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1章 特權(2/2)
不過,我也想請大家認真反思,反省,在這類事情中,你們存在的錯誤。
因為對方是某位領導的親人,你們就大開特權,這是不是一種瀆職行為?」
面對錢自如的批評,李承尚且能虛心接受,可對於寧文靜的針對,李承選擇了回擊。
如果不回擊,他將會被對方牽著鼻子走,在這場會議上抬不起頭。
甚至會在全縣幹部心中的形象上,大打折扣!
「剛才寧文靜同志提到了城管局,那我想請城管局的同志來說一說,你們為什麼要開放特權,就是因為許夢是我的未婚妻嗎?
你們在整個執法上,是否有錯誤,如果許夢不是我的未婚妻,你們在面對她的網絡流量下,又會怎麼做。
請城管部門的同志,現在做出一個明確的答覆,並詳細描述事情經過!」
李承目光看向台下的城管局,冷聲問。
對於這件事,李承知情,而且,李承在一定程度上,是認可許夢的做法。
城管局的局長,副局長,相互眼神交流了一番,最後,副局長王平安站起了身。
「嗯....各位領導,在這裡我要解釋一下,這件事的確是我們執法人員存在一些個人過錯。
跟許夢無關,跟李縣長也無關,但我了解執法情況後,是我督促執法人員進行道歉,要求其退還經營工具。
具體經過,是我局執法人員存在區別對待的情況,擺攤的位置在我縣許可的市場區域。
那位執法人員的親屬也是攤販,因為沒有占到好位置,他請求到了我局的外編執法人員。
執法人員存在利用職權的違法行為,對另一位攤販進行了強行驅趕,那位攤販不服,跟執法人員發生了爭執。
我局執法人員便濫用職權,強行扣押了其經營工具。
這位攤販在允許區域,允許時間下擺攤,並無過錯,許夢幫助攤販要回經營工具,也並無過錯。
全部的錯誤,在我局執法人員,對此,我局已對這位外編執法人員進行了開除處理,事情就是這樣。」
王平安在解釋清楚後,坐回了位置。
在事情經過被解釋清楚後,寧文靜的臉色變得難堪。
「一個小小的外編執法人員,為了給自己親戚占位置,就敢濫用職權,對合法合規的攤販進行驅趕。
這種現象,才是值得我們反思的問題,在這裡,我要強調幾點。
第一,對於許夢的問題,她是我的未婚妻,我們目前沒有進行合法登記,我無權干涉她的個人行為。
但作為縣長,我要提醒大家一句,大家在辦公過程中,別說是我的未婚妻,就是市里,省里領導的妻子,也沒有特權,必須要秉承著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法辦公!
第二,對於許夢這種自媒體,可能她們是為了博流量,但她們的的確確為百姓辦了實事,給百姓要回了公道。
對於這類自媒體,我是提倡的。
全國各地,類似的自媒體博主日益增多,不止是我們風林縣存在。
對於這類博主的出現,我們應該做的,不是去詆毀和抗拒,而是應該反思。
反思是不是因為我們在工作當中,沒有秉承著規章制度辦事,存在一定的懶政,亂政行為,才會讓百姓寒了心,把希望寄托在這些博主們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