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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孫志芳的試探(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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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有人可以替我鋪路,讓我別總沖在最前面。」

林浩沉默了幾秒,然後說:「易哥,你不會……」

「不會。」

易飛直接打斷他,腳步沒停,

「我穿這身警服,不是為了給誰當棋子。」

林浩看著他的背影,默默的點了點頭。

黑色的帕薩特在縣城的主幹道上緩緩行駛。

孫志芳坐在后座,背脊挺得筆直,臉上沒有任何表情。

窗外是雨後初晴的街道,行人匆匆,車輛川流不息。

一群剛放學的孩子背著書包,嘻嘻哈哈的跑過斑馬線。

路邊的小販在叫賣水果,空氣里飄著桂花的香氣。

這一切,和她無關。

她的目光落在窗外,但她什麼都沒在看。

腦子裡全是剛才易飛問她那句話時的表情。

「孫局,您說的鋪路人,是指您自己,還是指丁市長?」

他是怎麼知道的?

她自認為從未在任何人面前表現出她和丁茂全的關係。

每次見面都極其隱秘,連秘書都不知道她去見了誰。

可這個年輕的副所長,居然一口就點破了。

孫志芳的手指無意識的摩挲著文件袋的邊角,

指尖在牛皮紙上劃出一道淺淺的痕跡。

她想起了第一次見到易飛的情景。

那是三個月前,楊進案剛啟動的時候。

劉建國帶著易飛來縣局匯報工作,她站在走廊里,

看著那個穿著舊警服的年輕人從樓梯口走過來。

他走得很穩,腰杆挺得筆直,眼神清澈而銳利。

她當時心裡就想,這個年輕人,不好對付。

後來的事,證明她的判斷是對的。

張力維倒了,王海濤倒了,楊進倒了。

而他,從一個實習民警,升到了城東派出所副所長。

只用了三個月。

那些在體制內熬了十幾年、幾十年的人,

拼死拼活都爬不到的位置,他三個月就到了。

這樣的人,如果不能為己所用,就必須……

孫志芳閉上眼睛,深吸一口氣。

車子駛進了縣公安局的大院。

秘書打開車門,她拿起文件袋,踩著高跟鞋走進了辦公樓。

一路上,遇到的同事都笑著跟她打招呼,她也笑著回應,和往常沒有任何區別。

走進辦公室,她反手鎖上門,拉上了窗簾。

辦公室里的光線暗了下來。

孫志芳坐在辦公桌後,打開最底層的抽屜,從裡面拿出一個鐵皮盒子。

盒子不大,四四方方,外面包著一層黑色的絨布,邊角已經磨得發白。

她打開盒蓋,裡面是一疊泛黃的文件。

治安檢查表。

每張都有她的簽名。

2002年,天上人間的例行檢查記錄,

她簽了「正常,無異常」。

2003年,金凱悅娛樂城的突擊檢查記錄,

她簽了「未發現違法犯罪行為」。

2004年,楊進城東砂石場的安全生產檢查記錄,

她簽了「符合安全生產標準」。

每一張,都是一個謊言的見證。

每一張,都是楊進給她的保護費的收據。

孫志芳拿起最上面那張,看了很久。

那是2002年的第一張。

那年她剛從副科提成正科,手裡沒什麼權力,

日子過得緊巴巴的。

楊進通過張力維找到她,說想請她「關照」一下天上人間。

她猶豫了很久,最後還是收了。

五萬塊現金,裝在牛皮紙信封里,張力維親自送到她家。

從那天起,她就上了楊進的船。

一年,兩年,三年,四年。

她越陷越深,從收現金,到簽字蓋章,

到幫楊進壓案子,再到幫楊進在縣局領導面前說好話。

她以為自己做得天衣無縫,以為只要楊進不倒,就永遠不會有人知道。

可現在,楊進倒了,王海濤倒了,張力維也倒了。

下一個,會不會是她?

