來,就是想問一問你的意向。」

「但我沒有拍過電影啊。」

麥可傑克遜聽丁賢一直詢問自己的工作情況,以為丁賢要請他拍攝隨身聽的電視GG,就像空中鐵匠樂隊拍的那樣。

結果竟然是電影片約,麥可傑克遜很坦白:「丁先生,我願意嘗試電影,就是擔心不能勝任這份工作。」

「這是一個舞蹈角色,對跳舞要求嚴格,並不怎麼考驗你的演技。」

「如果只是跳舞,那我沒有任何問題。」

「你可以自己簽署片約嗎?」

「我的所有合約都要由我父親來簽訂。」

「那好吧。」

丁賢伸手到麥可傑克遜面前:「等我準備好了電影合約,會派人聯繫你父親。」

丁賢把麥可傑克遜邀請加入《霹靂舞》劇組,主要是為了麥可傑克遜的招牌舞蹈,這是能夠確保電影盈利的大賣點。

只要丁賢把太空步搬上大熒幕,《霹靂舞》就有轟動北美影市的可能。

至於電影裡的插曲,丁賢會優先選擇香江歌手來演唱。

前世麥可傑克遜對版權要求極嚴,早在1980年就成立了自己的版權公司,他與索尼哥倫比亞唱片合作的專輯,只要是他原創的作品,版權全在他手上,索尼哥倫比亞唱片只是他的發行商。

85年他又重金買下包括披頭士樂隊在內的大量曲庫。

這次丁賢給麥可傑克遜提供的片約里,會標明插曲的版權歸屬,假如麥可傑克遜現在就開始爭取版權,那丁賢一首歌也不會讓他唱,只讓他跳舞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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