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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章 論首富如何不吸引仇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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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時報》是華納集團旗下的報紙。

以林源現在和華納集團的盟友關係,新聞報導中必然是不乏溢美之詞。

林源知道,從昨天的股市收盤後,他衝上世界首富的位置,各大媒體一定是會瘋狂的跟進報導這件事。

因為這個話題關注度必然很高,大眾天生的就對首富這種話題感興趣,如果這個首富還是他們所熟知,並喜愛的。

那麼這個話題的關注度和討論度,將會翻好幾倍。

今天,世界各地的媒體,必然是以鋪天蓋地的姿態,在宣傳他這個新首富的誕生。

但林源並不打算看這些新聞報導,在這種「人生巔峰」的時刻,更需要冷靜。

他知道前世某些人,就是衝到了首富的位置後,開始認不清自己,說話也飄了起來。

什麼「小目標」,「福報」,「頂級名校不如膽子大」之類的言論,都敢在公眾面前大放厥詞。

擁有財富,特別是擁有海量的財富,天然是受到大眾的嫉妒的。

擁有海量財富的人,在大眾的眼中代表的形象是擁有強權的強者。

而民眾天生不喜歡強者。

因此,越是富豪,越要時刻警醒自己:我現在坐在火山口上,一舉一動都可能引來大眾挑剔的眼光。

學習過新聞傳播學的人都知道一個鐵律:在輿論領域,有時候事實真相併不重要,越是強者越不被信任。

當強者和弱者發生衝突時,事實真相不重要。

大眾本能的第一時間,就會站在弱者一邊。

比如說豪車和普通車撞了,誰違反交通規則不重要,大眾一定是無腦站隊普通車主,聲討豪華車主的。

甚至會喊出:「拋開誰違反交通這件事不談,你開這麼貴的車,隨時會讓人賠的傾家蕩產,難道不知道自己不該上路嗎?」

比如企業和員工發生裁員糾紛,員工是不是有不稱職的行為不重要,大眾一般會無腦站隊員工,把企業先打成無良企業。

作為強者,在公共輿論領域,天生就處在不利地位,更別說有些強者自我膨脹後,主動做出給對手遞把柄的事情,那不是找死嗎?

因此林源很清楚,這時候的自己,需要的不是看這些讓他自我膨脹的吹捧之詞。

相反,如果能看看一些中立理性的批評他的文章,會有更好的效果。

「我現在已經這麼風光了,還看這種新聞報導,你不怕我太過於自我膨脹嗎?」林源笑著問道。

艾森先生搖搖頭:「凡事都有兩面性,我記得這是你們中國人推崇的價值觀吧?」

「是,辯證觀。」

「那就看看這篇《紐約時報》的新聞稿吧,別的我不太推薦,這篇你應該看看。」

「有什麼特別的地方?」

「嗯,通過這篇文章,你可以管中窺豹的了解一下,現在美國大眾對你的主流看法。他們是怎麼看待你這樣的新晉首富的。」

林源點點頭,表示艾森先生說的對。

雖然要保持謙遜,不驕不躁。

但是不代表誇獎他的新聞報導,就完全不能看了。

於是林源打開這篇新聞報導:《華裔新全球首富,是這個時代的幸運!》。

剛要看,艾森先生阻止了他:「我糊塗了,都什麼時代了,還看紙質報紙?看電子版的吧。這樣你才能看到讀者的互動評論。」

一台黑色的IBM筆記本電腦被推到林源面前,已經打開了這篇新聞報導的電子版網頁。

閱讀人次已經超越了1000萬人次,回複評論數也超過了8萬條,可見這個新聞的熱度有多高。

這也讓林源好奇起來,《紐約時報》到底是怎麼寫的?

讀者們又是怎麼看的?

他熟練的操縱著IBM筆記本,鍵盤中間的那個「小紅豆」,開始閱讀起來:

「林源,從小父母雙亡,跟著父親生前的好朋友范迪塞爾一起長大。」

「他成長於紐約普魯克林的貧民區,直到中學時,經濟條件稍微好一些的他,才來到了皇后區的MS67就讀。」

新聞報導的開篇,先是用回顧的寫法,總結了林源的人生起點。

在這種新聞報導中,每一行文字都不是隨便寫的,而是有深刻的目的。

林源自然能看出,《紐約時報》這麼寫的目的是什麼,那就是先向觀眾強調並植入一個觀點:

林源不是含著金鑰匙出生的富二代,他是從紐約貧民區中掙扎爬出來的底層出身。

這樣的文字放在最開篇,可以建立讀者對林源的身份認同。

要是一上來就吹噓林源多麼有錢,幾年大賺多少,這種寫法的媒體多半是心懷惡意,在藉機煽動民眾對林源的嫉妒。

雖然林源沒有看福克斯新聞的報導,但他可以猜出一定是這麼幹的。

果然,大量的讀者留下了評論:

