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玄幻奇幻 > 地球妖祖 > 第673章 打基礎

第673章 打基礎(1/2)

目錄

「放你,不可能,此乃天尊之命,我不可違。」

「但念在兄弟情誼,我親自送你去蓬萊。」

見老子態度堅決,元始徹底絕望。

「莫要想逃,有我在,你逃不掉。」

「再者,我送你去,你至少能活著到蓬萊,換作他人,你恐未到蓬萊便已喪命。」

元始點頭,不再言語,老子提著他向蓬萊趕去。

老子手中的元始,此時心若死灰,一副絕望模樣,被老子提著,猶如死物。

但老子並未理會元始,人既做出選擇,便要承擔後果。

這後果,無人能替,老子豈能代元始去死?

他們雖曾為兄弟,但如今,時過境遷。

兄弟又如何?

各自安好吧。

……

此時。

渾沌深處,鴻鈞楊眉,終是不再逃竄。

傷勢過重,又怕葉秦追來,葉秦不追,他們已逃了十二年!

「噗~!」

鴻鈞再吐鮮血,盤腿坐於混沌之中。

「楊眉道友,未曾想你我竟落得如此境地。」鴻鈞苦笑。

楊眉亦苦笑:「當年盤古將我等劈成重傷,險些喪命,如今其傳承者,竟也能將我等重傷。」

「唉!」鴻鈞搖頭,隨後收起落寞,眼中閃過一抹光芒,「他兩次召喚盤古之力已用,往後再無可能。」

「呵呵。」楊眉附和而笑。

二人沉默許久,鴻鈞又開口:「這十二年,我窺見了葉天尊身上之世界。」

楊眉點頭,眼中奇異光芒閃爍:「我也瞧見了,真難置信,他竟在那肉身最小之圓球上開闢世界!」

楊眉不知那乃細胞,只稱其為圓球。

「是啊!真乃神來之筆!」鴻鈞驚嘆,「此開闢世界之法,實在令人嘆為觀止!依我所測,理論上,他可將肉身所有圓球皆開闢為世界!」

「若真有那麼一日……」鴻鈞眼中迷茫,無法想像那時的葉秦會有多強。

「只是,你我為此付出之代價,太大了!」楊眉嘆息。

「是啊,但一切都值,他不願傳我等開闢世界之法,那我等便自行領悟。」

「十二年時間,終是看清了他之世界,我數了數,竟有五十個之多!我當時驚為天人,也險些因愣神被葉天尊抓住破綻,劈於劍下。」

「我的道……錯了,但為時未晚,我還有時間!」鴻鈞抬頭,望向洪荒方向。

「嗯!你我便在此混沌療傷,而後效仿他開闢世界。」楊眉道。

鴻鈞點頭:「雖是我等挑釁在先,但葉天尊實在太狠,此仇不報,誓不罷休!」

「楊眉道友,你我結盟如何?直至報仇雪恨。」鴻鈞看向楊眉,提出建議。

楊眉點頭:「可,葉天尊先我等開闢五十世界,我等只能聯手。」

……

不久,這兩個受傷後變得話多的傢伙安靜下來,開始療傷。

而此時,葉秦尚不知,鴻鈞道祖與楊眉老祖,已計劃找他報仇。

時光荏苒,轉眼間百年已逝。

在這漫長的百年裡,鴻鈞與楊眉的名字成為了眾口莫提的禁忌。

洪荒世界中的生靈,無一敢輕易議論這兩位存在。

而事實上,這百年間,洪荒的確再未見過鴻鈞與楊眉的蹤跡,他們仿佛人間蒸發了一般。

但葉秦心知,他們並未消失,只是在默默療傷。

他們終有一日會捲土重來。

因此,他必須在他們歸來之前,將自己的修為提升至巔峰,以確保萬無一失!

這一日,葉秦再度踏入混沌空間。

他的目標,是突破至混元大羅金仙后期的境界!

百年時光,他已領悟並掌握了五百餘種道則。

這些道則已被他融入所開闢的世界中,使得那五十個世界愈發完善。

如今,他已蓄勢待發,準備開闢更多的世界。

故此,他來到混沌空間,尋求突破。

說其是修行,其實並不準確,因為他覺得只要時機成熟,突破便是水到渠成之事。

對他而言,突破從未有過瓶頸之說。

只要他願意,隨時都可跨越境界。

然而,到了他如今的境界,每一步都需謹慎行事。

因為每一次突破,都意味著他離那滅世雷劫又近了一步!

那是致命的劫難,他必須確保自己在每個境界都達到圓滿,方敢邁出那一步。

這是對自己生命的負責。

混沌之氣開始洶湧澎湃,葉秦如同一個永無止境的黑洞,瘋狂吞噬著周圍的混沌之氣。

每一次,他周身的混沌之氣都會在極短的時間內被吸噬殆盡。

而隨之,他身邊的混沌之氣稀薄,其他地方的混沌之氣便如潮水般湧來。

這便是混沌之氣狂暴的緣由!

以葉秦為中心,整個混沌空間仿佛形成了一個巨大的漩渦,混沌之氣源源不斷地向他匯聚!

轟!

十年後,他終於吸收了足夠的混沌之氣,丹田隨之擴張,在原有的基礎上再次翻倍百倍!

他成功了!他踏入了混元大羅金仙后期的境界!

此後,他又用了五十年的時間,將丹田填滿了混沌之氣,隨後便開始著手開闢新的世界。

一個、五個、十個……二十個、一百個!

他此次一口氣開闢了整整一百個新世界!

加上之前開闢的世界,他如今已擁有一百五十個世界!

他仔細感知這些世界,發現這一百五十個世界恰好能夠滿足他大戰時的混沌之氣消耗!

這意味著他可以持續戰鬥,無需從外界汲取混沌之氣。

因為這一百五十個世界所產生的混沌之氣,足以支撐他的戰鬥所需!

更令他驚喜的是,當這一百五十個世界同時為他所用時,竟產生了特殊的效果!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