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0章 特例!又是特例!王炸!兩個只能選(2/2)
事實上,不管從哪一個角度,他們都不會同意的。
尤其是考慮到現在德國國內球迷的反對聲音那麼大,怎麼同意?
誰敢同意?
「我待會兒就打電話,讓同事們趕緊研究一下你們提交的文件。」格林德爾點頭答應。
勞巴爾也是這麼答應的。
可楊誠著急啊。
不急不行。
因為接下來還有很多事情要做。
現在是10月中旬,楊誠還是希望能夠趕在16年2月1日之前完成。
但中間還有一個聖誕節。
這就很麻煩了。
一旦趕不到在2月1日之前完成,萬一法蘭克福真的降級,那就虧大發了。
「不用找了,理由都是現成的,法蘭克福的參賽資格幾年前就已經移交到法蘭克福股份公司手中,而中方公司現在收購的就是法蘭克福股份公司的所有股份。」
「100%控股,中方公司可以通過法蘭克福股份公司行使所有權力,這已經在事實上違反了50+1政策!」
勞巴爾、魯梅尼格和格林德爾都是面面相覷。
見過這樣的人和事嗎?
這世界實在是太荒誕了!
竟然連反對的理由都幫忙找好了,簡直離譜嘛!
「行,你趕緊讓他們提交,我這邊就去打電話。」勞巴爾一陣好笑。
反正我不管了,公事公辦,肯定沒錯。
格林德爾也是這個態度。
楊誠倒是看向了魯梅尼格,「你上次不是打算站出來支持我的嗎?」
「我說過嗎?」魯梅尼格忘了。
「你沒說過嗎?」楊誠笑哈哈地反問。
魯梅尼格頓時知道,這小子在開玩笑。
「接下來你打算怎麼辦?」
「起訴唄。」
「然後呢?」
「如果德國國內行不通,那我就去盧森堡的歐洲法院起訴。」
要是歐盟那邊還不行,那就是真沒辦法了。
類似這樣的案件,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搞定的。
起碼需要幾個月時間。
難怪楊誠著急了。
……
隨著法蘭克福這邊通過了收購計劃,立馬開始向德國足協和德國足球職業聯盟提交各種材料,這也立馬引起了德國國內媒體的強烈關注。
輿論越鬧越凶。
尤其是德國球迷。
先是有法蘭克福反對收購的球迷,到俱樂部辦公室和法蘭克福市政府外去抗議。
接著是其他城市的球迷抗議這樁收購。
理由很簡單,這筆交易違反了50+1政策。
根據50+1政策,中國財團收購法蘭克福有限公司的100%股份,其實並不受影響。
但問題就在於,法蘭克福股份公司持有法蘭克福俱樂部的德國職業聯賽的參賽資格。
有了參賽資格,就有了表決權。
但是,按照50+1政策,投資者最多只能拿到49%的表決權。
所以,除非中國財團把參賽資格轉交回到俱樂部會員大會的手中,否則就是違規!
因為在德國,足球俱樂部的所有權是屬於球迷會員的!
有且僅有3支球隊是例外。
沃爾夫斯堡和勒沃庫森,都是長期經營俱樂部,從一開始就例外。
霍芬海姆是長期投資超過20年,所以被破例。
可就算是如此,霍芬海姆的投資者霍普持有俱樂部96%的股份,實際也只有49%的表決權。
當然,所有人都知道,這只是對外的一種說法。
萊比錫紅牛?
不,萊比錫紅牛不是例外。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他們依舊還是嚴格遵守50+1政策。
這次,德國足協和德國足球職業聯盟的反應速度很快,積極回應了媒體和球迷熱切關注的焦點問題,馬上就召開了新聞發布會。
兩大德國足球管理機構都無一例外地對外表示,中國財團收購法蘭克福一事,違反了德國足球的50+1政策,將不被德國足協和德國足球職業聯盟允許。
如果雙方依舊堅持要完成這場交易,法蘭克福俱樂部將被剝奪德國職業聯賽的參賽資格。
新聞一公開,立馬就在德國國內得到了巨大的支持。
大部分德甲球迷都積極反對外資收購。
哪怕是中國財團給出的承諾都非常吸引人,但依舊不允許!