「好勵志啊!林源竟然是孤兒,小時候一定吃了不少苦吧?想過去都替他心疼,好想抱抱他。」

「我很熟悉布魯克林的貧民區,因為我也是在那兒長大的,我想說在那種地方長大,你很容易變成一個小偷,騙子,甚至是癮君子,林源生長在那兒,還能獲得如此成就,真是太不容易了!」

「其實貧民區也並不是不會出有成就的人,不少的黑人體育明星,不都是從貧民區中拼殺出來的嗎?只是成長於貧民區的人,哪怕是長大後取得了成功,也難免會表現出很多暴發戶特質,比如說瘋狂的炫富,報復性物質消費什麼的。

但你在林源身上,完全看不到這些陋習。他真的是完美到令人讚嘆。」

「我是黑人,以前我和林源是同一個學校的同學。他不富裕,但是對我們黑人兄弟們很大方,總是慷慨的分享他並不多的零食給我們。」

「分享?不是我想的那種被動『分享』吧?」

「說什麼呢!你看林源像是膽小怕事的人嗎?我想說的是,林源從小就是一個慷慨大度,樂於分享的人。」

看到讀者們幾乎清一色的對自己的理解,林源點點頭,繼續往下看。

緊接著,《紐約時報》繼續寫道:

「2000年,林源迎來了他人生中的轉機。」

「在《速度與激情》劇組中跑龍套的他,大膽的向科恩導演,提出了一個拍攝計劃。」

「這個拍攝計劃,只有短短不到1分鐘的劇情,但林源卻需要冒著生命的危險來完成。」

「這是林源第一次在電影中,不顧自己的安危,完成了極為驚險精彩的鏡頭。」

看到這裡,林源只能說,《紐約時報》真是太懂得鋪墊了。

文章一開篇,先是鋪墊了他的底層出身。

緊接著,又鋪墊了他事業的低起點。

寫他在《速度與激情》劇組中,跑龍套。

這麼寫讀者立刻就會感到同情,因為有很強的代入感,每個人都會覺得沒有背景的自己,如果走上林源的道路,也必然同樣是跑龍套出身。

然後筆鋒一轉,寫跑龍套的林源,是怎麼的充滿勇氣,為自己贏得命運的轉機。

這麼寫,讀者的感受肯定是超級勵志,對林源的觀感會變得更好。

果然,針對這段文字,讀者們紛紛留下了自己的感言:

「林源真是太不容易了。據我所知,這個龍套的機會,都還是范迪塞爾幫他爭取來的。」

「《速度與激情》那一段跳車戲,我印象很深刻。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林源的電影,當時我的感受就是,這個人不要命了嗎?好萊塢是不是又要出一個辰龍了?」

「是啊,那時我印象也很深刻,我很擔心這麼帥氣的一個演員,就因為拼命博眼球而在某一天丟了自己的性命。」

「結果到了後來我才發現,我們這是在擔心什麼啊?那可是源神!比起他後來那些驚險了一萬倍的演出,這場跳車戲簡直是太小兒科了。」

「不過林源真的是很有進取心,他牢牢的抓住了自己的每一個機會。沒有《速度與激情》,就沒有他的今天。」

其實很多讀者並不是在《速度與激情》剛上映時,就看過這部電影,並記住林源的。

畢竟《速度與激情》也不算什麼特別成功的電影,林源在那部電影中,也不是什麼特別重要的角色。

大多數的觀眾,還是在林源成名後,以「考古」的方式,重新看《速度與激情》的。

因此,《紐約時報》提起這部在《速度與激情》,並不是因為這部電影有多成功,對林源的事業有多重要。

而是因為這部電影中,林源的起點足夠低,能夠挑起觀眾的認同感。

實際上,林源的首部電影,並不是《速度與激情》,而是《臥虎藏龍》。

在《臥虎藏龍》中,林源的角色是戲份並不輕的男二號,羅小虎。

林源最初的貴人,其實是李安導演。

李安導演一直喜歡調教並使用新人……長得好看的新人。

湯唯,趙文瑄,林源……都是李安導演發掘出來的新人。

但《紐約時報》很聰明了避過了這一點不談,用春秋筆法挑選出最有利於林源的點,來展開描寫。

這就是新聞學的魅力,不用說假話,說的每一句話都是真的。

很多時候真相是不存在的。

每一件事都有很多面,針對性的展示哪一面給大眾,就會帶來完全不同的結論。

難怪新聞行業,被稱為無冕之王。

任何一個國家,新聞這種口舌領域,都是權力最至關重要的一環。

甚至發動一場政變,往往第一目標是武庫,第二目標就是機場和新聞電視台。

因此,哪怕發展到了今天,林源也完全沒有想要進軍傳媒領域的想法,他作為一名華裔,碰這個領域過于敏感了。

讓他想起後來某個叫TikTok的公司,在北美遭遇到的那堆糟心事。

有華納集團作為盟友,還有貝蒂的亞當斯家族在傳媒領域的影響力,對於目前的林源來說,也許進攻能力不足,但防守卻是綽綽有餘,這樣就夠了。

《紐約時報》這篇報導,就相當的出眾,林源已經開始理解,為什麼艾森先生堅持讓自己看看這篇新聞了。

確實令他感到相當滿意,引導輿論的水平,可謂是登峰造極。

他繼續往下看:

