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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造反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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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歆沒有在軍營里逗留太久,他已經得到了自己想要得到的東西,於是很快告辭,並且表示雖然籌措糧草難度不小,但他也會竭盡全力為劉基籌措糧草,讓劉基放心。

但是讓劉基沒想到的是,他所期待的舞台,很快就出現在了他的面前。

要說這貪官污吏,在任何時代都不是稀罕事兒,在東漢末年的類人群猩閃耀時更是如此,那是遍地豺狼虎豹,處處敲骨吸髓,隨隨便便一個縣令就敢把當地的稅收收到幾十年之後,把人們當小日子整。

可眾所周知,神州大地上的人們從來也不是坐以待斃的小白兔,真給整的沒活路可走,那就揭竿而起。

等死,死國可乎?

死國矣!

事情最初發生在南昌縣東邊一百四十里的余汗縣。

在現代,這個縣的縣域屬於鄱陽湖水域,不過在東漢末年,鄱陽湖還不是鄱陽湖,水體還未南移,所以這片土地還是正兒八經的「長江中下游平原」地帶。

因為肥沃的土地和暖濕的氣候非常適合發展農業,所以這個縣比較富裕,人口也多,達四萬人左右,是豫章郡比較重要的財賦重地。

因此,劉繇率軍敗退到豫章郡之後,余汗縣就成為給劉繇提供糧食、人力的重要縣域之一。

當然不是全部。

全郡二十一縣每個縣都有攤派任務,照理來說壓力不會很大。

可問題在於,很多事情都不會按著道理來進行。

首先,黃巾之亂以後,隨著東漢中央統治力逐漸瓦解,很多縣域都依靠本地大姓民帥組成【宗部】以自守,一邊防備山野賊匪,一邊防備官方侵奪。

豫章郡內,廬陵縣、海昏縣和鄱陽縣就比較典型。

這三個縣都有縣中大姓出身的民帥設立宗部,統領三四千戶、五六千戶民家自守,官府沒有長吏,全靠地方自治,不聽郡府號令。

劉繇、華歆曾接連安排官吏前往任職,都被本地人阻攔,不允許他們進入縣域。

他們僅僅只是把一定數量的糧食和布匹當作賦稅運送到南昌,給郡府一筆財物算作雙方不撕破臉皮的誠意,其他方面根本不管不顧,恍若國中之國。

除了這三個特別剛的縣之外,豫章郡南部很多縣域也處在半自治的狀態,縣中官吏說話不怎麼好使。

僅僅只有南昌縣、臨汝縣、余汗縣、柴桑縣等東部、西北部少數幾個縣域的官府還算是有點權限,說話還算好使。

於是不管是劉繇還是華歆,他們需要糧食來填補軍隊所需的時候,往往只能對這少數幾個官府說話算數的縣使上勁兒。

於是乎,本該是平分給二十一個縣的任務,實際上就等於只有七八個縣能夠執行下去。

所以這七八個縣本身就有很大的壓力,再疊加貪官污吏的影響,這個壓力直接就突破了縣民所能承受的最高上限了。

早期,劉繇要求每個縣提供的額外攤派的數額在眾縣令、縣長那邊過了一遍手以後,直接猛漲。

最良心的一個縣也是長了五成,最不要臉的縣直接翻了三倍。

於是乎,這七八個縣的縣民就遭殃了。

本來交完賦稅之後各家各戶就沒剩下幾個子兒,現在還要額外攤派一筆,這完全就是雪上加霜,不給人留活路,屬實是過分。

但是事情到這個地步,其實還沒有造成太嚴重的後果,大家忍一忍也不是不行,可誰曾想去年秋季豐收的時候這一塊鬧起了小規模蟲災,各縣糧食都有不同程度的減產。

這下可好,這筆攤派就要命了。

各縣官員才不管災情不災情的,反正賦稅和攤派一個子兒都不能少!

於是各縣編戶自耕農們隨之開始大量破產,各縣都開始出現大量流民四處流竄。

到此為止,情況依然沒有真正失控,各縣流民尚且處在分散流竄的階段。

今年開春,劉繇病重,華歆上任之後綜合考慮各縣情況,便停掉了這筆額外攤派,待劉繇去世,直接宣布罷黜這筆攤派,算是給這場災難的醞釀狠狠踩了一腳急剎車。

可誰曾想劉基異軍突起,短短几日之後就說服華歆又把這筆攤派給續上了,華歆派人再往各縣去徵收這筆額外的攤派,結果一看之下傻了眼。

各縣被之前那筆攤派鬧的是一片狼藉一塌糊塗,官府和本地土豪在攤派事件中裡應外合把本縣編戶自耕農整的家破人亡。

他們倒是吃得飽飽的,肥的流油,各縣編戶民是徹底沒有油水可榨了,再榨下去,真就要出事兒了。

華歆也是一個成熟官僚,一下子就明白各縣官員與本地土豪之間的貓膩,很生氣,於是下令各縣縣官不得繼續向編戶民攤派賦稅,而要向縣中有產業的土豪們攤派賦稅。

他會安排專人前往監督,就問那些土豪要錢,土豪們不給,直接以官府強制力徵收,要是各縣縣官做不到,那就直接讓官吏們自己募捐出足夠的軍費給到華歆!

不打土豪,就打你們自己!

這下縣官們可不幹了,要他們自己出錢比要他們的命還難,在這種「大是大非」的問題面前,他們也只能把之前聯手撈錢的「盟友們」給出賣了。

那些地方宗部實力比較強大的縣域裡,縣官說不上話,但是在這些統治力比較強的縣域裡,縣官的話,那就是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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