因為這些承諾是給了法蘭克福,而不是給整個德國的球迷。
而德國足協和德國足球職業聯盟的表態,也在法蘭克福引起了非常大的反響。
那些已經支持收購的球迷倍感失望,而原本堅決反對收購的球迷都非常激動。
法蘭克福主席彼得·費舍爾更是在法蘭克福匯報採訪中表示,「這是足球的勝利!」
「一場偉大的,捍衛傳統的勝利!」
只要收購沒完成,他就還是法蘭克福的主席。
可就在德國足協和德國足球職業聯盟阻止這場收購的第二天,中國財團在德國的代表律師出現在德國西南的卡爾斯魯厄。
律師代表中國財團,正式向德國聯邦法院起訴德國足協和德國足球職業聯盟。
起訴的理由是,這兩大機構的法規違反了歐盟和德國的反壟斷法。
「它限制了參與足球俱樂部的市場准入,壟斷者濫用權力,導致德國市場上的投資者別無選擇!」
「參加德甲聯賽的唯一途徑就是,我們必須要服從這些規則,這是對壟斷權力的濫用!」
中國財團的代表律師表示,這一條法規根本經不起司法和反壟斷法的審查,因為它在不成比例地限制了體育公司股權市場的競爭。
德國聯盟法院對外宣布,受理這樁起訴案。
這立馬在整個德國都再一次引發了激烈的討論。
中國財團是一口氣直接就把德國足協和德國足球職業聯盟兩大機構,同時給告上了法院。
德國足球職業聯盟DFL執委會發言人在接受媒體記者採訪時表示,50+1政策是德國足球的基本組成部分。
DFL將積極配合聯邦法院的調查,但政策本身是沒有問題的。
「作為職業足球聯盟,我們必須要確保聯盟法律在社會上紮根,確保競技體育,尤其是拿到參賽許可證的球隊,跟德國民眾之間的緊密聯繫。」
對於50+1政策的法理問題,DFL代表律師指出,DFL並沒有違反反壟斷法。
「足球協會在其體育組織自主權的框架裡面,從根本上獨立於國家,有權通過自己的法規來維持基層體育和可控資本體系的存在。」
「這在體育中是非常重要的價值體現!」
德國球迷聯盟則是堅決反對投資者進入,並表示他們正在積極組織更多的抗議活動,希望能夠產生更加重大的社會影響。
「我們的訴求很簡單,始終如一地執行50+1政策,除此之外,其他任何一切對我們來說,都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我們將不惜一切代價捍衛50+1政策!」
不僅如此,德國球迷聯盟還要求DFL和德國足協必須要立即出面表態。
「如果法蘭克福不願意遵守50+1政策,他們可以滾出職業聯賽,我們不歡迎這樣的俱樂部存在於我們的聯賽體系當中!」
還有不少理智的球迷認為,既然事涉反壟斷,那德國聯邦卡特爾局應該出面,審核50+1政策,如果確實違反了反壟斷法,那就趕緊想辦法去彌補,儘快堵上這個漏洞。
中國財團的律師顯然也是早有準備。
在下一次接受媒體記者採訪時,直接拿出了證據。
在德國足協DFB章程的第16C條,以及德國足球職業聯盟DFL章程第8條都有規定。
只有各自俱樂部持有大部分有表決權股份的公司,才被允許參與聯賽的比賽業務。
但有例外。
DFL章程第8條第3款中表示:在一定條件下,允許持續20年投資和推廣俱樂部足球運動的商業企業,自行控制聯賽參與者。
沃爾夫斯堡、勒沃庫森和霍芬海姆,這三支球隊,都是通過第8條第3款,來規避50+1政策,也就是所有球迷所熟悉的特例。
按照歐盟和德國的反壟斷法,如果德國的50+1政策如DFB和DFL所說,是出於值得鼓勵的社會和道德原因,從反壟斷法的豁免中受益。
那麼,它就必須是以統一的、一致的、非歧視性的方式對待所有的會員。
問題就來了。
如果你DFB和DFL堅持認為,50+1政策適用於反壟斷法中的豁免條例。
那麼,沃爾夫斯堡、勒沃庫森和霍芬海姆是怎麼拿到特例的?
反過來,如果你認為,狼堡、藥廠和霍村拿到特例是合理的,那你就違反了反壟斷法的規定。
你選吧!
兩個只能選一個,你到底是哪裡出現了問題?
這幾乎可以說,就是一枚王炸!
當律師扔下去時,除了球迷還在慷慨激昂的抗議、遊行和發泄之外,從DFB到DFL全都鴉雀無聲。
德國媒體採訪了很多精通體育法的律師、法院的法官,諮詢他們對中國財團代表律師的觀點時,幾乎所有人都認為,沒辦法!
