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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5章 林源的文娛王國計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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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滿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林先生?您是說……」

「沒錯,你沒有聽錯。我希望未來公司能夠虧損。」

「對不起,請恕我駑鈍。是我沒有跟上你的意圖,懇請您的教誨。」

李秀滿立刻坐直了身體,擺出一副領會上級意圖的模樣。

不得不說,李秀滿真是職場技能加滿了。

他深知任何時候,領導交給你一個任務,先別急著表態,也別急著開干。

而是必須先把領導的想法和意圖完全摸清楚了。

否則很有可能努力越多,得到的結果越糟糕。

看到李秀滿這位kpop教父,韓娛暴君,在自己面前像是個小學生似的認真,林源也不由的感到受用。

別管他是不是真心如此,但只好表現出來的態度非常誠懇。

林源知道,如果自己想要讓李秀滿不打折扣的執行,就必須在利益和可行性兩個角度,把自己的想法說清楚。

於是他開口道:「你知道一家文娛公司,最大的價值是什麼?」

聽到林源用這種引導式的交談,而不是按著他的頭下命令,李秀滿先是一愣,但是很快回答道:

「應該不是賺錢,因為娛樂圈的盤子太小了,賺的這點錢,和其它行業根本沒法相比。

因此娛樂圈資本,才會處在資本圈的鄙視鏈底端。」

說到這裡,李秀滿突然感到失言,立刻找補道:「當然,這種近況因為林先生您的出現改變了。誰敢說林源影業賺的錢少了。」

李秀滿忐忑的望著林源,心中感慨:英雄真的不在年高啊。

林源憑藉著一己之力,打破了娛樂公司營收的天花板,甚至把林源影業弄成了全球市值第一的公司。

這種成就簡直是匪夷所思,讓李秀滿不得不服。

他之所以今天想要向林源匯報工作,並不僅僅只是為了拍馬屁套近乎,更是因為此刻的公司正處在一個岔路口,他是真心想要聽取林源的意見,帶著公司走得更遠。

林源笑著答道:「我只是個特例,並不會因為我的出現,就改變了娛樂公司賺錢能力弱的狀況。你不用緊張,大膽的往下說。」

看到林源如此的和善,李秀滿覺得自己也放鬆多了。

雖然林源比李富真資產更多,全球影響力更大,但是林源卻更好相處很多,不會給他那麼大的壓力。

這讓李秀滿心中對林源的好感,又增加了幾分。

李秀滿斟酌了一下,繼續說道:「雖然娛樂公司賺錢不多,但是在文化領域的影響力巨大,能夠帶動流行風尚,輸出價值觀,甚至起到增強國際向心力的作用。

我覺得,這才是娛樂公司最有價值的地方。」

「你看的很準,文娛公司是一個國家文化軟實力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林源點頭答道。

「文化軟實力?」

林源這才意識到,現在是2005年,後世大家習以為常的「軟實力」概念,此刻並不關為人所知。

於是林源稍微解釋了一下:「軍事,經濟,科技這些是硬實力,是能夠看得見摸得著,可量化的。

而文化這樣的『軟實力』,雖然看不見摸不著,但卻是人類社會最強的潤滑劑。」

林源說的很婉轉,用詞是「潤滑劑」,而不是「思維馴化」,「意識形態輸出」。

但他相信李秀滿能聽懂,話都說到這種程度了。

果然,在李秀滿聽清楚林源的話之後,他興奮的滿臉通紅,和昨晚酒桌上一樣。

他最害怕的,就是林源為了自己的理想,逼著他和公司走上一條「充滿理想」,但是缺乏利益的道路。

但是現在林源提出的方案如果能夠推行,李秀滿獲得的收益只會更大:他將像林源一樣,在世界範圍內擁有更廣泛的影響力。

對於已經50多歲李秀滿來說,身體機能已經在下降,物質方面的享受不重要,精神層次的追求才是當下更大的動力。

「我明白了,比起文化『軟實力』的價值,賺錢根本不重要。」李秀滿激動的說道:「當我們的目標不是賺錢的時候,就可以更有效的搶占市場。」

林源搖頭:「如果這麼想,可能我們非但不能搶到更多市場,反而會連手頭的基本盤也丟失了。」

「啊?」

「目標不是賺錢,但是必須以賺錢為標準做事。」林源強調道。

「啊?」

這下李秀滿又懵了。

不是說希望虧錢嗎?

為什麼又必須以賺錢為標準做事?

為什麼基本盤都會丟失?

對於李秀滿的迷茫,林源並不感到奇怪,因為他沒有過在文化領域,做「公益」的經驗。

或者說,在資本主義國家,從未有過哪個娛樂公司,目標不是儘可能的賺錢。

但林源很清楚,如果不以賺錢為目的,文化就根本沒法輸出。

因為很容易就陷入到形式主義和說教的陷井之中。

沒有了盈利的壓力後,公司就會不由自主的把價值輸出擺到首位,可你這麼做的時候,用戶就要逃跑了。

那時做出來的文化產品,就變成白送都沒人要。

因此必須抱著賺錢為標準去製作產品,否則製作者就不會尊重市場討好消費者,那麼最終文化輸出的想法也就變成了空中樓閣。

「只有你想要賺消費者錢的時候,他們才會喜歡你的產品,否則就會變成自嗨。」林源解釋道。

李秀滿這樣的人精,自然是一點就透。

他很快明白過來:「我知道了,用戶越願意掏錢的時候,就說明你越打動他們。」

順著林源的思路,李秀滿繼續說道:「所以您說的虧損,並不是在產品營銷方面,而是我們先賺到錢,然後再有目的的花出去?」

林源點點頭,看來李秀滿已經完全理解了他的想法。

「那……我們該在哪些方面讓利呢?」李秀滿問道。

「公益和藝人合同,公益為主。」林源說道。

「公益我能理解,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可以極大的增強公司的號召力和影響力。但藝人合同是指什麼?」李秀滿問道。

「現在公司的合約太苛刻了,不利於公司長期發展。分成方面可以寬一些,經紀合約期限應該更嚴一點。」林源說道。

林源給出了答案後,李秀滿並沒有第一時間回應,而是開始認真的斟酌起來。

公司的合同,一向以嚴苛聞名。

首先就是被稱為奴隸合約的超長期限合同。

合約期通常為13年,若算上練習生時期(通常2-5年),藝人實際綁定時間可能長達15-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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