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昨日重現(2/2)
王旭看到了那個第一排的女人站了起來,向他高高舉起了酒杯,王旭也不客氣,走到台邊,哈腰下去,仔細打量了一下這個女孩。
這個女孩很高,很瘦,牛仔褲,短T恤,戴著帽子墨鏡,在昏暗的燈光中看不清面貌,但皮膚潔白,在燈光的映射下有種晶瑩的剔透感。
「唱得真好,每天都來嗎」,女孩的聲音輕亮,頗為動聽。
「一般一般,世界第三,我每天都來,都是這個點,暖場歌手,感謝美女賞光。」,接過女人手中的酒杯,這杯酒有提成的,起碼能拿50。
王旭暗爽,然後直起腰,將杯中酒一飲而盡。卻突然覺得這個女人有些熟悉的感覺,心裡不由一陣悸動。王旭有些疑惑,卻沒多想,融合期間,前身的某些記憶會導致這樣的情況,莫非前身認識她?
「哈哈,你說話還真逗,世界第三,夠能吹的。」台下的女孩來了興致,這個年月這句話還沒流行開,跟著逗起悶子。
「牛皮不是吹的,火車不是推的,泰山不是堆的,哥們唱歌,大家喝酒,那是不能不催的。感謝這位女士的打賞,也感謝各位的掌聲,感謝大家來到大富豪一起度過一個美好的夜晚。
下面一首昨日重現,送給這位美麗的女士,也送給在座的各位貴賓,Yesterday once more」,王旭湊到麥克風前,對女孩露出一個溫暖的笑容,然後便繼續主持兼暖場的工作。
又是一首很俗的英文歌,歌本身並不俗,但酒吧唱的人太多,也就俗了。
沒辦法,暖場歌手沒有挑三揀四的權利。你最好唱些大家耳熟能詳的歌曲,好讓大家適應歌舞廳的氣氛環境,為後面燥起來做準備。
這首歌是丑國巨星卡朋特組合的一首老歌,這個組合是一對兄妹,可惜妹妹卡倫·卡朋特在1983年就過世了,死於厭食症。
為了維持身材,她長期服用瀉藥,最終年僅32歲就香消玉殞。一米七幾的她,去世的時候只有四十幾公斤了,這可是減肥減到死的一例血淋淋的例子。
妹妹去世後,這個組合也就慢慢銷聲匿跡了,留下許多經典的歌曲被久久傳唱,甚至在太平洋的彼岸,都有無數的愛好者在演繹著消失的旋律。
「When I was young, I had listen to the radio」
這首歌是典型的女中音,王旭的演繹則轉換成了男中音,溫暖而輕柔的歌聲恍若從無限遠處飄來,又像是從收音機中的傳來的遙遠天籟。
兩句清唱之後,吉他才輕柔地跟了進來,只有簡單的和弦,甚至沒有打板節奏,讓聲音成為歌曲的中心。
完美的氣息,渾厚的胸腔共鳴,讓王旭的聲音帶足了一種磁性,好像能把人的耳朵牢牢吸住似的。
這首歌,王旭唱得格外動情,因為這也是他現在的寫照,頻繁地穿越,讓他幾乎遺忘了自己真實的曾經。
而現在卻置身一個如此熟悉的世界,讓王旭有著一種別樣的感觸,這種感觸,就好像歌詞中唱到的,昨日重現。
這種感情,不自覺地便融入了歌聲,隨著歌聲傳遞出去。
不能不說,音樂是神奇的,它是挑動人類荷爾蒙的一把鑰匙,好的音樂,總是能夠在不知不覺間挑起人們內心中的那一抹感動。
剛剛喧鬧起來的場子又一次陷入安靜的聆聽之中。
王旭注意到前排的女孩沒有坐下,而是端著一杯酒,隨著音樂的旋律輕輕地搖擺,似是深深地陶醉其中,直到一首歌結束都沒再坐下。
反而是又要來一杯酒,走到台邊舉了過來,王旭再一次彎腰感謝,接過酒一飲而盡。
傳遞間,手指輕觸了一下對方的手,卻一瞬就分開,王旭咧開嘴,回味著指尖淡淡的輕柔,衝著墨鏡女孩再一次露出溫暖的笑容。
這一次其他的賓客也開始感覺到了今天王旭的不凡,一般暖場歌手很少有能給人留下印象的,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聊天打電話等人等事情上。
但優美的歌聲,熱烈的掌聲驚動了忙碌的賓客,慢慢將注意力放到台上那高高的身影之上。
有好事的看到有美女敬酒,開始吹起了口哨,女孩似乎被口哨影響到了,敬了酒就露出一個甜美的微笑走回卡座坐下。
王旭凝望了一下墨鏡女孩的背影,總有種熟悉感縈繞心頭,卻死活猜不出她是誰。
「感謝各位嘉賓的掌聲,感謝這位女士的打賞,下面一首,《天堂里的另一天》送給大家」,王旭心裡還有好奇,但現在不是時候,決定唱完今天的配額再說。
王旭在這個場子是暖場歌手,因此沒有什麼特別的規定歌曲,也沒人點歌,唱什麼比較隨意,前身一般就是幾首慢歌輪著唱,基本能混個掌聲,到點走人就是。
今天狀態全開後,效果確實好,無論是吉他獨奏還是演唱技巧感情,較之以前,不說天翻地覆,至少也是士別三日當刮目相看了。
王旭連唱了四首英文歌,最後一首選的是威猛樂隊的《Wake me up before you go go》。
這是一首快歌,已經到了暖場的最後了,選一首快歌,讓場子徹底燥起來才是。下一個演唱的樂隊已經到來了,正在後面卡座里等待。
王旭今天效果好得出奇,在最後的快歌階段,已經有很多年輕的男女走進舞池開始跟著節奏蹦跳揮舞。
數打啤酒被送上舞台,這也是客人的打賞,王旭旋了一瓶,向大家告罪,退出舞台。
王旭看了一眼那個卡座,墨鏡女孩已經離開了,現在是一群老男人在聚會。王旭雖有好奇,但也沒感覺咋樣。
和老闆結了今天的帳,今天這一場居然有500塊收入,除了女孩的兩杯酒打賞,大部分都是最後一首快歌搖滾後來自嗨起來的客人們的打賞。
三場下來,王旭居然掙了700塊,這可妥妥的高薪了,一天就差不多把小院的房租給掙出來了。王旭也有些熏熏然,開心地騎著車回家。
……
第二天,王旭白天基本上都在躺屍調理身體,晚上則跑場演唱,今天王旭又在大富豪見到了那個墨鏡女孩。
第三天,這個女孩應該是和大富豪老闆有啥關係,每天都在一號卡座就座,但是每次都是聽完他三首歌就消失不見,倒像是專門來聽他唱歌似的。
一般對這種恩客,都會在演唱完後,下去敬一杯酒,甚至陪著聊會天,這是酒吧歌手的工作之一。
但這個女孩顯然也知道這些,唱歌時卻又不乏打賞,敬酒交互什麼的,但每次都是在王旭演唱最後一首歌的時候又總是悄悄離開,倒像是躲著王旭,總之行為有點神秘兮兮的感覺。
王旭覺得女孩沒準是個明星也說不定,就那在酒吧里戴墨鏡的做派,應該是怕人認出來。
不過也說不準,畢竟這是個歌舞廳,可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好地方。在這裡,不想讓外人認出自己的人不要太多。
這年月私人會所門檻還太高,放飛自我的闊太太更是少數,女孩子為了保護自己,戴個墨鏡不讓人認出也屬尋常。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