絕殺!
但僅僅只是這樣?
不!
很多球迷其實都有一個誤解。
以為50+1政策是基爾希集團破產之後,德甲球隊出現巨大的破產危機時誕生的。
實際上不是。
它誕生於1998年。
基爾希集團是破產在2001年。
所有人都知道,98年的德甲是處在最鼎盛時期。
當時整個德國足球正在進行轟轟烈烈的俱樂部股份制改革,多特蒙德等俱樂部上市也是在那個時候出現的。
你要上市,要引進投資者,那就肯定要進行股份制改革。
於是,這才有了50+1政策。
但沃爾夫斯堡和勒沃庫森是非常特殊的球隊。
他們幾乎可以叫做廠隊。
這在當時屬於特事特辦的權衡之策。
後來的霍芬海姆也是如此。
畢竟投資了這麼多年,把一支鄉村球隊帶到了德甲,這還不夠嗎?
但問題是,這確實是違反了反壟斷法,限制住了准入的門檻。
說句不好聽的,德國球迷有什麼資格去罵萊比錫紅牛?
人家限制了會員的門檻,跟你德國足協限制了俱樂部的投資門檻,不是一模一樣嗎?
總部位於柏林的德國聯邦卡特爾局很快就對外發表聲明,應德國聯邦法院的要求,他們將對50+1政策進行審查。
這消息立馬就引起了無數人的警覺。
甚至就連很多球迷都紛紛意識到,真的是出問題了。
柏林體育和智慧財產權法的專家法比安·萊茵霍爾茨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從目前的種種情況來看,DFB和DFL違反反壟斷法基本成立!」
慕尼黑反壟斷法的專家奧爾斯在接受採訪時更是透露,如果50+1政策被認定,確實違反了德國和歐盟的反壟斷法,那麼DFL裡面的36支球隊,都有義務向他們各自的投資者支付一筆賠償金,以彌補投資者的損失。
具體金額多少,就看法院最後怎麼判!
輿論一下子就反轉了。
雖然球迷聯盟還在不停地喊著,「足球屬於球迷」的口號,但他們已經很清楚了。
這是一次非常致命的危機!
中國投資者是有備而來。
人家就是摸准了50+1政策在法律層面上的漏洞,直接一擊命中七寸。
……
11月20日下午。
法蘭克福,德國職業聯盟總部。
足協主席格林德爾、副主席兼職業聯盟主席勞巴爾等德國足壇要員,還有德甲和德乙36家俱樂部的代表們齊聚一堂,坐在了寬敞明亮的會議室里。
討論的卻是一件讓他們所有人都感到鬱悶的事情。
「我們跟聯邦卡特爾局的代表組進行了會談,已經得到了非常明確的信息。」
「結果對我們非常不利!」
格林德爾略帶沉痛地宣布了這一結果。
與會的所有人都反應得比較平靜。
包括36家俱樂部的代表。
因為在過去的這一個多月里,他們已經接受了來自各方面的信息,對這一個結果已經有了心理準備。
尤其是前不久,歐洲法院也出面了。
只有本身沒有造成特別危害的體育協會的規則,才能被考慮反壟斷法的豁免。
而說人話就是,你德國的50+1政策本身就對投資者進行了限制和約束,同時又沒能做到一致性對待。
雖然早已知道結果,可當它到來的時候,還是讓所有人都感到鬱悶。
「那現在怎麼辦?」有比較心急的俱樂部代表提問道。
格林德爾嘆了一口氣,「我們已經跟卡特爾局商量好了,他們會推遲對外公布結果,我們必須要儘快抓住這段時間拿出整改的方案。」
「怎麼改?」
「沃爾夫斯堡、勒沃庫森和霍芬海姆必須要再在俱樂部上面設立一個委員會,套一層殼,具體如何操作,我們會委派專業的律師團隊進行指導。」
「我們跟卡特爾局溝通過,他們認為可行。」
「但這個解決方案只能用一次。」
沃爾夫斯堡、勒沃庫森和霍芬海姆的代表都紛紛表態,支持整改,全力配合。
「現在最大的麻煩就是,不管是聯邦法院,還是卡特爾局都建議我們儘快結束這場官司,最好是採取庭外和解的方式。」
36家俱樂部的代表都面面相覷。
庭外和解?