「林源在《速度與激情》中的搏命出演,征服了科恩導演。」

「他相信,林源必然會成為一名傳奇。」

「出於愛才之心,他想要幫助林源獲得更大的舞台,讓更多的人看到他。科恩導演開始利用自己的人脈關係,為林源謀取更多的演出機會。」

「但林源的命運,就因此改變了嗎?」

「林源的第一次毛遂自薦,就受到了羞辱!」

「原本他想要爭取《木乃伊歸來》的出演機會,為了爭取這個機會,他花費了100多個小時,精心準備了一整套動作設計方案,還拍攝成了視頻,可以說是誠意滿滿。」

「但是索莫斯導演根本不給他這個機會,那個白人至上的種族主義者,以林源是黃皮膚的亞裔為理由,拒絕了他。」

美國沒有為逝者諱的習俗,不像東方文化那樣,一個人死了儘量就不說他壞話了,而是死了不更好拉出來當靶子嗎?

不會反抗的靶子,簡直不要太好用。

《紐約時報》把這段林源被拒絕的往事,又翻了出來。

林源的被打壓,還是因為種族歧視被打壓,在美國這是決不能觸碰的政治正確高壓區,立刻就會受到大眾最廣泛的支持。

果然,評論區清一色的表示憤慨:

「沒想到林源這樣的天才,在崛起的時候,也要受到歧視?真是太令人氣憤了,那個什麼索莫斯導演,簡直不得好死!」

「他確實不得好死了……想要整林源失敗後破產,還欠了一大筆債,最後不得不從凱萊德酒店一躍而下。」

「真是太解氣了,現在想來,幸好林源沒有出演那部《木乃伊歸來》,那種爛片根本就配不上他。」

「可要是林源出演了《木乃伊歸來》,說不定那部電影就不再是爛片了呢?」

「林源真是太爭氣了,越是打壓他,就越要證明自己!」

「林源不僅代表了出身貧民區的底層大眾,也不僅代表了黃皮膚的亞裔,我覺得他代表了所有在美國生活的少數族裔,他是美國夢的真實表現。」

看到這些評論,林源真是感慨,《紐約時報》真是太會帶節奏了。

有些富豪發家以後,覺得自己發跡前的那些屈辱太過於丟臉,喜歡粉飾自己的過去。

但聰明的富豪,反而喜歡凸顯自己受過的苦,那些傷痕不僅不丟臉,還是拉近和大眾距離,降低大眾仇恨度的有利手段。

林源這段受到索莫斯導演打壓的往事,以前是從未在大眾面前說過的,因此讀者們基本是不知道的。

今天突然展示在讀者面前,立刻就會引起他們的憤怒。

其實嚴格意義上來說,讀者們是後來者視角,他們已經知道了今天的林源有多成功,再回看過去索莫斯導演拒絕林源的行為,就會更加憤怒。

要是索莫斯導演也有後知者視角,別說拒絕林源了,他主動湊上來抱緊林源的大腿都來不及。

但《紐約時報》才不會挑破這一點,而且不進步挑破,還會更進一步的煽風點火,讓讀者的情緒更上一層樓:

那就是引爆種族歧視這顆大雷。

林源這樣的天才被拒絕就已經讓讀者很氣憤了,被拒絕的理由還是因為種族歧視。

這必然會讓讀者們更加的感到憤怒,也因此會更加同情和支持林源。

在鋪墊了那麼多以後,讀者們開始接受一個觀點:

林源代表了出生貧民窟的底層民眾,林源不僅代表了黃皮膚的亞裔,更代表了所有受過歧視的少數族裔。

一下子就把大眾,拉到了和林源同一戰壕之中,我們都是一家人!

這就是所謂的桶蘸,別以為歐美人就不懂這一套。

只是很多時候,即使想怎麼做,也找不到情感紐帶。

但這一招,放在林源身上,就格外的好使。

因為他確實就是一個出身底層,家境貧寒,受歧視的少數族裔,在北美的生態中,這也算是一種BUFF迭滿。

《紐約時報》自然要想盡辦法,打好這張牌。

至此為止,這篇新聞報導一直在做一件事:

那就是不停的示弱,不停的讓林源看上去很可憐很不容易,增加大眾對他的認同感。

這是一種非常有力的增強目前已經是他的支持者,削弱潛在敵視者的手段。

緊接著,新聞報導繼續寫道:

「好在上帝還是眷戀真正有才華的人,林源遇到了人生中最大貴人:艾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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