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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大婚之禮,情定終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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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著紅地毯,新娘朱凝雲在萬眾矚目之下,身穿鳳冠霞帔緩在一眾未出嫁的女子、金童玉女簇擁之中,緩緩走來。

虹裳霞帔步搖冠,鈿瓔累累佩珊珊。

便是此時朱凝雲的寫照。

殿前有一道碳火盆。

「凝雲,過了今日,我們便是夫妻。」

李逍走過輕聲到。

「嗯。過了今日,我們便是夫妻!」

朱凝雲微微頷首,伸出左手,李逍牽著朱凝雲的手,拉著她踏過火盆,代表著紅紅火火,沿著紅毯朝著殿中走去。

「百年好合,百年好合」

嘭嘭嘭

天真無邪的小朋友們,嘻嘻哈哈,拿著李逍提前就準備禮炮扭動,漂亮的禮花在天空蕩漾。

拜堂之始,燃燭,焚香,鳴爆竹,奏樂。

李逍攜手朱凝雲,就位。

「香菸縹緲,燈燭輝煌,新郎新娘齊登花堂。」

馬和高呼:「一拜天地!一拜天地之靈氣,三生石上有因緣。一鞠躬!」

李逍二人拜禮。

「二拜日月之精華,萬物生長全靠她——二鞠躬!」

「三拜春夏和秋冬,風調雨順五穀豐——三鞠躬!」

眾目矚目下,李逍和凝雲三連拜。

「水有源,樹有根,兒女不忘父母養育恩。」

馬和高呼:「二拜高堂。一拜父母養我身——一鞠躬!」

「二拜爹娘教我心——二鞠躬!」

「再拜和睦黃土變成金——三鞠躬!」

李逍二人,朝著正坐上的朱棣和徐妙雲鞠躬拜禮。

「好!好啊!哈哈哈」

朱棣此時的開心,都寫在臉上,和王妃一起將二人扶起,送上祝福:「祝你們永結同心,白頭偕老!」

馬和高呼:「夫妻對拜!」

話音落下,李逍緩緩轉身,看向凝雲。

而朱凝雲,也是含情脈脈的看著對方。

李逍從身上拿出了那兩枚,999K純金『真情永久情侶戒指』。

戒指分一男一女,十分精巧,李逍這枚是為金色玄鳥,而朱凝雲那枚為金色祥雲。

戒指凝聚在一起,組成了一個玄鳥祥雲圖案。

李逍將接著分開,輕輕拿起凝雲的手,在無名指為她戴上。

這是李逍所處時代的規矩,為這份古代婚禮添上自己的一絲時代印記。

「凝雲,這是我送給你的。」

李逍看著對方,深情道:「凝雲,從今以後,無論富貴貧窮,無論健康疾病,無論人生的順境逆境,在你最需要我的時候,我都會不離不棄終身不離開直到永遠!一生一世守護你!」

這是李逍的心裡話,內心話,發自肺腑。

這些話,並不古代。

上一世,每當自己參加同學婚禮的時候,婚禮的司儀都會照理說出這樣的一段問題。

無論無論富貴貧窮,無論健康疾病你都會不離不棄嗎?

可上一世,即便新娘新郎說了願意,可往往因為現實,生活的不如意,也會勞燕雙飛,往日的誓言煙消雲散。

那時,李逍就在想,明明作出了誓言,可為何是這樣的解決。

如果是自己,既然說出,就要做到,這才是真男人!

無論是上一世,還是這一世,李逍都期待這樣的愛情出現,不摻雜任何雜質的愛情。

自己很幸運,遇到了,遇到了她。

終於輪到自己了,李逍毫不猶豫說出了這樣的誓言。

無論富貴貧窮,無論健康疾病,無論人生的順境逆境,在你最需要我的時候,我都在

話音落下。

在場的賓客都被感動到了。

沒想到在燕王府能看到這樣感人的一幕。

「嗚嗚嗚好感人啊」

朱高燧感動的摸起來眼淚。

「我的眼睛,又進沙子了」

朱高煦也摸了摸發紅的眼眶。

朱棣和徐妙雲二人,也不由心中感動無比。

「夫君這戒指,很好看,我很喜歡我會永遠戴著它」

朱凝雲感動得留出淚花。

在這一刻,她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她很慶幸,自己雖然經過劫難,容貌盡失,可卻得到了一個無可挑剔的如意郎君。

