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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縣令大人請過目(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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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曹縣丞也回來了,李玄知終於算是鬆了口氣。

斷案是要有證據的,有些證據是可以在衙門裡有備份的。

這不?李玄知現在就用上了曹縣丞。

「老曹,去將錢孫氏一家和堂下眾人的戶籍找出。」

錢孫氏瞬間就慌了,心裡一個咯噔。

他們分家的時候,那可是連契書都沒有的。當時里正要來幫著做見證,還被他們給罵走了。

從戶籍上看,錢孫氏就是他們老錢家的人。而律法規定,家中沒有成年男子的喪偶婦人,男方一家必須負責孤兒寡母的一應開銷。

除非女方返回娘家擇偶另嫁,此事才算罷了。

若是分了家,戶籍也是會分開的。只是族譜有族中長輩保管並傳承,什麼都不影響。

畢竟分家後,就是獨立為一戶了。不管是賦稅還是以工代賑、徵兵,那可都是要按照戶頭兒抽人頭的。

沒有走正規分家流程,衙門無備案卻行著分家之事,不管走到哪裡都不占理。

事情往小了說是道德品行敗壞,挨一頓板子發些錢長長記性便罷。

往大了說就是惡意逃稅或是不將衙門放進眼裡,肆意凌駕在律法之上。判處結果可大可小,雖然不至於要人性命,但強行將人帶走,體力勞動翻倍補抽人頭的時間也是正常的。

整個扶餘縣的百姓嗎,誰不知道眼前這位縣令大人,救了寡婦大兒子的性命?

人家孩子還在躺著養傷,無法行走呢。

要是真的實錘了他們故意虐待人家孤兒寡母,還要強行霸占田地房屋……

錢孫氏的婆母狠狠打了個哆嗦,這會兒也不敢當著李玄知的面指指點點,到處噴唾沫星子了。

變臉速度之快,李玄知所見過的人中之最。

「你這孩子,婆母不是趕你們走,是覺得你們母子三人都擠在同一間小屋子裡太委屈了。婆母只是讓你大哥大嫂收拾一間寬敞明亮的屋子出來,順便幫你們母子三人搬個家而已,瞧你怎麼還誤會了呢?」

李玄知心裡很清楚。

搬家?

要是真有那好心,也不至於拖到現在了。

至於搬屋子這事兒,李玄知很快便猜到了緣由。

之前那些被沖塌的房子,可都是在原地基上重新蓋的,嚴格意義說起來,那可是新屋子。

這年頭,誰不想住新房子,非得住在四面透風的老房子裡啊?

李玄知壓根兒沒搭話,就安安靜靜的等著曹縣丞找戶籍過來。

里正這會兒更煩這一家子人了,真是沒有一個省心的!

「縣令大人在斷案,你們是被告,無論如何也得遵守公堂秩序。一個個的都是什麼身份,也敢站在原地大小聲?」

被裡正這麼一提醒,幾人連忙呼呼啦啦的在錢孫氏身後跪成一排,頭也不敢抬。

曹縣丞的速度很快,再加上扶餘縣人口並不多,戶籍沒一會兒就翻到了錢家這一頁,攤開來攤到李玄知面前。

「縣令大人,請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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