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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紫衣媒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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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趙福金御批「呵呵」二字,趙構覺得四姐對他二龍山剿匪的戰績還是挺開心的。

心情好,張有才的請求趙構也沒批駁,只說婚姻之事,男女之情,由他們去便好。

於是張有才找人寫了一份和離書,交給了劉氏,劉氏大喜,第一時間便找到了岳飛,遞上和離書。

「蓋聞伉儷情深,夫婦語義重,幽懷合卺(jin三聲)之歡,念同牢之樂……八年之情,今盡於此,一別兩寬,伏願相公千秋,前程似錦。時靖康元年三月九日相州婦劉氏。」

洋洋灑灑百餘字,看似文采斐然,實則是模板文書。

有宋一朝,和離、放妻文書皆是如此,主打一個感念情誼,絕不惡語相向。

至於宋的和離,後世常覺得不可思議,哪有女子下文書的?尤其是北宋理學家程頤說過:「餓死事小,失節事大。」讓後世一些人認為程朱理學是在壓制女性改嫁的權利,然事實並非如此。程頤本人對女子改嫁一事,非但不惱,還甚歡欣,《河南程氏遺書》為證。

再加上蘇轍三父子及蘇氏門人認為理學就是糟粕,生而為人,主打的就是自由人性,豈能被一些人妖言惑眾?

程頤兄弟倆的粉絲與三蘇比起來,那就是L3作者和點娘十二天王的對比。

所以北宋一朝的理學,影響力極其有限。

不信,看看蘇家門人李格非是怎麼養女兒的就知道了。

岳飛看完和離書,揮筆簽名後,起身行禮,一段孽緣就此而終!

有終必有始,岳飛開始頭疼另一件大事——為婚之法,必有行媒。

這雖是唐朝的律令,宋律並無明文,但在世俗觀念中,沒有媒人的婚事,那是不作數的。

所以岳飛這幾日晚上隨威武軍挖坑,白天得在太原城尋媒。

雖然找不到相熟又有點身份的人為媒,但是好在宋朝有官媒,奈何太原城裡的官媒一聽岳飛是軍中兵卒,都懶的搭理他。

給軍中小卒說媒,這不是自降身份嘛!

不應!

無奈,岳飛只能去找私媒,私媒只重利求財,跟後世的百合、佳緣等沒有區別,給錢就行。

可惜岳飛身無分文,連第一個月的餉銀都還沒有拿到,好在李娃讓楊再興偷偷給岳飛塞了一些銀錢,岳飛這才找了個便宜點的,細說了這門親事。

沒想到一日不到,那媒婆就反悔了:「這媒說不得,你還是另找他人。」

岳飛未問緣由,拿著錢又找了幾個媒婆,得到的都是同樣的答覆,細問緣由,無人肯說。

如此兩天,岳飛精疲力盡。

楊再興是個爆脾氣,見自家兄弟處處碰壁,知道這其中必有隱情,於是趁夜潛入一個媒婆家,提溜起媒婆,當著她的面把她家生蛋的幾隻老母雞拔光了毛:「你這老婆娘,說是不說?」

見楊再興凶神惡煞,肌肉虬結,老媒婆嚇的失了禁:「張押隊……張押隊……」

一個小小押隊,竟有如此能力?

楊再興打聽後才知道,這張有才祖上就在太原城從商,還算是個富戶。

仗勢倒是沒什麼勢,但是有錢啊。

聽聞岳飛和離的當天就去找媒人想另結婚約,劉氏不悅了,這心態就像自己出軌可以,對方無縫銜接罪不可赦!

為討劉氏歡心,張有才偷偷跟著岳飛,只要他尋哪個媒婆,張有才後腳便到,岳飛給十貫,張有才給十二貫,攪和的岳飛不得安寧。

楊再興暴怒,要不是李娃妹子勸,楊再興就想要一槍挑了他。

「已經從了軍,便不可如此魯莽,岳相公最厭如此,當守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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