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柯南之米花署長的科學加點 > 第563章 內調與公安

第563章 內調與公安(1/2)

目錄

白石離開內閣調查室時,被天野室長和社主任親自送出來的一幕,被不少人看到,由此也引發了不少「閒言碎語」——諸如「白石黑要調查內閣情報調查室」、「白石黑要調查內閣」、「白石黑要調查內閣總理」……之類的。

雖然這事兒的傳播,遠沒有白石其他事跡多,但卻集中在霞關的政府各部門。

……

不過離開「內調」的時候,白石其實有些失望。

原本在確定,這份檔案真的來自內閣情報調查室的時候,白石還以為,肯定能排查出能拿走檔案的人員名單……

雖然指紋是社美彌子的,但白石倒是沒有對社美彌子有過多懷疑——畢竟真正偷拿的人,反而不會留下指紋,畢竟這可是要交給殺手的。

而且社美彌子的指紋會在上面,理由也合情合理——這些資料就是社美彌子製作的!

誰知道「內調」的檔案管理,居然這麼鬆懈,而且也沒有監控、門禁記錄,真要按照「能拿走」作為依據,整個「內調」都是嫌疑人。

白石又不能真的這麼囂張,帶著米花署的刑警,衝進霞關、把內閣情報調查室的人都抓走調查……白石要是真這麼牛嗶,直接承隔壁尹統領未竟之事好不好?

不過總算也不是毫無收穫,至少白石知道了,同時丟失的另外四個人的資料,以及……

白石坐在這裡之後,沒有馬上開走,而是給風見打了電話,張嘴就是:「風見警部補!你們公安是怎麼做事的?」

風見:……

什麼時候,我們公安拉到要聽警視廳……不,是聽地方警署的訓斥了?

「我……抱歉。」風見果斷慫了。

風見也不用白石提醒,立刻就知道白石在說什麼事情。

「那傢伙線人,已經死了三個,還有一個是死在了我的轄區里……你們有什麼線索嗎?」白石頤指氣使地問道。

風見沉默了一下,白石本來還以為,這些公安還對自己藏著掖著,然而就在白石要發作的時候,風見悶悶問道:「什麼線人?」

白石:……

「你們……真的假的?米國大使館交易的信息,你們都不知道的嗎?」白石也是一陣無語。

「米國大使館交易情報了?」風見的語氣不像作假。

白石:……

旋即白石心裡,也明白了一些其中的齷齪事——看來「內調」和「公安」的關係不怎麼樣!

此前追查亞羅的,的確是公安,如果這些線人的名單,是從亞羅嘴裡翹出來的,那公安自然能掌握第一手情報。

不過問題是,亞羅十分機警果斷,發現自己被調查之後,第一反應是回國,發現回國的路也斷了之後,立刻去米國大使館避難……

老米自然也沒給東島國面子,直接將亞羅帶走,只是給了個台階、也就是將亞羅交代的「線人」的信息,交給了東島國。

可是……

老米聯繫的,肯定是東島國的內閣、而不是什麼公安,之後這信息,也只告訴給了內閣情報調查室,根本沒給公安!

本來白石以為,「內調」的室長既然是公安的前部長,雙方合作應該很緊密呢……

「之前老米那邊,給過七個人的資料,是亞羅供述出來的,在東都的線人……」白石這時直接說了出來。

既然「內調」那邊沒說保密,那就證明這事兒沒什麼保密級別!

真是什麼機密檔案的話,管理也不會這麼鬆懈——七個死了三個,都還不知道自己家的資料丟了……

白石這時將死了的三個人,告訴給了風見。

見白石停下,風見連忙追問道:「然後呢?不是還有四個人嗎?」

「那個天野室長,不是你們的老部長嗎?怎麼內調連這種保密級別不高,還是你們公安在追查的事情引出來的情報,都不和你們共享?」白石反問道。

風見也聽出來,白石這是要從他這裡套情報,於是訕訕一笑道:「應該是有什麼誤會……」

「哦,既然誤會,那讓你上面的人,去聯繫天野室長好了。」白石虎著臉說道。

風見:……

風見聞言也明白,白石不好應付,只好一咬牙說了實話。

的確如果讓公安這邊的高層出面,去和內閣情報調查室交涉的話,這種連白石都知道、並且隨便外泄的事情,想來不會有多高的保密級別。

不過問題是,從白石這裡就能得到消息,卻讓上面的人,去和「內調」低頭,領導能滿意嗎?

「其實……我也是聽說,天野室長之前因為在一些事情上太極端,所以不適合留在公安的崗位上。」風見硬著頭皮、模糊地告訴了白石一些情況。

「極端?你們公安里,都被嫌棄太極端了?」白石驚訝道。

風見:……

風見對白石這有些冒犯的描述,沒有吭聲。

之後白石也沒有再賣關子,將另外四個人的情報,也告訴給了風見,並且強調道:「記住,提供保護時小心些,有情況隨時告訴我。」

白石理所當然的語氣,令風見一陣不適應,不過……

「是。」風見無奈的應了下來。

白石知道,公安之後肯定會跟蹤、保護另外四個人以期能夠蹲到這個兇手。

無論是出於毛國方面的滅口、還是出於烏鴉軍團方面的滅口,都是公安的職責……

至於能不能提前以間諜罪、叛國罪或是泄密罪之類的,逮捕他們?

很難……

如果真能這麼做,內閣情報調查室早就已經這麼做。

東島國對於「泄密罪」的定義十分嚴苛,這種情況只能往《特定秘密保護法》上靠,可是按照《特定秘密保護法》根本不足以給這些人定罪,必須要充分證明,他們泄露是「機密」才行。

公安也好、內調也好,雖然有很多超越法律規定的「特權」,但是這種對「泄密」的從嚴認定,是一種政治傾向問題,如今在東島國政界這是主流思潮,區區公安和內調的那點特權,在更大的「正確」面前也不夠看……

而這七個線人……

除了那個國會議員和自衛隊軍團,其他五個在身份上,就無法構成「泄密」——他們能掌握的事情,根本不會被認定為「機密」!

就像現在,公安有膽子拿他們「釣魚」、甚至可以不顧他們的安全,等犯人真的動手再行動、以此來固定證據……只要不被抓到把柄就可以。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