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就這麼輕鬆的?(二合一,四千月票(1/2)
第161章 就這麼輕鬆的?(二合一,四千月票加更)
前面一輛皮卡帶路,酷路澤行駛在縣道上。
章豐(男便衣)專心致志的開車,徐高蘭(女便衣)摸了摸胸口,又摸了摸袖口。
「章豐,他們不會搜身吧?」
章豐猶豫了一下:「應該不會吧!」
「那你槍呢,綁哪了?」
「沒綁,就粘褲兜里……隨時握著,開保險也方便。」
林思成差點沒崩住:不是……大哥,走火了怎麼辦?
「兩位,咱們又不是去販毒?」
兩個便衣沒吱聲。
要比兇殘,盜墓賊並不比販毒的差。
就像去年,他們協助廣州警方抓捕楊彬及同夥,那些人不也是個個都帶槍?
「放心,那只是極個別!」
林思成笑了笑,「何況咱們現在是買家,他搜什麼身?」
兩個便衣還是沒吱聲:乾的是腦袋別在褲腰帶上的營生,誰能說的准?
「放輕鬆點!」林思成嘆了口氣,「別露餡了!」
肯定不會。
陳朋既然敢讓他們來,自然是精挑萬選,演什麼像什麼,一秒鐘就能進入狀態。
只不過陳局長說話太嚇人:林思成要有個三長兩短,你們連脫這身皮的機會都沒有……
就感覺壓力挺大。
一路往前,直抵二郎山下(終南山前山)。最後,三輛車開進了一家農家園。
四周沒有圍牆,幾幢仿古式的瓦房圍成一圈,中間是一座庭院,幾株桂花樹用布包的嚴嚴實實。
牆後是一方漁塘,旁邊蓋著一座大棚,像是菜園。
大棚的夯土牆上掛著一個編織袋,裝著一捆像是鋼管一樣的東西。
林思成瞅了一眼,頓然一怔:蜈蚣掛山梯?
這東西卸開的時候長這樣:
如果接起來,長這樣:
但用的時候,就成了這樣:
眼熟吧?
這玩意專用來盜峭壁上的懸棺,以及下極深、且垂直的墓坑。
就網絡還沒普及的年代,給一般的警察都不認識,只當是電工用的。
但旁邊這兩位便衣肯定認識……
三人對視一眼:這是把他們帶到盜墓賊的老巢來了?
大致一掃,林思成:「好地方!」
范強(老太的小叔子)頓了頓:「哪裡好?」
林思成沒說話,只是笑了笑。
西臨滈水,東臨潏河,從市里往這來,必須得過那幾座橋。
派人往橋邊上一守,有什麼風吹草動只需要一個電話。
關鍵的是,往南就是終南山,往山里一鑽,派部隊都找不到。
但老太太這小叔子,直直的就把自己帶了過來?
心裡一動,林思成抱了抱拳:「范杵頭,失敬!」
男人的臉色變了一下,硬生生的扯了扯嘴角:「老闆說的是什麼?」
林思成笑了笑,再沒說話。
不詐不知道,之前看走眼了:這笑起來都像死人臉的,竟然還是個頭目?
按以前的傳統,一般的盜墓團伙中,組織和提供資金的大老闆叫「支鍋」,負責找墓和鑒器的二老板叫「掌眼」。
領人挖墓的叫「腿子」,最底層,挖洞開棺的叫「下苦」。專門打問江湖消息和放哨的叫望風,運貨銷贓的叫跑街。
再複雜點,就會有專處理尾貨的「杵頭」,以及經營黑白兩道關係,兼掌刑法的「放卡」。
就屬最後這個最毒:盜墓的沒有活刑的說法,只有活種,又叫成地仙。
說直白點:把犯錯的成員活活的埋到墓里……
老太的老漢,就範強的大哥,就是跑街。
范強則是專處理尾貨的杵頭,屬於座次排最末的頭目。估計能耐也就一般,大多的時候都是一個人單幹。
不然不會守在家裡,等著客人上門。
而能耐再不行,座次再次也是頭目,想想當初,自己竟然帶他去找墓?
就挺搞笑。
但所謂陰差陽錯,歪打正著。正因為那次找他帶路,范杵頭才以為自己也是同行,今天才會把自個帶到這裡來。
思忖間,范強把他們帶進了向東的那座磚房。剛進屋,一個五十歲左右的男人迎了上來。
「老闆來了,請坐,上茶!」
隨著喊聲,一個相貌普通的女人端著茶壺出了裡屋。
林思成點頭,坐下後瞅了瞅。
矮矮胖胖,滿面紅光,脖子裡有幾塊淡淡的鏽,說明經常下坑。
又往下看,林思成心中一動:胖子手上的鏽更多,比每天都摸銅器的王齊志的手上還多。紅的黃的,黑的綠的全有。
關鍵的是,指甲極厚且極禿,指肚上的繭既厚且僵,還往外翻。看起來,像是指甲長進了肉里?
這是早年間生產力不足,開洞只能拿鏟硬挖。有時洞太小工具使不開,就只能用手刨。久而久之,指甲磨禿,指肚上的繭就包了過去。
又長年接觸冥器,被各種鏽質腐蝕,繭越來越僵,指甲又長不動,就只能橫著長。
盜墓行稱之為「鬼啃手」!
所以,這人早年只是打洞的「下苦」,估計後來不下洞了,專門在坑外面接貨,手上才這麼多鏽。
現在頂多也就是領人下坑的腿子,反正不可能是支鍋,更不可能是掌眼。
林思成想了想,拱拱手:「腿老大貴姓?」
胖子原本還在笑,聽到「腿老大」,笑容凍在了胖子的臉上。
一雙豆豆眼撲棱撲棱,在林思成的臉上瞅了又瞅。
包括領他們進來的范強,那麼僵的臉,嘴角卻不住的抽:就看了那麼一眼,劉腿子就被點破了身份?
愣了好久,胖子默默的站起身。
然後,剛沏了茶的那女人又坐了下來。
相貌一般,穿的也一般,乍一看,像是端茶洗掃的保潔。
約摸四十出頭,但手上挺乾淨,比自己的還乾淨。
但也不是她。
因為除非像趙老太太和趙修能那樣的家族傳承,傳統的盜墓團伙不可能讓女人下坑,也更不可能讓女人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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