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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輕佻的掘墓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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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霄打死龍虎軍右將軍呂舫之後,沒有立刻逃離作案現場。

他尋思著堂堂龍虎軍第三號人物,身上怎麼得有點值錢的物件吧?他也是窮瘋了,哪哪都要錢。

李青霄先把呂舫的甲冑給扒了,這身甲冑倒是不錯,不比鐵無敵的那身甲冑差,只是已經廢了,沒有回收的必要。

然後李青霄又檢查了袖袋、胸前夾層、腰間等位置,的確有些小玩意兒,不過沒有須彌物。

須彌物這種東西,一則是需要特殊材料,產出不多,二則是工藝繁瑣複雜,如果用手工土法製作,那麼成本要高到天上去,而且製作周期也很長,註定稀少。

可道門經過這麼多年的發展,無論是原材料,還是工藝,都已經形成了一整套流程,可以批量產出,極大壓縮了生產成本,所以須彌物比較常見。可就算如此,也不是什麼人都能用上。

呂舫沒有須彌物也在情理之中。

李青霄總共找到了三樣小玩意。

一本用來通訊的道書,完全由符籙組成,使用一次便撕下一頁,雖然不能像道門那樣直接交談,但可以傳遞文字。

道書附帶一頁聯繫名錄,可以根據名錄指定傳信對象,不過要使用密文,李青霄暫時用不上,可以留著。

一瓶補氣血的丹藥,呂舫來不及使用,最後兩人交手的時候,拼的就是一口氣,呂舫甚至是吊著一口氣,自然沒有時間吃藥,結果便宜了李青霄。

雖然這些丹藥不能與道門的丹藥相提並論,但好處是不要錢,隨便怎麼吃不心疼。

李青霄當場了服了一顆,用多餘的氣血轉化成渾淪氣息,補一下虧空,讓空虛感覺退去。

一個用來表明身份的令牌,材質很不一般,而且有符籙的痕跡,應該是集合虎符、腰牌、秘鑰為一體,代表了龍虎軍右將軍的權柄。

只是暫時不清楚該用在哪裡,也被李青霄收了起來。

至於法器寶物兵刃,是沒有的。

李青霄不得不感嘆,這裡的人是真窮。

不過還有一種可能,是李青霄太富了,哪怕是道門之人,也沒幾個人能有李青霄的家當。

李青霄收好這些之後,最後就是收拾屍體了。

其他龍虎軍騎兵被一掌全滅,什麼都沒剩下,不必再去費手腳,關鍵就是呂舫的屍體,最好是讓呂舫「失蹤」,而不是暴屍街頭。

正所謂一回生二回熟,在這方面,李青霄已經可以算是行家了。

李青霄先把地上的巨大掌印處理了一下,然後一肩扛起屍體,一肩扛著「無相紙」所化的鐵鍬,慢慢走遠。

他嘴裡還輕哼著:「我是一個收屍人,我是一個掘墓人,我是一個常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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