那就是要跟中國財團商量和談判。
「聯邦法院那邊也已經很明確地告訴我,一旦卡特爾局出具報告,就算他們有心幫助我們,我們也很難獲勝。」
「就算是在國內獲勝,對方一旦起訴到歐洲法院,我們也是必敗無疑。」
「到那個時候……」
格林德爾目光掃過了在場的36家俱樂部的代表。
他發現,法蘭克福的代表竟然不是主席彼得·費舍爾,而是奧利弗·弗蘭肯巴赫。
很明顯,法蘭克福內部已經提前完成了權力交接。
楊誠可真夠狡詐的!
就算他的這場收購被德國聯邦法院給判輸了,他們要去歐盟那邊起訴,也是一場曠日持久的官司。
但現在,他已經開始迫不及待地想要推進這樁收購,提前行使自己的權力了。
「如果聯邦法院或歐洲法院判我們輸,那麼,在座的36家俱樂部,還有我們德國職業俱樂部,都必須要支付一筆賠償金給我們的投資股東。」
這話一說出來,會議室里頓時就炸鍋了。
之前的種種判罰,那都是大局。
尤其是對於中下游和德乙的俱樂部來說,他們更多是在捍衛50+1政策。
但現在呢?
如果輸了,他們每一家俱樂部都要賠錢。
這是在割他們的肉,切膚之痛啊!
但這又是必然的。
之前很多律師都已經提出過警告了。
除非股東們主動放棄。
但想一想,這筆錢估計不會太少,股東們會傻到不要?
捫心自問,他們的股東有沒有這麼慷慨?
「現在的情況已經擺在我們面前了,要麼就是打官司,跟對方死磕到底。」
「要麼,就是我們出面,跟對方進行談判,儘量庭外和解。」
「大家都發表一下意見,我尊重大家的決定!」
格林德爾說完之後,自己都差點沒忍住露出笑意了。
很多人都覺得,德國足協主席很有權力。
殊不知,他平日裡也沒少受這些俱樂部的鳥氣。
他什麼時候像現在這樣解氣?
要不怎麼說,楊誠確實有本事呢?
請的都是一些大律師,就連這麼冷門的法律漏洞都能被他們給挖出來,不佩服是真的不行!
幸好,自己跟楊誠是站在一塊的朋友。
36家俱樂部鬧哄哄的,吵成了一團。
很明顯,所有人的意見都不一致。
有人支持死磕到底,不怕他。
但也有人認為,應該抓緊時間,庭外和解。
等到卡特爾局公開審查報告,那對他們只會更加不利。
甚至還有人當場質問奧利弗·弗蘭肯巴赫,法蘭克福到底是不是德國的俱樂部?
為什麼幫著中國人欺負自家人?
弗蘭肯巴赫也是一臉的無辜:我就是個搞經營的。
這種事情,我不造啊!
不過,再怎麼爭吵,最後都是要給出一個答案的。
時間可不等人。
最終,在進行投票的時候,36家俱樂部裡面,有31家俱樂部支持庭外和解。
2家反對,3家棄權。
不過,隨後又根據庭外和解的條件,各方又吵成了一團。
很明顯,想要說服中方投資者撤訴,最好的辦法就是接受他們對法蘭克福的收購。
只要同意他們收購,那事情就解決了。
但這對於36家俱樂部來說,無疑是非常艱難的一個決定。
哪怕格林德爾一再重申,這是一次特例。
就跟霍芬海姆一樣。
之後,DFB和DFL將配合卡特爾局,對50+1政策進行法律層面上的完善,實現跟反壟斷法的兼容。
但所有人都還是難以接受。
之前,沃爾夫斯堡和勒沃庫森是特例。
後來霍芬海姆又是特例。
現在,外資都要成為特例了。
那以後,50+1政策不是更進一步的名存實亡?
但格林德爾也沒辦法了。
不開這個特例,那怎麼說服中國財團撤訴?
拿什麼籌碼去跟對方進行談判,進而庭外和解?
所有人都啞口無言。
因為對方比他們更有錢!
拿什麼去談?
最後,格林德爾和勞巴爾出面,還是老規矩,投票決定。
給了所有人充分的考慮時間,最後才進行投票。
結果就是,36家俱樂部裡面,有24家支持,但一再強調,僅此一次!
12家反對。
這次竟然沒有棄權的。
格林德爾接受了這個投票結果,表示將在近期組建一個團隊,跟中國投資者進行談判。
但在開完會後,走出會議室,他偷偷給楊誠發去了一條簡訊。
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