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前世的「禁區」(2/2)
還有句話他沒說。
如果拖到下隊,支隊再給他放假辦這事,可能會引起中隊不滿了。
新兵團終歸是個臨時單位,有些事大家沒覺得影響有多大,還有郝成斌這個唯一的班長罩著。
但一下隊,如果影響了其他新兵或者班長的心態,中隊主官恐怕有意見。
張寧一聽,也開始皺眉頭。
時間確實估計得有點樂觀了。
「你說得對,確實有點緊,從我們內部找人…恐怕不太好安排,要不…你讓你朋友過來?不過經費報銷…可能有限。」
這種活動,一般都是找家社會單位贊助,願意給的也多得很,所以設備花費什麼的,根本不用擔心,該花多少報多少就行了。
像這家錄音棚,設備給最好的,人員配最好的,壓根沒收錢。
事後共建一下,發個牌子,以表感謝。
軍民合作一家親。
但單位外人員的酬勞,報銷食宿什麼的,就不能不考慮了,這是有標準的。
所以張寧和鍾靈出來吃飯,油費,都懶得去報銷,手續賊麻煩。
方淮深知其中道理。
「算了,人就不要錢了,報銷也不必,主要看她意願,我問問吧。」
……
「喂,舅。」
「嗯…快晚上了,還要出去錄歌?沒跑出去亂玩吧?」張中庭似乎很了解方淮的情況。
「已經回來了,在基地門口,跟你說個事昂,我自己寫那個歌的授權賣出去了,不過是長期收益,你讓舅媽出面,幫我簽個合同。」
「簽什麼合同?」
「版權和授權啊!我現在是軍人了,哪能簽這些,我也不好折騰我爸大老遠跑來,只能求你了!」
張中庭沉默了一陣,有些不耐道:
「簽什麼合同,賣多少錢?
哎呀,麻煩!
幾千塊萬把塊的,你自己簽了收著就是了,搞這麼謹慎幹什麼?
你又沒出賣部隊利益,軍人不准參與商業,是為了防止腐敗和維護部隊形象!搞點小副業怕什麼?賣的還是才華!
這東西,民不舉官不究的!
你一個小新兵,掙了錢低調點,誰有興趣成天盯著你?」
幾千,萬把塊?
呵呵。
你干一輩子,轉業費都沒這麼多!
方淮無語道:「不是…這歌可能掙大錢的!我又沒個家屬,你就讓舅媽辛苦幫我跑一趟吧!」
「把你喜歡那個女生請來,我幫你把她變成家屬!」
方淮氣得牙痒痒:「得,我這就給你喊!記得你說的啊!報銷機票!」
「淨說大話!」
電話掛了。
方淮正在發愣,簡訊過來了。
老張:簽合同的時間,地址發過來。
方淮笑了笑,收起手機,得意洋洋地向新訓樓走去。
要有錢了!
老張!以後轉業了想去大城市買房,等著跟我借錢吧!
……
「23分16秒!」
郝成斌似乎十分滿意方淮的成績,笑著拍了拍他道:
「不錯,只是最後兩圈發力慢了點,要不成績還能提高一個檔次!
這個成績,比三公里要好一些,已經很快夠到真正的下隊及格線了!」
方淮心知這是心肺恢復能力帶來的效果,甩了甩酸脹的大腿,忍不住吐槽了一句:
「哎,這麼練,不知道啥時候才能練到20分以下。」
「20分鐘有什麼難的?」郝成斌拍了拍方淮的肩膀道:
「只要你肯練,第二年是肯定會下20分的!
到了中隊,方法就多了,訓練時間也多!」
又是一句鼓勵式的無情打擊。
方淮不禁搖了搖頭:「哎,難嘍!班長,我想趁著新兵團多練練,最好能在下隊前達到20分鐘!」
郝成斌大概是今早沒睡醒,懶得說,此刻再次聽到方淮說練腿的事,背著手教訓起來:
「我告訴你,什麼事,心急都辦不好!
為什麼要以20分鐘為目標?
就圖個優秀?
部隊,優秀的人多了去了!你的目標,應該是卓越!
如果你想達到20分,就必須以18分為目標去努力!而且就算真的18分,也達不到卓越兩個字!
何志軍背著空氣呼吸器,五公里都能下17分!目標就在眼前!
更何況,人家主要的訓練方向還是團體類操法,為團隊拿分!
人家見過的場面,不是你現在可以想像的!等你以後參加過總隊打鐵,甚至代表全省去國家參賽,你就知道你現在的目標有多麼渺小!
要達成一個目標,就要設定更高的目標!有一天你在面臨你原本的目標時,才能輕鬆一躍而過!
到時候再回首看以前的你,已經是另一種心情了!」
聽到這個,方淮心中很有些觸動,難得沒在心裡槓兩句。
進入這個院牆以來,他總覺得自己是老兵,什麼都懂,但郝成斌說這些,是他以前從未觸碰過的「禁區」。
這一世,他想碰一碰,也去感受感受,趙兵憧憬過的那片尖兵世界。
「是,班長!」
方淮立正大喊時,感覺心中已經寧靜了許多。
章節已經收費,寫歌的事,就不開單章說了。
如果是寫商業,我排斥賣歌,因為過程不能突出腦子,就跟買彩票一個性質。
但是在部隊,也沒有多好的辦法了,如果注意看評論的就會發現,掙錢這塊,許多讀者跟我掰條令,說這個不行,那個不行。
寫歌,很多人覺得不爽,我知道。
但主線要鋪開,沒有這個寫歌,邏輯走不動,當過兵的應該清楚,第一年,基本營門都出不了。
那不成了純升級了?
只好為其中鋪墊了不少事情,儘量把生活線穿插進來,把筆墨均攤。
順便吐槽一句。
其實之前查了兩個小時的資料,發現賣歌並不簡單,之前看過的書,基本都有大漏洞。
之前寫商業,習慣性想把細節寫全了,不想評論區到處有人問「這個錢怎麼來的?」
但發現很多讀者不愛看,作者也聽勸,更改思路,那這一塊之後就春秋筆法吧,讀者別跟作者槓法律就行,就當略過了。
至於《孤勇者》的事情,這不是為了歌寫劇情,而是為劇情寫歌,這歌很適合消防,僅此而已,什麼爛不爛的,沒必要槓了,你們看過的書,作者不一定看過。
出於邏輯性,歌的事,就這麼解釋一下。
(本章完)