孫志芳的手指微微發抖,拿起桌上的打火機,點燃了最上面那張治安檢查表。

火苗舔上紙的邊緣,迅速蔓延開來。

橘黃色的火焰在昏黃的燈光下跳動,映在她臉上,忽明忽暗。

她看著那張紙慢慢捲曲、變黑、化為灰燼,

落在鐵皮盒子裡,發出一股刺鼻的氣味。

一張,兩張,三張。

她一張一張的燒,臉上沒有任何表情。

直到最後一張燒完,她才停下來,靠在椅背上,長長吐出一口氣。

辦公室里的煙霧還沒散盡,空氣中瀰漫著焦糊味。

孫志芳看著那台放在角落裡的碎紙機,看了很久。

那是去年她生日的時候,丁茂全送給她的。

德國進口的,能一次性碎掉二十張紙,

碎出來的紙屑比米粒還小,根本沒法復原。

那時候丁茂全說:「以後有什麼不想留的東西,就用這個。安全。」

丁茂全總是很謹慎。

她跟著他十幾年,從一個小科員爬到縣局副局長的位置,

靠的就是他的謹慎和她的聽話。

可現在,這份謹慎和聽話,還能保護她多久?

孫志芳拿起桌上的手機,翻開通訊錄,

找到那個沒有備註名字的號碼。

手指在屏幕上懸了很久。

她不知道該說什麼。

說「他查到我了」?

說「他可能會壞事」?

說「我們該怎麼辦」?

這些話,她說不出口。

因為她知道,丁茂全不喜歡聽這些。

他喜歡的是聽話的、不會給他添麻煩的人。

可她不能不說。

易飛已經點破了。

這意味著,他手裡一定掌握了什麼。

也許是她和丁茂全的關係,

也許是她和楊進的利益往來,

更也許……兩者都有。

猶豫了許久,最終孫志芳深吸一口氣,按下了撥號鍵。

電話響了三聲,被接了起來。

那頭沒有聲音。

「是我。」

孫志芳的聲音壓得很低,帶著一絲壓抑不住的憤怒和焦躁,

「他查到我了。那個叫易飛的。」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然後,丁茂全的聲音響了起來,只有三個字:

「先穩住。」

孫志芳張了張嘴,想說什麼,電話已經掛斷了。

「嘟嘟嘟……」

忙音在耳邊迴響,她握著手機,久久沒有放下。

先穩住。

就這麼簡單?

她冒著風險給他打電話,他就只回了三個字?

孫志芳把手機扔在桌上,靠在椅背上,閉上了眼睛。

窗外,雨又開始下了。

淅淅瀝瀝的雨點打在玻璃上,模糊了外面的世界。

孫志芳坐在黑暗裡,一動不動。

桌上的灰燼已經涼了,鐵皮盒子裡只剩下一層薄薄的黑灰。

她睜開眼睛,看著那些灰燼,嘴角勾起一抹苦澀的笑意。

她想起了十五年前,

她剛從警校畢業,分配到雲東縣公安局治安科。

那時候的她,穿著一身嶄新的警服,站在縣局門口,

看著頭頂的國徽,心裡發誓要做一個好警察。

她做到了嗎?

她不知道。

她只知道,她已經回不去了。

齊州市,市委家屬院。

丁茂全坐在書房的椅子上,面前攤著一本檯曆。

檯曆翻開在當年那一頁,

2002年7月,孫志芳從輔警轉為正式民警的任命通知。

她那時候才二十二歲,剛從警校畢業分配來雲東,什麼都不懂,什麼都不怕。

他下來視察,她負責接待,穿著一身輔警制服,扎著馬尾,笑起來眼睛彎彎的。

那個畫面,他至今還記得。

十幾年過去了,她從一個什麼都不懂的小姑娘,

變成了縣局副局長。

他幫她鋪了路,她也幫他辦了事。

他們之間,早已說不清是誰欠誰。

丁茂全拿起桌上的煙,點了一根,深深吸了一口。

煙霧在昏黃的燈光下繚繞,模糊了他的臉。

他想起今天下午,梁振國給他打的電話。

「老丁,你們雲東那個叫易飛的警察,最近查了不少東西。楊進的案子,他查到了梁家頭上。鼎盛地產的案子,他也插手了。這個人,不能再讓他往上走了。」

丁茂全當時沒有回答。

他知道梁振國是什麼意思。

易飛擋了梁家的路,梁家要除掉他。

可易飛不是普通警察,他立了一等功,

是省廳重點關注的對象。

更重要的是,他背後站著省紀委書記蘇鐵成。

動他,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我知道了,梁書記。」

丁茂全當時說的是:「您放心,我會想辦法的。」

掛了電話,他在這間書房裡坐了很久。

他想了很多辦法,但每一個辦法都有風險。

直接打壓?