一個深深愛著自己的男人。

一個愛她內心,不在意她容貌的愛人。

如果上天再讓她選一次,給他一次機會。

她還是會去選擇在火海救人,失去容貌。

因為她想著,如果容貌還在,自己可能早就被父王或者爺爺賜婚,許配給了別人,那樣,她就等不到最好的那個人,逍郎。

自己願意等,哪怕付出所有代價,也要等到他。

而現在,他就在自己的面前。

朱凝雲甚至感覺到,李逍進入了自己的心中,自己能時時刻刻的感受到對方的存在。

有這樣感覺的,還有李逍。

原來,系統送的金戒指,並不是普通的金戒指,這樣的戒指只要情侶雙方一旦帶上,就能有種心靈相通的感覺,冥冥之中,能感受到對方的所在。

沒錯,這系統送出戒指有定位功能,心靈定位!

今後無論李逍在哪,朱凝雲都能感覺到。

而朱凝雲在哪,李逍也能感受到

雙方之間,再無秘密可言。

此刻,朱凝雲泣不成聲,這種神奇的感覺,讓她以為是真愛的感覺,是高興,是喜極而泣

「逍郎」

朱凝雲從身上掏出兩塊玉佩,她也早已經為這一刻準備了禮物。

「逍郎,我們心靈相通,就連圖案都如此相似」

她抹了抹眼淚,旋即將兩塊玉佩拿起。

兩塊玉佩,用的極好的料子,通體翠綠是為帝王綠,綠色濃艷、色正、水頭足,通透、純淨、無雜質。

雕刻玉佩的匠人,手藝也是頂尖,上面的祥雲、玄鳥栩栩如生。

凝雲的玉佩,竟然也是玄鳥與祥雲,兩人送的物件,竟是一樣。

在場觀看到這一幕的人,終於確認了一個事實。

眼前名叫李逍的青年,是真的愛上了郡主,並非貪圖燕王府的榮華與富貴權勢!

而燕王朱棣,對女婿也是極為器重,明眼人來的時候就發現,隔壁的府邸不叫郡主府,而是叫李府。

並非郡主的婚嫁,而是如普通人一般,真把女兒給嫁出去了!

「逍郎,你名字帶逍,在我心中,你猶如逍遙的玄鳥,而我願為雲,永遠在你身邊,陪你翱翔。」

在她的心中,李逍如無所不能的、逍遙自在、翱翔九天的玄鳥,就這樣落在凡間,遇到自己這樣普普通通的女子。

朱凝雲將玉佩系在李逍的腰間,隨後看向李逍,道:

「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

話落,兩人對拜。

馬和眼眶發紅,主持了這麼多次婚禮,這是最感人的一次。

他揉了揉發紅的眼眶,高呼:

「禮畢!新郎新娘入洞房!」

男人最值得稱讚的事情,便是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

李逍在今天,已經實現了一半。

燕王府,賓客矚目之下。

迎親隊伍,張羅打鼓,浩浩蕩蕩,抬著轎子,帶著厚重的嫁妝,將新娘從燕王府抬去了李府。

眾賓客跟隨來到了李府門前,傻了眼。

這燕王的女婿府邸,上面不是掛著郡主府,而是掛著李府。

可以見的,這大女婿的牌匾,是真大啊!

這下,真的沒人敢小瞧這個叫李逍的女婿了。

李逍領著朱凝雲,一一回禮前來道賀的人,領了眾人進去府內觀摩一番,再差人熱情的將人送回了燕王府入席。

而李逍和凝雲二人,在童男童女、未婚嫁的弟弟妹妹的簇擁下,進入洞房。

打發了一圈金豆豆,喜糖之後,李逍就迫不及待的將門給關了。

「二哥、三哥,你們怎麼不走呀?」

見朱高煦和朱高燧還偷偷在牆角站著,一位還未出嫁的妹妹露出可愛的虎牙問道。

「老三,你怎麼不走?」朱高煦問。

「二哥,你怎麼不走?」朱高燧問。

「母妃給我的任務」朱高煦回道。

「父王給我的任務」朱高燧回道。

「」

感情,都是帶著任務來的啊。

朱高煦掏出一把金豆子遞了過去,「去去去,二哥、三哥有任務在身,你們先走。」

小朋友們拿著金豆子立馬就溜走了。

而朱高煦和朱高燧兩人,則開始躲在牆角,聽聲辨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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