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無英華可以自見,無名譽可以震俗(2/2)
林沙一怔。
「平庸是一種罪,是平凡的事物總是依附如風,最後一生,碌碌無為,無法鶴立雞群,無法萬眾矚目。」
「宿嶺鎮如此,你們也如此。」
林沙內心翻滾,領主大人的音色危險,說出的話語卻讓他不由沉淪。
姜苒唇齒輕啟:「平庸之子,無英華可以自見,無名譽可以震俗。」
「……你們本可以不平庸。」
林沙等人苦笑,姜苒的話可以說是當頭一棒。
「……」
「你說,因為妖靈讓人造反本領主?」姜苒嗤笑,「使之有背叛之心的,從來不是妖靈,而是人之本身。」
「都是年輕人,何必如此畏畏縮縮,失去前進的銳氣?」
田竟林沙等人被這樣一說,更是羞愧的把頭低下去。
這些話振聾發聵,幾人有些無法呼吸。
姜苒還有一點沒有說,說是尋找妖靈,有誰能比得上她這雙眼睛好使的,紫玉魔瞳之下,一切暗影都無所遁形。
再加之系統的存在,相當於有個無敵的掛,這叫她怎麼輸?
「不過,林沙,你說的也很有道理。」
姜苒沒有把林沙的建議一棍子打死,而是認真考慮。
「但是換一個方向,我們要像那些郡級領城一樣允許的普通人也持有妖靈,但是不能像郡級領城那樣,又矛盾地用消極的方法抑制普通人擁有妖靈。」
林沙抬頭,好奇地望著姜苒。
姜苒不贊成為了抑制妖靈,而讓普通人支付天價的「持有費」。
她也喜歡以懲罰的方式解決問題,但是不喜歡凡是都用懲罰解決,換個方向,試一試用獎勵如何?
「堵不如疏,我們可以向擁有妖靈的人購買妖靈。」
「比如,我們讓領民知道,我們收購妖靈,把妖靈交給我們,可以得到一筆不菲的靈晶。」
讓領民們發現妖靈,而她付出金錢,從子民手裡去「買」,姜苒不信他們會不願意把妖靈賣給自己。
如果不願意,那一定是錢給的不夠多。
這樣一來,便可一舉多得,既讓促進了農業的發展,使領地的妖靈多起來,又降低了領民造反的可能性。
「至於妖靈到底值多少靈晶,就需要你們費心,根據妖靈種類和等級給予多少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