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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有栽贓陷害我的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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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完電話,三姨問我是誰打來的?我告訴她說:「是賓館的吳金玲,也就是上次吳阿姨聽說她和我在談戀愛,就讓保衛科的人給她整理材料,說她為泄私憤,勾結社會人員去賓館鬧事,把她開除了。」

「是我澄清了她並不認識所謂的社會人員一事,而且一再解釋說我和吳金玲啥關係也沒有,吳阿姨這才網開一面,重新讓吳金玲回賓館上班的。」

三姨驚詫地問:「有這樣的事,我咋不知道?」

「你回老家了,怎麼能知道?」反正有時間,我就把如何在車棚里捉到了騷擾吳金玲的流氓,從此與吳金玲認識,並把後來發生的一切,向三姨講述了一遍。

三姨聽後,搖搖頭說:「你們吳阿姨怎麼變成了這樣,這不就是典型的寧可錯殺一千,也不能放過一人麼?她為了怕你跟別人戀愛,不跟小芸好,直接來個栽贓陷害,讓人家捲鋪蓋走人,這也太隨便了吧?」

「賓館是國家的,又不是她個人的,她這樣做合適麼?一句話就能讓一個人的前途毀滅,太殘忍了!」

我抽著煙,說:「吳阿姨在過去的時候,可能還是一位具有良知的幹部,但是隨著官職的升高,漸漸地就被官場內的不正之風給帶壞了,因為沒有這種狠勁,就難以站穩腳跟。」

三姨嘆息道:「她已經變得越來越讓我不認識了。」然後,她給了我五十塊錢:「拿著,中午請人家吃頓飯。要是能給你提供到有價值的消息,你真得好好謝謝人家。」

我沒要三姨的錢:「三姨,上個月的工資我沒有還帳,也沒有買東西,都攢著那。再說了,和她吃頓飯也花不了多少錢。」

「你有錢就好。我希望你的事能早日真相大白,以證明我們家的人是做不出那種沒有素質的事情的!」

「三姨,有件事我想問問你,前段時間芸姐曾經給我買了兩身衣服,一套是這身青年裝,一套是一身運動服。你說我穿,還是還回去?」

三姨想也沒想地說:「墩兒,依我看,你還是還回去吧。小雲給你買衣服是有目的的,就是希望你能當他們家的上門女婿。可是,現在已經沒有了這種可能,會給他們落下話柄的。」

「可是,我都已經穿過,還曾經洗了兩次,我現在穿的這青年裝就是,你看挺合適的,再還回去不好吧?」

「是不好。可以給她錢。」

「給她多少錢合適呢?」

「當初花了多少給多少唄。」

「我記得總共花了一百一十塊錢,行,明天我去芸姐家一趟,還給她!三姨,我提前去青年湖了,在那裡走走,一邊等她趕過去。」

三姨說:「好,你去吧,心情不好,一塊散散心。」

「我心情好著那。我本來就不屬於這個城市,更沒想到混成個國營單位吃國庫糧的員工。是你和姨父收留我,讓我學了廚師,這才有機會進賓館當了廚師。」

「大不了就哪裡來回哪裡去,俺家有山有水有土地,餓不死人!」

這就是所謂的車到山前必有路。回老家還不行麼,守著那幾分薄地,再找個農村媳婦,老婆孩子熱炕頭的怎麼著也是一輩子。

當一個人想到退路的時候,所有的壓力就算是全部釋放了。

月月的自行車我騎回來後,沒上儲物間放,就依靠在樓梯口的牆上,我騎著出了家屬院大門。

到了青年湖公園後,我把自行車放好,就往裡面走去。現在才十一點,吳金玲還要一個小時才能到,我進去轉一圈再說。

因為跟芸姐來過這裡,早就對這裡沒啥新鮮勁了。況且還跟蘇愛平在青年居酒店吃過兩回飯,扮演過她的前男友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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