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備戰世邀賽(2/2)
「其實我還是職員的時候就聽公司領導提起過你,沒有你就沒有榮耀的今天。」
「您過獎了,我這人還是喜歡直奔主題。」林淵說。
「那好,有什麼要求你儘管說吧。」馮憲君道。
「第一,我要三千萬的勞務費。」
「沒問題。」馮憲君說。
「第二,我要我職業選手的管理權,有開除人的權限。」
「你接著說。」馮憲君猶豫。
「第三……」林淵說完第三點,馮憲君當即否決:
「不行,這是為國爭光的事,怎麼能當買賣。」
「打贏了叫,打輸了你可別把這句話掛在嘴上。丟人。」林淵道。
「那也不行,你缺錢可以商量,怎麼能賣世錦賽選手名額,這是絕對不行。」馮憲君道。
「那好,得了冠軍我要三成的轉播費。」
「要是沒得呢?」馮憲君問。
「除了三千萬,我分文不取。」
「嗯……我要跟公司領導商量一下。」馮憲君道。
「那你可要仔細說說,憑他們的水準,以及當前形式,絕對進不去季後賽。」林淵說。
……
這一等,便是三天。
公司股東們才不考慮是不是爭光問題,他們一直在計算這三成轉播費大不大於進季後賽的收入,如果進了季後賽收益反倒比原來少了,那麼任憑你是誰,也甭想分這杯蛋糕。
按照去年收益計算,顯然是小於的。
也就是說,能進季後賽,即便分出去三成,收益也要大於沒進季後賽。
不過股東們都持反對意見,萬一能進季後賽,萬一能拿冠軍,他們不必分這人三成。
但被董事長一票否決了。為了聯盟的未來,他覺得這種方法可行。
冠軍,那可不是說想拿就能拿的。董事會最終舉手表決,通過了新的分成標準。
馮憲君還想爭取一下,然而林淵就是咬住三成不放,並表示不介意代表……參加比賽。
「簽合同吧。」馮憲君將早就擬好的合同放到林淵面前。
這合同也很簡單,主要就是勞務費以及拿了冠軍,他將獲得三成稅前的轉播費。
距離下次世錦賽還有兩個月,林淵表示要訓練這些職業選手,讓聯盟提前發布邀請函,接著就和葉修離開了。
「做夢吧!」
今年世錦賽定於9月開賽,三個月打完常規賽,中間休息半個月,前年便可以誕生總冠軍,而後三月份繼續舉辦國內的新賽季。
按照榮耀聯盟十一賽季常規賽的數據,今年世錦賽出陣的名單也是和去年一模一樣,唐柔又一年無緣世錦賽,雖然今年她表現很好,是榮耀十一賽季的單挑王。
可敗北的那兩場,一場是輪迴的一槍穿雲,一場是輪迴的一葉之秋。
團隊賽兩場也全是敗北,所以主力隊員的身份自然又落到孫翔身上。
不同的是,今年會有兩名替補選手。唐柔受到林淵的邀請,成為國家隊的第十五號選手,於6月7號跟隨蘇沐橙和方銳前往集訓地點:B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