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3章 城下之盟!極限拉扯!(2/2)
而是需要闖空門,闖到沒有真神真身的廢陋巨人之神的神國中擄掠他的信徒靈魂。
這份情報,蓋文也是剛剛得到的,來源自然是那些觀戰的神力盟友們。
在諸神之間,升神這種大事,是不可能秘密進行的。
在其鑄就神魂,徹底掌控相應法則的那一刻,整個費倫神系的神祇,就已經第一時間得到消息,前來圍觀了。
對此,蓋文早已經見怪不怪,習以為常。
而這也是他的底氣之一,若是廢陋巨人之神真的能夠招其他神力盟友來,他也不怕比試一番,究竟誰的神力盟友更多?
相信很多人已經躍躍欲試,只待他一聲招呼,便迫不及待的下場,畢竟這種事情是有利可圖的。
目前來看,廢陋巨人之神典型的孤家寡人一個,一個稍微給力的盟友都沒有。
廢陋巨人之神又是一陣沉默,明顯是在權衡利益得失,半晌之後方才回應道:「十萬巨人之魂的價格委實有點離譜,巨人之魂的價格想來要比普通智慧生物的要稀少,也要珍貴,不如我們各退一步,我願意補償你十萬靈魂幣。」
「十萬靈魂幣?你打發乞丐呢?」蓋文神情一冷道,「若是普通人的靈魂,我還用得著找你要,必須得是巨人之魂才行,十萬巨人之魂,一個都不能少,否則這買賣就沒得談!」
「這個世界上有這麼豪奢的乞丐嗎?你知不知道什麼叫做靈魂幣?知不知道他們的價值?」
廢陋巨人之神唯恐蓋文不知道靈魂幣的價值,耐心解釋道道,「那可不是物質位面的金幣,想要多少就可以鑄造多少,每一枚靈魂幣都代表著一名凡人靈魂。
每擁有一枚靈魂幣,你便可以在自己的神國中塑造一名祈並者,這可是我多年的積累,誠意十足。」
「不就是九層地獄中那些魔鬼們的邪惡勾當,用無辜的凡人靈魂鑄幣。」蓋文神色不動的回應道,「但是用十萬靈魂幣折抵十萬巨人之魂,閣下究竟是在哄抬物價,還是貶低巨人之魂的價值?
這樣吧,我退一步,允許你每十萬靈魂幣折抵一萬巨人之魂,你有多少靈魂幣,我吃多少,剩下的用巨人之魂補齊,你看如何?」
靈魂幣又名地獄幣,其起源於九層地獄,以凡人靈魂鑄幣,便於進行各種外層位面的交易,是不折不扣的硬通貨。
即便是諸神也不得不採用這種貨幣。
大多數時候,善良諸神是不會親自鑄就靈魂幣,因為這有悖於他們的信仰,更多的是作為一種貨幣計量單位,或者用現成的靈魂幣做貿易。
有一些受限於自身神職的神祇,連用其做貿易的資格都沒有,凡是獲得靈魂幣後,就必須得將囚禁在裡面的凡人靈魂解救出來,比如正義與公正之神提爾。
蓋文的神職倒是沒有這方面的限制,現在做出退讓,不過是一種談判手段,在不徹底談崩的情況下,儘可能的壓榨廢陋巨人之神的價值。
「貪婪,你實在是太貪婪了……你掌握的究竟是道路神職,還是貪婪神職?」廢陋巨人之神怒氣沖沖的揮動著多瘤巨棒,再次將大地轟的砰砰直響。
看起來好像是在發泄無處釋放的怒氣,實際上正在藉機刺探上古邪物,那正在汲取他神性神力的黑暗觸手,被震斷了無數。
只是那腿上的黑暗觸手卻是越纏越緊,已經沒過了小腿,若是再次開戰,自己將會成為動彈不了分毫的活靶子。
「我做買賣向來是公平公正,童叟無欺。」蓋文對廢陋巨人之神的小動作一清二楚,卻並未點破,他同樣不著痕跡的移動方位,進入攻擊的最佳位置,「我開的價格是你能夠承擔的,卻又不會讓你傷筋動骨的……
閣下若是早做決斷,損失還能在可控的範圍內,若是再僵持下去,只會讓那隻上古邪物得償所願,徹底的將你拽入這潭渾水中,脫身不得。」
蓋文看似善意提醒,實際上透著威脅。
上古邪物與廢陋巨人之神雖然不是同宗同源,但是神性神力的相似度極高,明顯可以強行轉化。
在這裡耽擱的時間越長,廢陋巨人之神耗損的神性神力將會越多——這種轉化能夠隔空映射到那些廢陋巨人身上。
不少廢陋巨人信徒正在被扭曲成上古邪物黑鏡的,這種源自於上層的扭曲,無聲無息,當事人甚至根本無法察覺。
廢陋巨人之神咬牙切齒的道:「你的要價太離譜了,我最多能出四十萬靈魂幣,外加一萬巨人之魂,你若是同意,我們立刻成交。」
蓋文臉上露出了猶豫的神色,「你的壓價未免太狠了一些,四十萬靈魂幣,外加三萬巨人之魂……」
「這是我的底線。」廢陋巨人之神意志堅定的道,「你若是再囉嗦一些,我立刻跟這個上古邪物合作,哪怕付出更大的代價,也要拼個你死我活,魚死網破……到時候就算我的神國被攻破,你也休想成為最大的獲利者!」
蓋文這才勉為其難的道:「好吧,你贏了,就按你說的條件來,你先付錢,錢款到位之後,我立刻協助你脫困,親自恭送你離開!」
這個價格已經遠遠超過了他的預期,從一開始,他就在漫天要價,只要能夠從對方手中榨取一萬巨人之魂,他就穩賺不賠。
畢竟整個黑鏡廢陋巨人,滿打滿算也不超過兩千。
五倍於此的收穫,就足以為他的神國築基,屬於意外之喜。
沒想到廢陋巨人之神還能額外貢獻四十萬靈魂幣,那就屬於計劃之外的財富了。
砍價不怕對方漫天要價,就怕你一出價,對方立刻爽快成交。
蓋文防的就是這一出。
「你以為我是沒有腦子的蠢貨嗎?」廢陋巨人之神一臉看白痴的模樣,「你若是拿了錢不辦事怎麼辦?你先助我離開,事後我第一時間付款!」(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