不行,蘇鐵成會出手。

借調去市局?

不行,陳向東和劉建國保他。

找他的把柄?

不行,這人太乾淨,連違規經商都查不出來。

丁茂全把菸頭摁滅在菸灰缸里,看著窗外漆黑的夜空。

雨還在下。

打在窗戶上,像是有人在用力敲打。

他拿起桌上的檯曆,翻到後面幾頁。

10月,他要帶隊去省城開會。

11月,省廳有個專項檢查。

12月,年底考核。

每一天都有安排,每一件事都要他操心。

可他現在的腦子裡,只有一個念頭。

易飛。

這個二十三歲的年輕警察,像一根刺,扎在了他的心口上。

不拔掉,會一直疼。

可拔掉,需要力氣,需要機會,

需要……代價。

丁茂全上身慢慢的後傾,慢慢的靠在椅背上,

緩緩的閉上了眼睛……

……

城東派出所,二樓辦公室。

易飛坐在辦公桌後,面前攤著孫志芳留下的那個文件袋。

裡面是鼎盛地產暴力拆遷案的初步調查報告。

報告寫得很詳細,證據鏈也很完整,但最後有一行字:

「建議移交市局刑偵支隊處理。」

簽字的,是孫志芳。

她早就計劃好了。

今天來調研,不過是個幌子。

真正的目的,是告訴他:

這個案子,你別查了,交給我。

不對,不是交給她,是交給趙立東。

易飛把報告合上,放進抽屜里。

他拿出手機,給劉建國發了一條消息:

「劉局,鼎盛地產的案子,孫局說市局要接手。」

劉建國很快回覆:「我知道。陳局長不同意,但孫志芳找了市局的領導,趙立東親自打電話來要人。陳局長頂不住,只能放人。」

易飛沉默了幾秒,又打了一行字:

「案子移交之後,還會繼續查嗎?」

劉建國沒有回答這個問題。

他只是說:「易飛,有些事,不是我們能控制的。但你記住,不管案子移交給誰,該查的,還是要查。只是方式要變一變。」

易飛看著這條消息,心裡明白了。

劉建國的意思是,明面上移交給市局,暗地裡他們繼續查。

只要證據在,就不怕沒機會翻出來。

「我明白了,劉局。謝謝您。」

「不用謝。你小心點,孫志芳今天來找你,肯定不止是調研那麼簡單。她跟你說什麼了?」

易飛想了想,把孫志芳拉攏他的話簡單說了一遍,

但沒有提丁茂全。

劉建國沉默了很久,然後回覆:

「她這是在給你挖坑。你要是接了她的橄欖枝,以後就得聽她的。你要是不接,她就會想辦法除掉你。這個女人,比張力維狠多了。」

「我知道。」

「知道就好。早點休息,明天還有很多事要做。」

「劉局,您也早點休息。」

易飛放下手機,站起身,走到窗邊。

窗外的雨還在下,院子裡一片漆黑,只有路燈發出昏黃的光。

雨水順著路燈的燈罩往下流,在地上匯成一條小溪,映著燈光,像一條細長的銀蛇。

他想起今天孫志芳問他那句話時的表情。

「站對位置,比辦一百個案子都重要。」

她說這話的時候,眼神很溫和,語氣很柔和,

就像一個關心晚輩的長者。

但易飛看到的是,

一個被權力腐蝕到骨頭裡的人,在試圖把他也拖下水。

她以為,所有人和她一樣,都渴望權力,都渴望往上爬。

她錯了。

我追求的不是權力,是正義。

我穿上這身警服,不是為了當官,是為了保護那些被欺負的人。

為了給那些死去的人,討一個公道。

這個信念,從重生的第一天起,就沒有變過。

以後,也不會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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