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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盯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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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在回答完吳恆的話後,又開始回憶那個女孩,

是她給了他,對抗小丑潘尼懷斯的信念。

這也是吳恆願意看到的事情,戰勝恐懼的最好的方法就是信念,而最極端的信念有兩種:一種是痴愛,另一種則是仇恨。

只要占據其中一種,那個人肯定是個瘋狂的人。

本又想起自己寫的那些情詩,那些並沒有署名的羞澀情詩。

他將對貝弗莉的愛意,始終掩藏得很好。

但其他人只要認真觀察,就能看的出來,從他總是小心地和她保持一定距離,從當不小心碰到她的手或胳膊會讓他屏息。

還有每次見到貝弗莉時的刻意打扮,就能發現,哦,那親切可愛的胖本,喜歡那個女孩。

可惜,他是個無人關注者,誰會將注意力放在一個肥胖的窩囊廢小孩身上!

多少個日夜,

他既羞澀的避開對方,又在憧憬下故意接近對方,少年的愛就是這麼的矛盾。

只不過後來,這份愛戀結束了。

本甚至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結束的,他努力回想著,

是在他們分開後不久?

還是貝弗莉告訴他,她有喜歡的人的時候?

還是他忘記了她的時候?

總之已經分不清了,一直郵寄的明信片就那麼斷了,他忘記了一切。

他只是下意識的珍藏著明信片,潛意識告訴他那張紙很珍貴,就像人潛意識裡會保護自己,害怕傷痛一樣。

這回憶就像退潮時,突出水面的珊瑚礁,它們連接在一起,而非分隔的島嶼。

但他仍有很多模糊的記憶,它們正在逐漸恢復,當潮水徹底退去的時候,就能完全浮現。

他這會只要想潛下去,看清貝弗莉的面貌,就會看到一個惱人的畫面:

那就是每年春天返回新英格蘭的紫擬椋鳥。

一大群鳥在電線、樹上和屋頂擠來擠去,整個春天的天空都是它們沙啞的求偶叫聲。這幅景象不斷出現在他心中,感覺既陌生又不舒服,宛如擾攘的噪聲遮蓋住了貝弗莉的臉龐。

有那麼一瞬間,他甚至看到了鳥臉上塗抹了白色油漆,鳥的尖喙上滿是血紅色。

呵,小丑鳥!

吳恆看著本身上流露出來的,越來越濃的信念,感覺到很滿意。

本漢斯科姆不管是在第一部劇情里,還是第二部劇情里,他都是比較聰明的那個。

在劇情里,因為一直留在德里鎮而保留了記憶的黑人麥克漢隆,挨個撥打了他們的電話,以掌心的誓言疤痕,喚醒了他們的記憶後,他們決定返回德里鎮,履行自己幼年時的誓言。

小丑潘尼懷斯也在27年後的今天,德里鎮發出了信號。

「回家!」它在等著他們。

在他們返回的過程中,幾人全都遭遇自己內心,最大恐懼和遺憾所幻化的怪物。

對於本來說,還有什麼比初戀更加遺憾的事情。

隨著記憶的清晰,本也發現了在自己腦海翻湧的愛意,他依舊愛著那個女孩。

「很好,那麼便開始吧!」

啪~!

吳恆的右手打了個響指,彘二的詭打牆能力發動。

本眼中的環境發生了變化,他仿佛回到了德里鎮,回到了最初的那個圖書館,那個首次查找潘尼懷斯線索的地方。

這裡是本的恐懼開始的地方,吳恆便他送到了這裡。

本看到了書架上用粉筆畫著一隻烏龜,卻又覺得天旋地轉,便緊緊閉起眼睛然後張開,發現那根本不是什麼烏龜,只是木架上的紋理被沾染了一塊疤痕,被腐蝕了一些。

他雙手插在口袋裡,觀察著四周的情況。

圖書館沒變,那線條依然和過去一樣讓他喜歡,就像設計良好的石造建築一樣,這座圖書館也很會將審視它的目光,引入矛盾之中。

石材的堅硬與門拱、細石柱的細緻達成平衡,堅固、整潔的同時,卻又顯得纖細。

這種矛盾感,使它免於醜陋,會讓人忍不住的思考。

本此時一心只想看看,那連接圖書館和兒童館的玻璃走道,那裡有著他寄存的記憶,他想繞著過道走到前門,但總會被圖書館厚重的石頭牆面遮住視線。

他的短筒靴不知道在什麼時候被打濕了。

緬懷往事,讓他感覺心痛和傷感,卻也覺得有趣。

繞過一條玻璃走道後,高掛的球形玻璃燈,發出柔和的暖黃色光芒。

他走到光暈里,一段回憶猛然襲來,力道之強讓他差點眩暈過去。

不像是面部挨了一拳或一巴掌的那種有形力量,而是那種時間重迭的古怪感覺,那種難以名狀只能稱之為『既視感』的感受。

他之前也有過這種感覺,卻從來不曾如此令人暈眩,他在原地站了一會,感覺自己彷佛真的迷失在時間裡了,一時忘了自己到底是38歲,還是11歲。

吳恆坐在教堂的禱告座位上,看著本已經失去了光澤的眼神,本陷入了詭打牆,面部表情一直不斷地變化。

他拿出一隻攝像機,對準本拍攝了起來。

然後將手裡巴掌大小的破舊烏龜殼,用濕巾再次擦拭了一遍,就像是在擦拭價值億萬的古董藝術品。

然後拿在手裡翻轉著,來回查看。

實在看不出什麼,他甚至試著用牙齒咬了咬。

龜殼上被清晰的留下了牙印,一厘米寬的兩道牙印,覆蓋在了小狗的牙印上,只留下了牙印中間,深入的尖細犬齒孔洞。

吳恆甚至感覺,嘗到了一種口臭的味道。

應該來自於那條叫做「皮特」的比熊犬。

但也證明,最起碼這龜殼的材質,就是普通的龜殼。

在功效上面,吳恆也並沒有感受到其蘊含有驅鬼的能力。

難道真的是他想多了,這一切只是一個巧合?

但吳恆從來不相信巧合!

巧合本身就意味著意外,意味著不穩定,不知道多少次的失敗,最終才會出現一個巧合。

然後人們將之稱為'奇蹟'。

正如在這個世界裡,小丑潘尼懷斯已經存在了數百萬年。

在這期間,有無數的人類對抗過小丑。

甚至麻諸靈從始至終都在提供著幫助,但是之前從來都沒有成功過,消滅小丑的過程,已經連續失敗了上百萬年。

即使留在小鎮的麥克漢隆,他所謂的從古老的德里鎮原始住民的部落記載中,尋找到的關於擊敗小丑的儀式,以及那個類似花瓶的容器,也都只是一個笑話。

那是小丑故意留下的樂趣,那群原始住民,從來的都沒有成功過,而是被全部殺死了。

所謂擊敗小丑的儀式,更像是『祭拜』小丑的儀式。

只是在劇情里,

雖然儀式失敗,但是主角們卻發現了只要不畏懼小丑,就會使小丑變得虛弱。

他們竟然真就克服了恐懼,戰勝了小丑。

這一切都太過於巧合了,巧合到吳恆甚至不相信,這主角團能夠在這個真實的世界再次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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